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文公章句下
作者:孟子及其学生
本篇以论立身处世的“出处”、气节等为主,很富有哲理性, 当然也仍然离不开政治。全篇原文共10章,本书选8章。
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原文】
陈代①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 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②’,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③,招虞人以旌④,不至,将杀之。志士 不忘⑤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6)。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 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 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昔者赵简子(7)使王良(8)与劈奚(9)乘,终 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10)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 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 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 为之范我驰驱(11),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12),一朝而获十。诗云: “不失其驰,舍矢如破(13)。”我不贯(14)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 射者比(15);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被,何也? 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注释】
①陈代:孟子的学生。②枉:屈。寻:八尺为一寻。③田:打 猎。④招虞人以旌:虞人,守猎场的小官。古代君王有所召唤,一定要 有相应的标志,旌旗是召唤大夫的,弓是召唤士的,若是召唤虞人,只能用 皮冠.所以这个虞人不理睬齐景公用旗旗的召唤。《左传•昭公二十年》曾经 载过这一件事,孔子并对这个虞人有所称赞,所以下文孟子说到“孔子奚取 焉”.⑤不忘:不忘本来是常常想到的意思,虽然常常想到自己“在沟 壑”和“丧其元”的结局,但并不因此而贪生怕死。所以,这里的“不忘”也 可以直接理解为“不怕”。(6)元:首,脑袋。(7)赵筒子:名鞍,晋国 大夫。(8)王良:春秋末年著名的善于驾车的人。(9)嬖奚:一个名叫 奚的受宠的小臣。(10)反命:复命。反同“返”。(11)范我驰驱:使我的 驱驰规范。“范”在这里作动词,使……规范。(12)诡遇:不按规范驾车。 (13)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引自《诗经•小雅•车攻》。意为按规范驾车, 箭放出就能射中目标。(14)贯:同“惯”,习惯。(15)比:合作。
【译文】
陈代说:“不去拜见诸侯,似乎只是拘泥于小节吧。如今一去 拜见诸侯,大则可以实施仁政,使天下归服;小则可以称霸诸侯。 况且《志》书上说:‘弯曲着一尺长,伸展开来八尺长。’似乎是 可以这样以屈求伸的罢。”
孟子说:“从前齐景公打猎,用族旗召唤猎场的管理员,那管 理员因为他召唤的方式不对而不予理睬。齐景公想杀了他,他却 一点也不怕。因而受到孔子的称赞。所以,有志之士不怕弃尸山 沟,勇敢的人不怕丢掉脑袋。孔子认为那猎场管理员哪一点可取 呢?就是取他因召唤不当就不去的精神。如果我不等到诸侯的召 唤就自己上门去,是为了什么呢?况且,所谓弯曲着一尺长,伸 展开来八尺长的说法,是从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如果从利 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是弯曲着八尺长,伸展开一尺,那也是 有利益的啊,难道也可以于吗?从前赵简子命令王良为他所宠爱 的小臣名叫奚的驾车去打猎,整整一天没有打着一只猎物。那奚 回去后向赵简子报告说:‘王良真是天下最不会驾车的人了!’有 人把这话告诉了王良。王良便对奚说:‘请让我再为您驾一次车。’ 奚勉强同意了,结果一个清晨就打了十只猎物。奚回去后又向赵 简子报告说:‘王良真是天下最会驾车的人啊!’赵简子说:‘我让 他专门为你驾车吧。’当赵简子征求王良的意见时,王良却不肯干 了。他说:‘我按规范为他驾车,他一整天都打不到一只猎物;我 不按规范为他驾车,他却一个清晨就打了十只猎物。《诗经》说: “按照规范驾车去,箭一放出就中的。”我不习惯为他这样的小人 驾车,请您让我辞去这个差事。’驾车的人尚且羞于与不好的射手 合作,即便合作可以打到堆集如山的猎物也不于。如果我现在却 扭曲自己去追随那些诸侯,那又是为了什么呢?况且,你的看法 是错误的:扭曲自己,是不可能让别人正直的。”
【读解】
陈代为孟子所出的是一个以屈求伸的主意。“枉尺而直寻”,先 弯曲自己,哪怕显得只有一尺长,有朝一日实现抱负,伸展开来, 就可以有八尺长了。
陈代所说的,其实正是苏秦、张仪等纵横家的做法。先顺着 诸侯们的味口来,然后再慢慢实施自己的思想主张。 说穿了,有一点机会主义的味道。所以,孟子坚决不同意,而 以“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的方正刚直为行为主张.
