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彦暄
“对不起,我妻子‘提前’怀孕了。”日本《每日新闻》3日报道,该国一家幼儿园规定,女员工要根据入园时间的先后按顺序怀孕,以避免多名老师同时怀孕,对幼儿园的运营产生影响。其实,在日本有如此奇葩规定的公司不止一家,这让民众对该国的未来感到担忧。一般来说,工作时间长的人享有“优先怀孕”的权利。如果有人破坏这种“潜规则”,那么将受到用人单位的埋怨和谴责。
生育,人类发展必不可缺,是自然属性。控制人的生育时间,若非尊重科学,遵循人类成长规律,敬畏法律,其他的强制性禁育规定、制度、要求等均是反“人性”行为,不仅得不到法律支持、保护,更为自然法则、道德、社会、公众所不容。
优先怀孕、拒聘育龄妇女、排斥35岁前女性等“潜规则”不止流行于日本,在国内,此种现象亦不少见。如网红考研教师张雪峰就曾公开发表言论称不愿聘任孕龄妇女,表示很担心她们来到公司后生小孩,然后二胎,尤其惧怕孕后辞职。
这或许道出了不少用人单位的心声,故而在招聘前便于无形间为女性求职者树了一面“防火墙”,带着“偏见”去面试,怀着疑问作了解。当面试官过多关注于似“你准备什么时候结婚、生子、是否要二胎?”等问题时,她们的能力、品德、三观、职业规划等主考核项反而成了“次要方面”。
高明的管理者向来执行“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法则,唐太宗李世民敢用魏征、尉迟敬德等“降臣降将”,不仅是因为心胸宽广、智慧过人,还在于他深知人与人之间的彼此感知具有对等性,投之以桃方能报之以李。秦琼、程咬金等名将正是因为不满被王世充怀疑而转投李世民,在得到充分信任下,冲锋陷阵荣登凌烟阁,位列二十四功臣之列。
换位思考,当用人方带着“歧视”和“偏见”面试女性时,失败者不会从中发现自身差距和不足,反而“鄙视”用人单位;成功者亦不会“感激”,因为被肯定的不是“实力”,而是一个“晚婚晚育”的回答,这无疑给了女性更多的不稳定感、不尊重感、不安全感,让孕前女性不得不为婚孕做“两手准备”,更妄想她们会全身心服务公司发展。
雇佣,本就是合则共赢,分则互损。作为管理者,与其“防婚防孕”,不如在此期间给予女性职工更多的人文关怀,至少如此付出后,收获不会比排斥、抵触、防范、强制来的结果更差,相反,事半功倍的概率更高。既然,怀孕必不可免,何不让制度更“人性化”一些,对孕妇职工更包容一些。毕竟,相较于损失掉的生育时间而言,她们的能力、付出、贡献才更应该去重点关注。
反“人性”规则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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