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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相遇是在嘉禾。
我跟随着音乐,嘴里打着节拍,一遍又一遍地机械般地重复着那些动作。不知疲惫,也不觉劳累。
“休息会儿吧。”
一个苏苏的声音透过喧杂的背景音乐,对我说着那句早已听厌了的话。明明是曾很不屑、很无动于衷的一句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却仿佛有魔力般地将我禁锢在原地。
总之,那时的我就像个傻瓜似的怔在了那里。
后来,后来就像所有小说套路一样,我们熟识并相恋,牵着对方的手像个二哈一样信誓旦旦地说会一直在一起。
我们曾去过很多次游乐园,也坐过很多回摩天轮。更曾单纯地相信那“在最高点亲吻就会厮守一生”的假话。
只是那时也不知道这是句假话,直到后来我们做到了所有,却唯独少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那件事。直到后来我们好久没有联系时,我才慢慢追忆起了这段尘封的旧事。也是后来,才明白那只是句假话,真不了。
我们一起爬过万里的长城,一起赏过烟雨的江南,一起做过好多事,所以回忆也是那么地多。让我有些,措不及防。
记得在那个温和的午后,他抱着吉他,指尖轻轻扫过琴弦,淡金色的阳光打在他的脸庞上,地上映出的是他好看至极的侧影。他唱的那首歌我记得,《董小姐》。他说的那句话我也不曾忘记,你是我的董小姐,我是你永远的你。
那些流水账似的日子,那些微小的浪漫,那些似水的情话,时隔这么多年我也依然记得。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了,那些无谓的争执,还有无休止的冷战,和着之前的一切,接踵而至。
比起撩人心田的甜蜜,我还是对他烟雾缭绕的背影和轻弹烟灰的熟练动作更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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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着转着就到这里了,我们分别的地方。
那是个被废弃的火车站,简陋到只余一个月台和几条铁轨。记得就是在这里,用无声的沉默结束了属于我们的一切,干净而利落。
我望着这些“见证者”们,只想轻道一声“久违了”。
阳光还洒在大地上,却渐渐吹起了凉风。拂过山丘平原,拂过溪水河流,拂过了他和我。
我讶异地看着眼前的人,不敢相信,却又是事实。
他还是一吹就变中分的发型,还是好看的杏仁眼,还是骨骼分明的手指,和那件灰色的呢子大衣。
“好久不见。”
听,还是那苏苏的声音。
“是啊,好久不见。”
好久了吗?也就三年对吧?
他对上我的眸子,口气里有些试探,又或许是我的耳朵有些问题。竟然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哽咽。
“这些年,还好么?”
我别过头,特别用力地点了点头。
“很好啊,你呢?”
我用余光察觉到他的身子僵了僵,又恢复了正常。
“也好。”
这回是真的了,浓浓的鼻音那么分明。
我没再搭腔,不是不想说,而是在说不出些什么了。岁月的长河曾把属于我们的一切都淹没,不着一丝痕迹。我也用力地挽留过,但最后它走得还是那样决绝。
我想,它带走的不仅仅是从前的甜蜜,一并消逝的,还有寒暄的资格。现在的我们,谁都再没有勇气提及那段过往,生怕会在不经意间,又刺痛了谁。
霎时间,就宛如那一幕的重现。
我还是向南,他还是向北。我们,还是背道而驰,去各自追寻不同的东西。
在恬静的荒野里,我听到了。
听到他断断续续的啜泣声,像个孩子似的。也许从前,我还可以拍拍他的肩头,抱抱他。但现在,连回过头看一眼都是件沉重的事了。是真的不敢,也是真的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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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年我就嫁了人。
婚礼当天,一切都很顺利。没有什么玛丽苏小说里抢婚逃婚的狗血剧情。毕竟,这不是一场戏。就算是,也是部文艺片。
说“我愿意”的时候,我没有把新郎的脸看错。对啊,眼前的人有中分发型,杏仁眼和浅浅梨涡。
只是不是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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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从头到尾最爱的都是他。
其实,他从头到尾最爱的都是我。
其实,我们只是不适合在一起。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