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94 《采样员》
在RB/T214-2017 的 4.1.4里,提出“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人员”,简称:人员。对于环境监测机构行业,即是“环境监测机构的从业人员”。其中包括做检测技术工作的“采样员”。
1. 含义:经实验室的授权,按照采样计划和相关标准,执行采样器具准备、采样用试剂配制、操作和维护采样仪器、现场采集样品和记录数据、保护并运输采集样品及样品交接的人员。
2. 条件:采样员应具备以下能力:1) 熟悉相关采样标准方法,能正确理解规定要求并遵照实施采样工作;2) 掌握环境监测采样安全知识,能识别危险源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3) 掌握现场采样及检测仪器的原理、使用维护方法,能对仪器的状态做出正确判断;4) 掌握采样原始记录的规范填写要求;5) 掌握现场采样及检测质量控制方法及计量溯源知识;6) 掌握所采样品检测时效性要求,能正确执行样品的运输、保护、储存环境条件的控制。
3. 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培训、岗位职责培训、法律法规培训、资质认定培训、检验检测基础知识培训(计量基础知识;实验室常用器皿的使用及清洗基础知识;实验用水、化学试剂及溶液基础知识;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标定和保存基础知识;标准物质分类、采购、使用和管理基础知识;化学分析方法基础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知识;环境监测采样基础知识;有效数字的保留和数值修约基础知识;原始记录的填写和检验报告的出具基础知识;检测方法验证基础知识;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基础知识。);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培训(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烟尘(烟气)分析仪;土壤无扰动采样器;水流量(流速)监测仪;水质多参数监测仪;电磁辐射监测仪;噪声振动监测仪;油气回收监测仪);
4、培训方式:集中授课、操作演示、自行学习。
5、人员能力确认:自我声明确认、书面考试确认、技能考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