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大家都能举出无数例子,好人没好报,坏人活万年,然而,这是否作为不做好人做坏人的标准呢?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求仁得仁,又何怨乎?做好事,可能并不能有穿金戴银之效,然而,施与者手有余香,被施与者心有暖意,这已经是收获满满。再乞求人尽皆知,甚至荣誉加身,物质回报满满,是不是有点过分?
更何况,如圣经所言:左手做的事不要让右手知道。古语有言:善欲人知,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
深思熟虑一番,我们所谓的做的“好”,是“好人”,到底有几分成色?还是要尽善尽美,尽量完善自己,行所当行,止所当止,上天自有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