同时以齐景公时的猎场管理员和赵简子时的优秀驾驶员王良为范 例,说明了君子在立身出处上不能苟且,不能搞机会主义的道理。 最后指出,机会主义的路其实也是走不通的,因为,“枉己者,未 有能直人者也。”把自己弄得弯曲起来,扭曲了人格,怎么还可能 去让别人正直呢? 这就又回到他的前辈孔子的说法去了:“不能正其身,如正人 何?”(《论语•子路》)自己不能够正直,怎么可能去让别人正直 呢?
内容大同小异,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孟子的出发点是反对 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孔、孟都很倡导通权达变的思想, 但在立身处世的出处方面,却是非常认真而不可苟且的。因为,对 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或许正是因为坚持这个原则而影响了他们的学说为当世所 用,使他们在世的时候没有能够“大行其道”。但从另一方面来说, 也许正因为他们坚持了这个原则,才使他们的学说在身后流传下 下去,历千年而不衰,使他们本身也成为圣人、亚圣人。
对于现代人来说,由于社会分工的愈益精细,职业的愈益分 化,立身处世的“出处”问题似乎已不那么突出了。但面临择业, 面临进退,面临铺天盖地的招聘广告和所谓“双向选择”,是否还 是有必要考虑考虑自己的“出处”问题呢?
下一篇(妾妇之道与大丈夫之道)
滕文公下
妾妇之道与大丈夫之道
【原文】
景春①曰:“公孙衍②、张仪②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 安居而天下熄①”
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 命之(5);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 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 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6);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 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注释】
①景春:人名,纵横家的信徒。②公孙衍:人名,即魏国人犀首,著 名的说客。③张仪:魏国人,与苏泰同为纵横家的主要代表。致力于游 以路横去服从秦国,与苏泰“合纵”相对。④熄:指战火熄灭,天 下太平。⑤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古代男子到二十岁叫做成年,行加冠 礼,父亲开导他。(6)广居、正位、大道:朱熹注释为:广居,仁也;正 位,礼也;大道,义也。
【译文】
景春说:“公孙衍和张仪难道不是真正的大丈夫吗?发起怒来, 诸侯们都会害怕;安静下来,天下就会平安无事。”
孟子说:“这个怎么能够叫大丈夫呢?你没有学过礼吗?男子 举行加冠礼的时候,父亲给予训导;女子出嫁的时候,母亲给予 训导,送她到门口,告诫她说:‘到了你丈夫家里,一定要恭敬. 一定要谨慎,不要违背你的丈夫!’以顺从为原则的,是妾妇之道。 至于大丈夫,则应该住在天下最宽广的住宅里,站在天下最正确 的位置上,走着天下最光明的大道。得志的时候,便与老百姓一 同前进;不得志的时候,便独自坚持自己的原则。富贵不能使我 骄奢淫逸,贫贱不能使我改移节操,威武不能使我屈服意志。这 样才叫做大丈夫!”
【读解】
景春认为公孙衍、张仪能够左右诸侯,挑起国与国之间的战 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是了不得的男子汉大丈夫.
孟子则认为公孙衍、张仪之流靠摇唇鼓舌、曲意顺从诸侯的 意思往上爬,没有仁义道德的原则,因此,不过是小人、女人,奉 行的是“委妇之道”,哪里谈得上是大丈夫呢?
孟子的说法含蓄而幽默,只是通过言“礼”来说明女子嫁 时母亲的嘱咐,由此得出“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这里值得 我们注意的是,古人认为,妻道如臣道。臣对于君,当然也应该 顺从,但顺从的原则是以正义为标准,如果君行不义,臣就应该 劝谏。妻子对丈夫也是这样,妻子固然应当)顺从丈夫,但是,夫 君有过,妻也就当劝说补正。简言之,应该是“和而不同”。只有 太监小老婆婢女之流,才是不问是非,以一味顺从为原则,实际 上,也就是没有了任何原则。
可见,“妾妇之道”还不能一般性地理解为妇人之道,而实实 在在就是“小老婆之道”。
孟子的挖苦是深刻而尖锐的,对公孙衍、张仪之流可以说是 深恶痛绝了。
遗憾的是,虽然孟子对这种“以顺为正”的妾妇之道已如此 痛恨,但两千多年来,这样的“妾妇”却一直生生不已,层出不 穷。时至今日,一夫一妻已受法律保护,“妾妇”难存,但“妾妇 说”却未必不存,甚或还在大行其道哩。
怎么办呢?
