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着的样子,和失去爱的样子,在我看来,都特别美。我甚至觉得,一个人会忍不住失态,大抵是因为掩盖不住的赤诚。
1.
读《岛上书店》的时候,有一处小情节特别打动我。故事的男主角在小岛上开了一家书店,独自生活。深爱的太太因为车祸离他而去。从那以后,不爱喝酒的他总会在每天晚上六点钟赶走顾客,一个人回到房间喝闷酒——直到在醉梦中已故的妻子重新出现,陪他聊天,扶他上床——他说,之所以不得不喝那么多酒,就是要把自己灌醉,让自己做梦。只有这样才能见到妻子,才能释然,才能忘记一个人的痛苦。
读这一章的时候,我不由想到当年闺蜜失恋的情景。那时,被无端分手的她,有很长一段时间,总是眼睛红红的,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每晚带着红酒来我家蹭住,像极了《岛上书店》的男主角。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落魄。在那之前,她看上去总是乐观努力、带着灵气又充满自信。平日里她无论做什么事都很有计划,忙起来的时候,一边接上司的电话一边还不忘记做伸展运动,仿佛全世界都没有她搞不定的事情。她风风火火却从不慌乱,每当我碰到什么灰心丧气地事儿去向她求助,她总会给我一个狗熊抱,然后用灿烂地笑容替我一扫阴霾,仿佛正能量的化身。
可就是她,在接到对方的分手电话时,慌慌张张连声招呼都没打,就从公司逃出来去找他。据说,车还没开多远就追尾了。
她掉眼泪,回忆过去美好的时光,把所有他们之间的问题都归因到自己身上。她放下全部的骄傲,低声下气求他。
可惜,对方是铁了心要离开。那么坚决,仿佛从来都没有爱过。
自从那天起,闺蜜就老往我家跑,虽然她一直都是个很独立的姑娘。她说她得了被害妄想症,一个人在家总是睡不着。于是,她坐在我的床上,把自己喝到微醺,然后开始语无伦次地讲述他们在一起走过的日子。那些欢笑和眼泪,拥抱、吵架和亲吻,那些只属于他们的小故事,细细碎碎,却总让她落泪。
她开始喜欢钻牛角尖,总是一遍又一遍问我,他怎么这么容易就可以放下了?两个曾经那样亲密的人,怎么一瞬间就非要形同陌路了呢?
有时,她会忍不住给他打电话,虽然早已被对方加入黑名单。狂躁的时候她会拨上100遍,就为了听一下“正在通话中”的提示音。然后她就会缠着我,让我帮她拨前任的电话。她说她并没有什么要说,就是想再听一下他的声音。
她也对频频打扰我感到抱歉,但还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说来奇怪,虽然被打扰了,但我还是有点羡慕她,可以让自己爱得那么真切。这大抵就是爱情的力量,能够让一个人充满生机,也能够让一个人失魂落魄。
或许正是失恋的痛苦,才能印证恋爱时的幸福。她爱着的样子,和失去爱的样子,在我看来,都特别美。我甚至觉得,一个人会忍不住失态,大抵是因为掩盖不住的赤诚。
2.
偶尔,我会想起自己曾经一段特别“刺头”的时光。那个时候我刚刚大学毕业,为了一本憧憬已久的音乐杂志,只身一人拖着小行李箱去了一座陌生的城市。除了对音乐的疯狂,我一无所有。
同事大多也是刚刚从学校出来的小青年,一个个特立独行。共同的爱好让我们很快打成一片。我们上班听歌写稿,下班后依然腻在一起,四处赶场看演出。每天沉浸在我们特有的小世界中,忙得不亦乐乎。
不过,我们却也经常吵得不可开交。策划会上我们总要争论到唾液飞溅:你爱民谣我爱金属;我被这个小乐队迷得神魂颠倒,他被那个乐团乐得疯疯癫癫;这个专题我想做得大气蓬勃,别人却想尝试小清新路线。就这样,我们仿佛总是在辩论,谁都不肯妥协,哪怕只是某篇文章被主编改了个标题,都要气势汹汹地理论半天。
那时博客刚刚兴起,我们有时甚至会把白天上班没有争论完的问题,带回家写篇几千字的博客互相“攻击”,然后把链接发给对方看。记得有一次,我特想给一支已经解散的乐队做几个版面,被主编否决了之后,那个委屈那个悲伤,晚上在Myspace上一口气给乐队发了好几封信,虽然知道写了也不会有人回。
现在回想起来,哎呦喂,那都是什么事啊!乐队又不是我家的,我瞎嚷嚷什么劲啊!自己当年那个傻样,想想都觉得滑稽。
后来,为了让父母对我放心,也曾装模作样地找了份体制内的工作,并初次见识了所谓的职场。每天,大家要么死气沉沉,到了单位就是为了等待下班;要么就是各种钻营,想着踩在别人头上往上爬。至于工作本身,好像并没有什么人关心。在大多数人看来,老老实实做着手头的工作,远没有及时给更新了朋友圈的领导点赞重要。
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久了,碰壁碰得多了,看清了人情冷暖和虚情假意,忽然有一天,就再也不想说一句话了。别说是关于工作的想法,就算是被别人挖了坑告了黑状,都懒得去辩解了。
于是,大家都觉得我脾气变好了,说我懂事了,不钻牛角尖了,成熟了有风度了。可我心里明白,我只是不在乎了。不在乎就不会计较,不会计较的东西,又怎么会触动我的情感神经呢?
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好久,生活似乎也说不上有什么不妥。有一次,和之前做杂志的朋友网上聊天,说起曾经作为小愤青的我们犯下的傻逼事,她忽然说了一句,“没想到,从此以后再也没有那么单纯的快乐”。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就觉得特别心塞,眼泪哗啦啦流了一地。
3.
或许是因为这些原因,我特别不喜欢那些指导别人如何处理分手、如何走出失恋阴影的文章。那些所谓的爱情秘籍告诉你,分手要风轻云淡,转身就不要再回头;告诉你不要在街头争吵落泪,不要为不值得的人付出;告诉你除了自己没有什么值得真正地烦恼,即便是感情也要在短时间内做出理智地分析判断;告诉你遇事要冷静,处变不惊,及时止损;他们还告诉你,你死不放手的样子特别难看特别没尊严。
但或许事实是,失去爱着的人还能潇洒漂亮,不失控不狼狈,并不是因为你是女神,而仅仅只是因为你并没有那么刻骨地爱对方,根本就觉得他不值得你的内心激起波澜吧。
如果那个你深爱的人,在你面前从来都没有狼狈过,是不是会觉得有些小失落呢?
毛姆说,如果你在谈恋爱的时候还讲自尊心,那原因只有一个,其实你最爱的是你自己。
4.
最后说说我那位失恋闺蜜的后续吧。很久很久之后的某一天,我们在吃饭的时候忽然聊起了曾经做过的傻事,于是我没忍住拿她失恋时的怂样奚落她。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哎,你说当年我到底看上那个猪头哪一点了啊?”
但这依旧是个美妙的回忆,是时间留下的多情尾巴。才不像那些骗人的文章里说的,是浪费和悔恨。那时的爱,那时的傻,兴奋与渴望,挫败与荒凉,都是我们满满的收获。让我们能够在老去之后回忆当年时,还可以带着喜悦调侃一下曾经的年轻,而不是感慨从未被情感填满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