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
目录
一、闭包概念
1.1、闭包的概念
1.2、执行环境与作用链
1.3、闭包示例
1.4、闭包缺点
二、闭包的特性
2.1、闭包中的变量
2.2、闭包中的this对象
2.3、闭包导致的内存泄漏
三、闭包实现的功能
3.1、使用闭包模仿块级作用域
3.2、实例私有变量
3.3、静态私有变量
3.4、模块模式
3.5、增强的模块模式
一、闭包概述
1.1、闭包的概念
闭包是指有权访问另一个函数作用域中的变量的函数建闭包的常见方式,就是在一个函数内部创建另一个函数。
1.2、执行环境与作用域链
当某个函数被调用时,会创建一个执行环境及相应的作用链。然后,使用arguments和其他命名参数的值来初始化函数的活动对象。但在作用域中,外部函数的活动对象始终处于第二位,外部函数的外部函数的活动对象处于第三位,.......直至作用域终点的全局执行环境。
全局环境的变量对象(window)始终存在,而像compare()函数这样的局部环境的变量对象,则只在函数执行的过程中存在。
在调用compare()函数时,会为函数创建一个执行环境,然后通过复制函数的[[Scope]]属性对象构建执行环境的作用域链。
此后,又有一个活动对象(在此作为变量对象使用)被创建并推入执行环境作用域链的前端。
对于这个例子中compare()函数的执行环境而言,其作用域链中包含两个变量对象:本地活动对象和全局变量对象。
一般来说,当函数执行完毕后,局部活动对象就会被销毁,内存中仅保存全局作用域(全局执行环境的变量对象)。但是,闭包的情况有所不同。
1.3、闭包展示
1.4、闭包缺点
由于闭包会携带包含他的函数作用域,因此会比其他函数占用更多的内存,过度使用闭包可能会导致内存占用过多。
二、闭包的特性
2.1、闭包中的变量
闭包的一个副作用是:闭包只能取得包含函数中任何变量的最后一个值。
因为result数组中的每一个函数作用域链中都保存着 creatFunction()函数的活动对象,所以他们引用的都是同一个变量 i。
可以通过创建另一个匿名函数强制让闭包的行为符合预期,如下图所示:
在这个版本中,没有直接把闭包赋值给数组,而是定义一个匿名函数,并立即执行该匿名函数。
由于函数参数是按值传递的,所以就会将变量i的当前值赋值给参数 num。
而在这个匿名数内部,有创建并返回一个访问 num 的闭包,这样一来, result 数组中的每一个函数都有自己 num 变量的一个副本,因此就可以返回各自不同的数值了。
2.2、闭包中的this对象
在全局函数中,this等于window,而当函数被作某个对象的方法调用时, this 等于那个对象
闭包的执行环境具有全局性,因此 this 对象 通常指向 window。
arguments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如果想访问外部作用域中的arguments对象,必须将对该对象的引用保存到另一个闭包能够访问的变量中。
2.3、闭包导致的内存泄漏
如果闭包的作用域链保存着一个HTML元素,那么久意味该元素将无法被销毁。
把element变量设置为null,这样就能够解除对DOM对象的引用,顺利地减少其引用数,确保正常回收其占用的内存。
三、闭包的实现功能
3.1、使用闭包模仿块级作用域
JavaScrit没有块级作用域的概念,但是可以使用闭包模仿块级作用域(通常称为私有作用域)。
因为JavaScript将function关键字当作函数声明的开始,而函数声明后面不能跟圆括号。
然而,函数表达式的后面可以跟圆括号,所以为函数加上圆括号,使其转换成函数表达式。
由于变量i是在块级作用域里面声明的,所以在全局作用域中访问不到它。
3.2、实例私有变量
JavaScript没有私有成员的概念,所有对象属性都是公有的。
任何在函数中定义的变量,都可以认为是私有变量,因为不能再函数的外部访问这些变量。
私有变量包括:
(1)函数的参数
(2)局部变量
(3)在函数内部定义的其他函数
在上面的函数add中,有3个私有变量:num1、num2 和sun。
如果在函数内部创建一个闭包,那么闭包通过自己的作用域链可以访问私有变量。
把有权访问私有变量和私有函数的公有方法称为 特权方法。
在创建MyObject的实例后,除了publicMethod()这一个经外,没有任何方法而可以直接访问privateVariable和privateFunction()。
利用私有成员和特效成员,可以隐藏那些不应该直接修改的数据,例如:
这种方法构建私有变量有两个缺点:
(1)私有变量不能所有实例共享
(2)每个实例都会常见一个特权方法,不能实现函数复用。
使用静态私有变量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3.3、静态私有变量
在私有作用域中私有变量或函数,同样也可以创建特权方法。
Person在块级作用域中被声明为全局变量,能够在块级作用域之外被访问到。
特权方法作为闭包,总是保存对包含作用域的引用。
这个模式与构造函数中定义特权方法的主要区别,就在于
(1)私有变量和私有函数是由实例共享的
(2)实现了特权方法的函数复用。
以这种方式创建静态私有变量会因为使用原型而增进代码复用,但每个实例都没有自己的私有变量。
另外,可以将以上创建实例私有变量和创建静态私有变量的方法结合使用,使得构造函数初始化的实例可以同时拥有实例私有变量和静态私有变量。
实例:
3.4、模块模式
前面模式是用于为自定义类型创建私有变量和特权方法的,而模块模式则是为单例创建私有变量和特权方法。
单例,是指就是只有一个实例对象。通常,JavaScript是以对象字面量的方式来创建单例对象的:
模块模式通过为单例添加私有变量和特权方法能够使其得到增强
在Web应用程序中,经常需要使用一个单例来管理应用程序级的信息。
上面这个的简单的例子创建了一个用于管理组件application对象。
在创建这个对象的过程中,首先声明了一个私有components数组,并向数组中添加了一个BaseComponent的信=新实例(在这里不需要关心BaseComponent的代码,我们只是用它来展示初始化操作)。
而返回对象的getComponentCount()和registerComponent()方法,都是有权访问数组components的特权方法。前者返回已注册的组件数组,后者用于注册组件。
模块模式的适合条件:如果必须创建一个对象并以某些私有数据对其进行初始化,同时还要公开一些能够访问这些能够访问这些私有数据的方法,那么就可以使用模块模式。以这种模式创建的每个单例都是Object的实例,因为最终要通过一个对象字面量来表示它。
3.5、增强的模块模式
对模块模式进行改进,即再返回对象之间加入对其增强的代码。
这种增强的模块模式适合那些单例必须是某种类型的实例,同时还必须添加某些属性和(或)方法对其加以增强的情况。
如果增强的模块模式适合那些单例必须是某种类型的实例,同时还必须添加某些属性和(或)方法对其加以增强的情况。
如果前面演示模块模式的例子中的application对象必须是BaseComponent的实例,那么就可以使用以下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