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故事由笔者翻译自清代袁枚所著志怪笔记小品 ——《子不语》,篇末附有对应章节之文言文原文,敬望周知。
杭州北关门外有一屋子,经常能看到游魂野鬼在其中蛰伏,没有人敢在这屋中居住,因此这这鬼屋总是房门深锁,荒废许久。不料一日来了一个姓蔡的书生,打算将这房子买下来。他身边的人都多番劝阻,(这房子怕是有钱买没命住),然而这蔡书生却执意要买,完全不听旁人的指指点点。房子过户后,蔡书生打算搬进去居住,但是他的家人却都不肯进这鬼屋。这蔡书生只好独自进这屋子居住,入住当天夜里,他也就点着蜡烛,独自坐到半夜,突然有个女子慢慢地飘了过来,脖子上拖着一袭赤红的红绸,向蔡书生盈盈施礼,(原文用的是侠拜,所谓侠拜是指妇女与男子为礼,女先拜,男子答拜,女又拜,谓之侠拜)接着,这女子拿出一绳子系到了屋梁上面打了个结,然后就把自己的头伸了过去,向蔡书生示范如何上吊自尽。随即这女子又挂了根绳子,魅惑蔡书生随她一起上吊。这蔡书生果真被魅惑着走了上去,却将一只脚放进了那绳套中,那女子连忙指正蔡书生:“先生,您错了。”(应该是头伸进去不是脚伸进去)这蔡书生说:“瞎说,是你做错了才沦落到今日,我可没做错。”那女鬼被蔡书生这话逗得大笑,伏地再次向蔡书生施礼敬拜,随即离去。自此,这鬼屋鬼怪绝迹,这蔡书生不日就高中及第,有人说这个蔡书生就是布政史蔡炳侯。
不文乱评
一、
这则故事虽然简短,却十分有趣。这个蔡书生不仅“见怪不怪”,还跟这鬼怪“皮了一下”,“皮”这一下的结果是“两全其美”:女鬼含笑释怀而去;买下的房子自此不再闹鬼,自己还高中及第。幽默的好处由此可见。
幽默的确并不是自从汉字诞生就有的词汇,1924年,林语堂在《晨报》副刊上连续撰文,定"幽默"为"humor"的汉译名。林语堂解释道:"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谐趣必愈幽隐;而善于鉴赏幽默的人,其欣赏尤在于内心静默的理会,大有不可与外人道之滋味。与粗鄙的笑话不同,幽默愈幽愈默而愈妙。"
夜深幽静,一鬼一人默然相对,情境既幽且默,而在这情景之下蔡书生再默默地幽那“幽灵鬼魅”一默,这不正是幽默的最高境界吗?真正的幽默不是上来就冷嘲热讽,戏谑对方;而是顺着对方的话语或行为演绎,将对方认为正确的话语或者行为演绎到荒诞无稽的境地,让对方察觉自己先前话语或者所为的荒谬。简而言之,幽默是用荒谬指正荒谬。蔡书生用“脚上吊”之误谐讽诱他轻生的女鬼,让女鬼领悟轻生自尽才是大误。用小错误指出大错误,颇有“斗转星移”之妙。香港四大才子蔡澜先生在某美食节目中曾说过中国人的传统文化中并没有“幽默感”这一概念。这则小故事则正好反驳。
二、
日本的灵异体系里,有一种幽灵叫地缚灵。
地缚灵是指人或其他物体死后活动范围有地域限制,被束缚在该地的亡灵。此类亡灵多有怨念不化,因而成为恶灵。 经常都出现在日本漫画里,一般的来讲就是生前有冤屈、由心结未了,有仇未报的人死后不会升天,会留在世上,完成心愿,称为地缚灵。故事中的女子在自己上吊自尽的地方,蛰伏于这房屋之中,徘徊不去无法升天,魅惑进入这房屋的人也仿效她自尽好做他的替死鬼,这不正与地缚灵的概念一样么?由此可见地缚灵的概念其实也存在于我们的民俗文化之中,只是我们没有将之定义归类。
女鬼生前轻生上吊,必然是因为万念俱灰痛苦不已,死后徘徊不去,皆因哀苦难纾。蔡书生的幽默让这女鬼认识到轻生自尽的荒谬与可笑,于是笑将出来,女鬼生前死后那将自己画地为牢禁锢于此的愁苦,也自然随这一笑了之,烟消云散,释然升天。
佛教或道教常用诵经或法术等使亡灵超度,摆脱疾苦。由此看来,幽默亦有同效。幽默一下,没准就能救人救己,度己度人!现今的社会鬼神莫测,各位看官,面对你身边的“妖魔鬼怪”,无惧无畏,勿嗔勿怒,幽他一默又如何?
袁枚《子不语》原文:
杭州北关门外有一屋,鬼屡见,人不敢居,扃锁甚固。书生蔡姓者将买其宅。人危之,蔡不听。券成,家人不肯入。蔡亲自启屋,秉烛坐。至夜半,有女子冉冉来,颈拖红帛,向蔡伏拜,结绳于梁,伸颈就之。蔡无怖色。女子再挂一绳,招蔡。蔡曳一足就之。女子曰:“君误矣。”蔡笑曰:“汝误才有今日,我勿误也。”鬼大笑,伏地再拜去。自此,怪遂绝,蔡亦登第。或云即蔡炳侯方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