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7月,我高中毕业回乡务农,生产队长见我字写得好,肚里有点墨水,让我当上了记工员。
说起记工
,上了岁数的乡下人都知道,就是每天晚上为大伙儿记工时的,俗称“记工员”。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个村为大队,根据户数人数多少再划分若干小队,也就是所谓的生产队,生产队有队长、副队长、会计、保管、妇女队长等人组成村级最小的领导班子。社员每天出工都有生产队长分派,然后其它队干部带领大伙去劳动,有时队长为了省劲,头一天傍晚收工前,把翌日的劳作安派好人员,带啥劳动工具,第二天早上钟(铃)声一响,大伙儿拿着家什上工劳作。当然,生产队长一要懂农活,二要有领导才能,犹如一家之主,抓全盘,促生产。
每天晚饭过后,记工员提前到生产队办公处(饲养处或看仓库的地方),那时乡村还没有电灯,只能在油灯下记写。记工本上每户出工人员在一起,内容包括姓名,出工日期、时间和名称,劳动分早晨、上午、下午时段,简写早上下或一天,如果早上未出工,只写上下,如果上午下午晚去或早退会写半上午或半下午,有时上午或下午延时会注上“戴(带)晚”,用工人的说法,就是加班加点,队长会酌情为出工者多加工时。每天记工时,队长会在旁边,出工社员自报出工时间,出工名称,队长没有异议,记工员如数记好。另外,每个户还持有一个小的工分本,分别记有户主及其它成员,在每次汇总本上记好之后,同时在小工分本上重新记好,以便每月过后核实。
记忆中写工分时,也是大伙儿最快活的时候,晚饭过后,闲来无事,溜达一圈,顺便把工时记上,在此坐上一会儿,闲谈的,闹玩的,人们是那么开心,快乐,一人记工,大伙围着,没有一人多报工时,因为他人在,监督着你。有时,部分劳作延时的社员与队长多讨要工时分,认为多出工了,队长张口便出,给延时劳作者加分,送个人情,让多干活的没有怨言;有时队长很苛刻,觉得有些人消极怠工,不但不给加工分,反而受到批评。
记工分时也会遇到不常用的字,比如有人在大田薅草,只能用锄草代替,过后再查一查字典,加深对“薅”字的认识。以后有人说起印象就深刻了。
1977年春天,我虚岁十八岁,父母着急为我订婚,对象是本村的,又同在一个生产队。当年我很内向,不善言谈,每次我未婚对象去写工分,我连头也不敢抬,还好她与其表妹一同前来,有时她表妹替她代言,尔后,我头上身上会冒出汗来。结婚后,我们还谈起,二人特别封建,婚前别说亲嘴,连手也没拉在一起,想起来觉得多么遗憾,羡慕现在的年轻人,爱的轰轰烈烈!爱的缠绵幸福!爱的情深意长!
社员劳动工时,每月结算一次,把每个社员的工时核算清楚,张榜公布,如有异议可找队长解释说明,遗漏的予以改好,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最后交给生产队会计,会计根据工时半年累计,参加队上的麦秋、大秋(秋收)粮食分配,还有年终的分红。
当记工员,必须有责任心,不辞辛苦,并且大公无私。绝不能因为自己记写工分,为个人或亲朋好友多记多写,这样队长会不信任你,广大社员也瞧不起你。
时年七月中旬,我被选为民办教师,从此结束了当记工员的一段经历。虽然这段经历只有短短的一年,但在我的记忆中始终没有抹去,乡民的那种乐观朴实让我永远难忘,还有每天晚上能听未婚妻富有磁性的腔音与偷看远去的模糊背影,久久沉浸在无比的憧憬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