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公元589年出生在山东省的一个小村子里,如假包换的北方大老爷们,俗话说的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和他骁勇善战、混世魔王的性格准拖不了关系。
长大后,觉得咬金这个名字甚是俗气,遂请人改名知节,顿时高大上了许多,程咬金可是欢喜了好一阵子。但是,阿丑这个乳名流传了下来,这还不是咬金他爹娘怕他出生后难养活,便从了祖辈们的妙方,毕竟小名俗气点好养活,类似于今天村子里的阿毛,狗剩子。
程咬金这一生戎马,不可不谓传奇,一斧在手,天下我有。
隋朝末年,大乱之势,到处打打杀杀的,这正趁了程咬金的心,跟着李密抢了块地盘,名叫瓦岗寨,聚集了一批绿林好汉, 做起了山大王。后来李密和王世充打架,不小心被打死了,程咬金坐上了瓦岗寨的第一把交椅。
论天下老子第一,老天第二,快活的混世魔王出世了。再后来,这天下越来越乱了,程咬金觉得这样不行,迟早那些手腕大的会来搞事情,遂投奔了李唐,毕竟树大了好乘凉麽。虽然话说人家程咬金功夫只会三招半,到心眼儿恐怕你拍马也赶不及哩。
都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必然有一个默默无闻的女人,本人不置可否。程咬金的原配夫人,孙氏,戏称“花大脚” ,可谓是秀外慧中,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不然程咬金怎么会被养的白白胖胖的呢,更重要的是,程咬金能在皇三代时期安享晚年。
有些自诩为懂点历史的人总要搞事情,说人家程咬金晚节不保,这恐怕是忘了人家程咬金的大名了,程知节。事情是这样的,皇三代李治时期,胡人作乱,程咬金奉命征讨,杀得正酣时,不小心多杀了几个胡人,屠了个小村,顺便拿了点小钱,不料这被心之人惦记上了,说程咬金滥杀无辜、贪赃枉法,皇三代便顺水推舟,来了个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罢官滚蛋。
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虽说太宗没有用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伎俩,但是程咬金活得太久了,这已经是皇三代李治时期了,有时候活得久了并不是好事,尤其是这种能人,程咬金心中难道没谱吗,最不肯忘却古人诗,最难懂是帝王心,程咬金心中无疑是有答案的,遂以另一种方式告老还乡,在家中又做起了他的混世魔王。
公元665年,程咬金去世,陪葬昭陵,以另一种方式,在另一个世界陪着太宗开始他的戎马生涯。
(假亦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博君一笑,请君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