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各媒体,朋友圈被“辱母杀人案”刷屏。一石激起千层浪,荡起我心里的涟漪,感慨万千。遂谈谈我,一介平民之感!
案件回顾: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创办人苏银霞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地产商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而后,遭到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杜志浩等11人暴力催债。
据之前媒体报道和一审判决书,2016年4月14日,母子二人在经过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等长达一个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晚,接到工人报警后,当地民警赶到案发地了解情况,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后随即离开。警察走后,情绪激动的于欢拿起桌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法律层面,大家争议的是:于欢属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还是属于正当防卫······这一点,留给专业人士。
我,一介平民,看完内心有如下之感:
一、恐惧:高利贷!
带着面具跳舞的高利贷,面具背后的嘴脸,何人看得清?
这让我忆起之前报道的大学生裸照照片,网贷的新闻。
当时,我还在想:她们所有的泪水都是脑子进的水。可是,高利贷的源头又该如何解决呢?
我想我又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了,不过是谈谈感受罢了。
二:安全感大大降低!黑社会势力······
脑袋里闪过:戏上有,世上有!然后忍不住大爆粗口:奶奶个熊,电视剧、电影算什么,现实社会上演的永远比戏里惨烈!
人性这个东西,不可丈量!更不可估量!永远没有人知道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
三:感觉不到警察蜀黍的爱!
执法部分?法律体系?
最讽刺的是警察蜀黍已经来了,来了后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然后走了······非法拘禁、侮辱难道没有违法吗?我们平民,法律意识薄弱还勉强说得过,警察蜀黍难道也没有法律意识吗?
再有,时间!事发时间是2016年4月14日,距今已经快一年了······唉······我不敢想象:当事人在这一年里,是怎么过来的!!!
嗯,我依然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我应该吃淡点的。
四、刺死!赐死!刺死!赐死!辱母者!
我虽然不认为于欢是对的,但是,我想,换一个人,只要良心还没有泯灭,一样会这样做!这是在挑战人的良知,挑战人性的泯灭!
我甚至想说:刺死!赐死!刺死!赐死!辱母者!
我们常说凌辱他人,禽兽不如,比如二战时期,日本人犯下的罪行。
那么当禽兽不如的行为发生在眼前,难道眼睁睁看着不为所动吗?何况还是生养自己的母亲!
当祖国母亲遭受罹难的时候,中华儿女多奇志。“大家”由一个个小家组成,誓死保卫自家!
最后:始终相信邪不胜正!期待公平公正!
朋友们,你们怎么看?文末可留言发表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