孟子的办法是针锋相对地提出真正的大丈夫之道。这就是他 那流传千古的名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怎样做到? 那就得“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就 还是回到儒学所一贯倡导的仁义礼智上去了。这样做了以后,再 抱以“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的立身处世态度,也就 是孔子所谓“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述而》)或孟子在 另外的地方所说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尽心 上》那就能够成为真正的堂堂正正的大丈夫了。
孟子关于“大丈夫”的这段名言,句句闪耀着思想和人格力量的光辉,在历史上曾鼓励了不少志士仁人,成为他们不畏强暴, 坚持正义的座右铭。
直到今天,当我们读这段书的时候,似乎仍然可以听到他那金声玉振的声音。
下一篇(不由其道,钻穴之徒)
滕文公下
不由其道,钻穴之徒
【原文】
曰①:“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 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②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 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古之人未尝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不 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
【注释】
①本段系节选孟子与魏国人周霄的对话。“曰”指“孟子曰”。②媒 妁(Shuo):媒人,介绍婚姻的人。
【译文】
孟子说:“男孩子一生下来,父母便希望给他找一个好的妻室, 女孩子一生下来,父母便希望给好找一个好的婆家。父母这样的 心情,人人都有。但是,如果不等父母的安排,媒人的介绍,就 自己钻洞扒缝互相偷看,甚至翻墙过壁支私会,那就要受到父母 和社会上其他的人鄙视。同样的道理。古代人不是不想做官,只 不过厌恶不经过正当的途径去做官。不经过正当的途径去做官,与 男女之间钻洞扒缝的行为是一样的”
【读解】
孟子以男女苟合偷情为喻,谴责那些不由其道,不择手段去 争取做了的人,实际上还是在谴责靠游说君王起家的纵横术士们。
根据孟子的观点,想做官,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理想是非 常正当的。但另一方面,“又恶不由其道”。说穿了,还是立身处 世的“出处”问题。其基本观点与“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一 章是相同的,就是不能靠不正当手段去争取做官,不能扭曲自己 的人格。
孟子关于男女偷情的比喻是非常生动而深刻的。不过,时代 发到今天,恋爱婚姻一律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已被 抛到了一边,少男少女们再也用不着钻洞扒缝,翻墙过壁,像张 君瑞和崔莺莺那样“待月西厢下”了。那么,“钻穴隙之类”是不 是也就合理了呢?
当然不是这样,莫说是在政治上、官场上去“钻穴隙”,就是 男女关系上的“不由其道而往”,也仍然会遭到“父母国人皆贱 之”,总归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罢。
所以,还是光明磊落走正道,不要“钻穴隙之类”的好。
孟子的比喻始终是意味深长的。
下一篇(动机与效果的问题)
滕文公下
动机与效果的问题
【原文】
彭更①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②于诸侯,不以泰(3)乎?”
孟子曰:“非其道,则一章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子以为泰乎?”
曰:“否。士无事而食,不可也。”
曰:“子不通功易事④,以羡⑤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 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6)皆得食于子。于此有人焉,人则孝,出则 悌,守先王之道,以待(7)后之学者,而不得食于子。子何尊梓匠轮 舆而轻为仁义者哉?” 曰:“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君子之为道也,其志亦将 以求食与?”
曰:“子何以其志为哉?其有功于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
曰:“食志。”
曰:“有人于此,毁瓦画漫(8),其志将以求食也,则子食之乎?”
曰:“否”
曰:“然则子非食志也,食功也。”
【注释】
①彭更:人名,孟子的学生。②传食:指住在诸侯的驿舍(宾馆)里 接受饮食。传,驿舍,相当于今天的宾馆。③泰:同“太”,过分。 (4)通功易事:交流成果,交换物资。⑤羡:余,多余。(6)梓匠轮舆: 梓人、匠人批木工;轮人、舆人指制造车轮和车箱的工人。 (7)待:同 “持”,扶持。 (8)墁(man):本义为粉刷墙壁的工具,这里指新粉刷过的 墙壁。
【译文】
彭更问道:“跟在身后的车几十辆,跟随的人几百个,从这个诸侯国吃到那个诸侯国,不是太过分了吗?”
