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是16字标题概括的那么个事情:父1母2与3兄4嫂5互6殴7,弟8弟9打10伤11嫂12子13被14刑15拘16。
当事人之一“老母亲”在某社交媒体上用“糖果”这个账号以第一人称发了具体详情,截图了大家可以自行划看:
出于法律人阅看当事人陈述的职业习惯,我划了几处疑点和重点——这位老母亲看来不是会说谎的人但字里行间春秋笔法,也是不善。
但这些不是我想说的重点,我想说5个月过去了(5月互殴,10月逮捕),矛盾不仅没化解,还上升成了刑事案件,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村一级乃至乡镇一级的调解组织依然有反思的空间(当然,调解人员收入低任务重这一体制性问题更值得反思)。
最后,为了这么点家务事,当地公安和检察机关竟然报捕和批捕了,对这我有点生气。而且哭笑不得:我是继续生气好呢,还是这家人被爆出更恶虐的刑事线索我被迅速打脸好?
呢?
哭笑不得。这种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轻伤害案件,通常公安是不报捕的,但这个案件公安报捕且检察批捕了——这个“嫂子”给公检的压力那么大吗?
目前看到的起因是:“哥嫂”对“父母”进行殴打,“弟弟”发现后上去阻止——不能排除存在正当防卫吗?
“嫂子”受到的伤害——不能排除是在与“父母”的厮打中被自己误伤的吗?
起诉“弟弟”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充分吗?
一纸批捕简单,然而不仅丝毫没有解决这个家庭的矛盾,反而进一步激化了。
再一次地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