关于创业,尤其是初创期力量薄弱,生存艰难时期,一般会有人建议别做合伙生意。
很多人会说做合伙生意难道不好吗?刚开始创业经验不足,能力也不是很完备,资金也不是很丰富,如果能有人一起合作做生意,人多力量大,不是很好的事情吗?
我们当然不否认人多力量大,甚至大家只需要看一看一些做的比较成功的公司,都是有各种股东,不是一个人能够打造一个商业帝国的。
我们人类也正是因为有了合作精神,才能够从严酷的生存挑战中胜出,站在食物链的顶端。至于为什么在事业初创期,在你的事业还很微弱的时候,不建议采取合伙的模式,是因为你的项目会存在决策风险。
事业做大了,项目做多了,可以采取多元化向多个方向发展,可是在事业的初创期,你只可能做一个项目,在这一个项目中就应该有极其强烈的专注力。好比是一艘轮船,只能有一个航向,只能有一个船长。
而一旦合伙人在项目的决策上面出现分歧,就会出现很多矛盾冲突。你可能又会说,我们可以在合伙之前订立各种条款,分清大家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白纸黑字写下来,但实际上很少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如果你能做到,那这个建议就对你没有多大影响。
但更多的合伙人是一种兄弟朋友间的情谊,抹不开脸,说不了丑话。所以,在初创期一旦遇到挫折,合伙人就会跳出来干预你的决策。一旦一个项目同时有两个决策人的时候,那么下面做事的人就会手足无措,整个团队的执行力和效率就大打折扣,即使你的方向是正确的,最后也会在内耗中,让你的事业处在巨大的风险当中。
不是不可以合伙,而是要真正的用商业思维进行合伙,可惜很多人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