孟子说:“如果不正当,就是一篮子饭也不能够接受;如果正当,就是像舜那样接受了尧的天下也不过分。——你说得过分 吗?”
彭更说:“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觉得,读书人不劳动而白吃饭,是不对的。”
孟子说:“你如果不互通有无,交换各行各业的产品,用多余的来补充不足的,就会使农民有多余的粮食没人吃,妇女有多余 的布没人穿。你如果互通有无,那么,木匠车工都可以从你那里 得到吃的。比如说这里有一个人,在家孝顺父母,出门尊敬长辈, 奉行先王的圣贤学说,来培养后代的学者,却不能从你那里得到 吃的。你怎么可以尊重木匠车工却轻视奉行仁义道德的人呢?”
彭更说:“木匠车工,他们干活的动机就是为了求饭吃。读书人研究学问,其动机也是为了求饭吃吗?”
孟子说:“你为什么以他们的动机来看问题呢?只要他们对你有或绩,应该给他们吃的,那就给他们吃的罢了。况且,你是论 动机给他们吃的呢?还是论功绩给他们吃的呢?”
彭更说:“论动机。”
孟子说:“比如这里有一个人,把屋瓦打碎,在新刷好的墙壁上乱画,但他这样做的动机是为了弄到吃的,你给他吃的吗?”
彭更说:“不。”
孟子说:“那么,你不是论动机,而是论功绩的了。”
【读解】
这里实际上牵涉到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个还是当受不当受的问题。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只要是正当的,再多也可以接受;如果不正当,再少也不应该接受。这 就涉及到我们今天一些经济案件的问题了。比如说某项技术发明 或新产品开发之类的成果收人问题,新闻媒介时有披露,其症结 点在就在于当事人的巨额收入是“如其道”还是“非其道”。如果是 “如其道”,那再多也不应该有问题(当然要按有关规定上税等 等),如果是“非其道”,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里的界限是很 清楚的。
问题倒是在于,谁来认定是“如其道”还是“非其道”呢?混乱也正是出在这里,往往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这大概就需 要多多颁布法规了吧。 回到孟子的说法,我们看到,他在这里的观点与孔子所谓 “如利思义”(《论语•宪问》或“见得思义”(《论语•季氏》) 的观点以及他自己“当辞则辞,当受则受”的实际做法(见《公 孙丑下》4•3)都是一致的。说到底,还是我们今天常说的“君 子爱财,取之有道”。“有道”就是“如其道”,“无道”就是“非 其道”。
本章牵涉的另一个方面是动机与效果的关系问题。
在这一点上,孟子同样采取了他一贯的推谬手法,把论辩对手推到荒唐的境地,使之不得不承认错误,从而证实了自己观点 的正确性。
在我们今天看来,他们师生之间所谈论的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学生彭更是从动机来看问题,解决问题。孟子则是从实际功绩,也 就是效果方面来看问题,解决问题。有点近似于我们今天说不听 大话、空话,只看工作实绩。
当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动机与效果的问题是一对哲学范畴。我们的观点是二者的统一,也就是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统 一:无论你是共。办了错事,还是做好事的“动机不纯”,都是反对的。
只不过,面对生活与工作的实践,不可能事事都能做到二者的统一。在这种情况下,恐怕还是应该主要看实绩,也就是“食 功”而“非食志”了吧。
下一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滕文公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原文】
孟子谓戴不胜①曰:“子欲子之王之③善与?我明告子。有楚大 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
曰:“使齐人傅之。”
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③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 得矣;引而置之庄岳①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 子谓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在于王所者,长幼卑尊皆 薛居州也,王谁与为不善?在王所者,长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 谁与为善?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
【注释】
①戴不胜:人名,宋国大臣。②之:动词,向,往,到。③咻 (xiu):喧哗干扰。④庄岳:齐国的街里名。庄,街名;岳,里名。
【译文】
孟子对戴不胜说:“你希望你的君王向善吗?我明白告诉你吧。 比如说有一位楚国的大夫,希望他的儿子学会说齐国话,是找齐 国的人来教他好呢?还是找楚国的人来教他好?” 戴不胜说:“找 齐国人来教他好。”
孟子说:“如果一个齐国人来教他,却有许多楚国人在他周围 观楚国话来干扰他,即使你每天鞭打他,要求他说齐国话,那也 是不可能的。反之,如果把他带到齐国去,住在齐国的某个街市 比方说名叫庄岳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几年,那么,即使你每天鞭 打他,要求他说楚国话,那也是不可能的了。你说薛居州是个好 人,要他住在王宫中。如果在王宫中的人,无论年龄大小还是地 位高低都是像薛居州那样的好人,那君王和谁去做坏事呢?相反, 如果在王宫中的人,无论年龄大小还是地位高低都不是像薛居州 和样的好人,那君王又和谁去做好事呢?单单一个薛居州能把宋 王怎么样呢?”
