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构建诚信体系努力实现和谐社会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的道德土壤。翻开中华民族的文明史,诚信故事比比皆是:商鞅立木取信、尾生抱柱之信、曾子杀猪教子等等。他们诚实守信的优秀品质,激励和影响着一代代中华儿女,伴随着千年辉煌文明延续至今。

然而,中国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社会诚信水平却不断下降。近些年更是登峰造极: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工程造假、商务诈骗、学术造假、政府朝令夕改等等失信现象屡见不鲜。我们不得不问,我们的社会怎么了?

诚信既是构成和谐社会的内容,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对于个人和企业而言,诚信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前提,只有遵守诚信规则,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们的创造活力才能得到保护,创造性得到发挥,才能大力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也才能真正解决社会发展的活力与效率问题。“诚信友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这充分说明了要建设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必须以诚信为基础。相反,如果没有诚信,社会规则和秩序就会出现混乱,人们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公平、公正就难以实现,安定和谐也会成为空话。

对于国家和政府而言,能否取信于民,是关系到国家政权能否稳定乃至兴衰存亡的大问题。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同时又是社会的管理者,政府的决策若朝令夕改,承诺不兑现,民对国不诚,国对民失信,民心思散,国家将难以安定,社会就谈不上和谐,更难言发展。

没有诚信,家庭、企业和国家就难以和谐,整个社会的和谐就只是梦想。因此,我们必须以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引,针对当前一些领域出现的失信现象,应循序渐进、多措并举,不断建立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好和谐社会这一大局。

首先,加大诚信的宣传和教育,切实提高公民自觉恪守和践行诚信原则的理念。一方面要把诚信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中去,构建以诚信为重点的行为规范,培养“信用至上”的全民意识和社会道德,使公民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褒奖信用优良者,对不守信用者公开曝光,使诚信观念深入人心,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其次,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一是确立“法治政府”观念,建立健全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制度,增强政府行为的程序化,减少其不确定性和随意性,使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二是确立“市民政府”理念,充分激发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积极引导公众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诚信沟通,加强政府与民众间的相互理解,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三是确立“有限政府”理念,对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进行严格界定,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确立“责任政府”形象,建立健全政府责任制,对失责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

第三,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征询体系。一是要加快信用数据库的建设,对个人、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有效地记录,对政府行政行为公开化;二是要加大对信息网络技术的投入与建设,建立通畅的信息传递系统。三是要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诚信公示评价委员会和完整的诚信中介机构体系,加强市场化的行业协会等民间机构的自律管理,逐步建立起由市场选择的专门从事征信、信用评级、信用管理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机构。

第四,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监督和管理,为诚信建设提供坚实有效的法律保障。一是要加快信用立法,积极推进包括金融信贷、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等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二要加强信用执法,建立奖惩制度;三要维护司法独立。

诚信是公民安身立命之本,企业兴旺发达之道,政府公正公信之源,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谐社会的前提。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诚实守信必将在社会各个领域蔚然成风,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必将得以实现。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