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关于写作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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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

只要别人不打扰你,随你一个人去写,你任何时候都能写,或者你狠狠心就能做到。但最好的写作注定来自你爱的时候。

想写出一些具有永恒价值的东西是一件全日制的工作,实际写作可能一天只有几个小时。作家好比是一口井,有多少种井就有多少种作家,重要的是井里得有好水,定量汲水比一下抽干再等井渗满要好。

停笔的时候,你好像空了,同时又觉得充盈, 就好像和一个你喜欢的人做爱完毕,平安无事,万事大吉,心里没事,就待第二天再干一把,难就难在你要熬到第二天。

《老人与海》本来可以有一千页以上,把村子里每个人都写进去,包括他们怎么谋生、出生、受教育、生孩子,等等。有的作家这么写,写得很好很不错,写作这行当,你受制于已经完美的杰作。所以我得努力学着另辟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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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鲁门·卡波蒂

若想考察一个作家是否领悟了讲故事的自然形态,只要通过这样的方法:读完小说后,你是否能想象故事换一种讲法,或者说现在的讲法是否能让你的想象黯然失色,让你觉得它是无懈可击、不容置疑的?好比一只橘子是不容置疑的,你所要追求的就是如同一只橘子那样,被大自然创造得恰到好处。

多写是唯一的利器。写作具有关于透视、影调的诸般法则,就像绘画或音乐一样。如果你生而知之,那很好。如果不是,那就要学习这些知识。然后将它们以适合你自己的法则重新编排。

作者应该先殚精竭虑,把自己的眼泪哭干,在很久很久以后才开始动手,努力在读者身上唤起相似的反应。换句话说,我相信,任何艺术形态的最高强度都是一副深思熟虑、笃定冷静的头脑来实现的。

马尔克斯

我喜欢莱诺整行铸排机发出的噪音,听起来就像是下雨声。 要是它们停歇下来,我被留在了寂静之中,我就没法工作了。

大体上我认为,通常你确实是为某个人写作。 我写作的时候总是觉察到这个朋友会喜欢这一点,或者那个朋友会喜欢那一段或那一章,总是想到具体的人。到头来所有的书都是为你的朋友写的。 写了《百年孤独》之后的问题是,现在我再也不知道我是在为千百万读者中的哪些人写作,这使我混乱,也束缚了我。这就像是一百万双眼睛在看着你,而你真的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最重要的是她脸上的那种表情。她讲故事时面不改色,使人人感到惊讶。在《百年孤独》此前的尝试写作中,我想要讲述这个故亊而又并不相信它。我发现,我所要做的便是相信它们,而且是用我祖母讲故亊的那种相同的表情来写作:带着一张木头脸。

文学除了是木工活,什么也不是。写东西几乎跟做一张桌子一样难。两者都是在与现实打交道,素材正如木料一样坚硬。两者都充满把戏和技巧。

没有非凡的纪律却可以写一本极有价值的书,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我非常反对有关写作的那种罗曼蒂克观念,那种观念坚持认为,写作的行为是一种牺牲,经济状况或情绪状态越是糟糕,写作就越好。我认为,你得要处在一种非常好的情绪和身体状态当中。对我来说,文学创作需要良好的健康,而“迷惘的一代”懂得这一点,他们是热爱生活的人。

最令我钦佩的就是把事情做好的人。我在旅行的时候,知道飞行员比我这个作家更好,我总是非常高兴的。

对于小说家而言,直觉是根本。它与理智主义基本上相反,而理智主义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我最厌恶的东西了——是就把真实世界转变为一种不可动摇的理论而言。直觉具备非此即彼的优点,你不会试着把圆钉费力塞进方洞里去。

亨利·米勒

很多作家有一种你或许会称之为心魔的天性。他们总是把自己搞得一团糟,你知道的,不仅仅是在写作的时候,也不仅仅是因为写作,而是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婚姻、爱情、事业、钱,一切。全部都给拴在一起了,所有的东西都打在一个包里。这是创造型人格的一种表现。不是所有的创造型人格都是这样,但有一些是。

一个禅宗高手要做点什么之前,他会先用很长一段时间来修行、冥想、做准备,深思熟虑这件事,然后无念无声无我无这个那个。这个过程可能要几个月时间,也可能要几年。然后,他动手了,像闪电,直接命中目标——完美。

艺术家是什么?就是那些长着触角的人,知道如何追逐空气中、宇宙中涌动的电流的人。

雷蒙德·卡佛

我根本不信雪莱荒谬的鬼话,说什么诗人是这个世界上“不被承认的立法者”。这是什么鬼念头!迪内森说她每天写一点,不为所喜,不为所忧,这个我赞成。 那些靠一篇小说、一部话剧或一首诗就能改变人的世界观甚至人生观的日子即使有过,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小说不需要与任何东西有关,它只带给写作它的人强烈的愉悦,给阅读那些经久不衰作品的人提供另一种愉悦,也为它自身的美丽而存在。它们发出光芒,虽然微弱,但经久不息。

帕慕克

小说家则是借耐力来打拼,基本上是靠着耐心,慢慢地,像蚂蚁一般地前行。小说家令人印象深刻,凭的不是那种疯魔而浪漫的眼光,而是他的耐心。

艾柯

我觉得在一定年龄,比如十五六岁时,写诗像是种自慰。但到晚年,优秀的诗人会焚毁他们早期的诗作,拙劣的诗人则把它们出版。幸好我很快放弃了写诗。

我觉得我们天生对自己的作品永不满意。但现在,修改变得如此容易,可能是太容易了,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变得更苛刻的了。

相比描写性,我只是更喜欢身体力行。

我一直说我善于利用空隙。原子和原子之间、电子和电子之间, 存在很大空间,如果我们缩减宇宙、去除中间所有的空隙,整个宇宙可能压缩成一个球。我们的生活充满空隙。早晨你按了门铃,随后你得等电梯,到你出现在门前,中间又流逝了好几秒时间。在等你的若干秒里,我在思考正在写的一篇新文章。我可以在厕所、在火车上工作。游泳时,我想出很多东西,特别是在海里时。在浴缸里,想出的没那么多,但也有收获。

我始终认定,一本好书比它的作者更富智慧,它能传达出作者没有意识到的东西。

自从变成小说家后,我发现自己有偏见。不是认为一本新小说比我的还糟,不喜欢,便是怀疑写得比我好,不喜欢。

我一共有大约五万册书。但作为一个珍本收藏者,我沉浸于人类对离经叛道思想的偏好,因而收集的书,都是关于我本人不信的事,像犹太神秘教、炼金术、魔法、胡编乱造的语言。书本会骗人,尽管是在你不知不觉中。我有托勒密的书,没有伽利略的,因为伽利略讲的是事实。我更喜欢疯子的学说。

我喜欢一个说法,叫固执的无兴趣。要培养一种固执的无兴趣, 你必须把自己局限在特定的知识领域。你不可能对事事都求知若渴,必须强迫自己不要样样都学,否则你什么也学不到。

每个季度都有一篇文章讨论在美国小说已死、 文学已死、文化已死。人们不再读书!青少年只玩电子游戏!事实是,全世界有数以千计的店里堆满了书、挤满了年轻人。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这么多书、这么多卖书的地方、这么多光顾那些地方买书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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