【读解】
孟子的本意还是在政治方面,用“近来者赤,近墨者黑”的 道理说明周围环境对人的影响的重要性,从而说明当政治国的国 君应注意自己身边所用亲信的考查和选择。因为,如果国君周围 以好人,那么国君也就会和大家一起向善做好事。相反,如果 国君周围多是坏人,那么国君也就很难做好人了。这里的道理并 不深奥,实际上也就是《大戴礼记•曾子制言》所说“蓬生麻中, 不扶自直;白沙在泥,与之俱黑”的意思。所谓“昔孟母,择邻 处”,“孟母三迁”不也就是为了找一个周围环境好一点的地方以 利于孩子的教育与成长吗?孟子是从小就受到这方面的熏陶,早 有切身体会的了,所以说得非常在理而又举例生动形象。
我们感兴趣的不仅仅在他的政治的意图上,而且还在他所举 的例子上。这实际上是一个学习外语的问题了。原以为学习外语 是在“出国大串连”的时代才时髦的,却没想到早在两千多年前 的孟子就有这方面的论述了。而且,不管孟子所举的例子是真实 的还是假设的,生活中有这样的现象却是可以肯定的,就是达官 贵人让自己的孩子学习“外国语”。(我们当然知道,所谓“外 国”是指当时的概念而言,实际上是汉语的方言。)
我们这里研究而加以肯定的是他所强调的语言环境问题。诚 如孟子在本章中所论,语言口耳之学,语言环境至关重要。这是 凡有过学习外语经历的人都深有体会的。孟子的分析具体而生动. 读来很有亲切感。我们真该把他的这一段论述收入学习外语方面 的入门教材中去。
下一篇(胁肩诌笑,病于夏畦)
滕文公下
胁肩诌笑,病于夏畦
【原文】
公孙五问曰:“不见诸侯何义?”
孟子曰:“古者不为臣不见。段干木①逾垣而辟②之,泄柳闭门 而不内③,是皆已甚;迫,斯可以见矣。阳货欲见孔子④而恶无礼, 大夫有赐于士,不得受于其家,则往拜其门。阳货瞰⑤孔子之亡也, 而馈孔子蒸豚;孔子亦瞰其亡也,而往拜之。当是时,阳货先,岂 得不见?曾子曰:‘胁肩馅笑,病于夏畦(6)。’子路(7):‘未同而言, 观其色赧赧然,非由之所知也。’由是观之,则君子之所养,可知 已矣。”
【注释】
①段干木:姓段干,名木,晋国人,清高而不屑为官。魏文侯去拜访他, 他却翻墙逃走不见。②辟:同“避”。③泄柳:人名,鲁穆公时人。 办同“纳”。(4)阳货欲见孔子:事见《论语•阳货》(17•1)。“见”在 这里作使动用法,是阳货想让孔子来拜见他的意思。⑤瞰:窥视。 (6)胁肩诌笑,病于夏畦:胁肩,耸起肩头,故作恭敬的样子。胁肩诌笑形容 逢迎诌媚的丑态。畦:本指菜地间划分的行列,这里作动词用,指在菜地里 劳动.
【译文】
公孙王问道:“不主动去拜见诸侯是什么道理?”
孟子说:“在古代,一个人如果不是诸侯的臣属便不去拜见。 段干木跳墙躲避魏文侯,泄柳闭门不接待鲁穆公,这些都做得过 分了。迫不得已时,见还是应该见的。从前阳货想要孔子去拜见 他,又厌恶别人说他不懂礼仪。大夫如果对士人有所赏赐,士人 没有在家亲自接受的话,就得上大夫家去拜谢。于是,阳货便趁 孔子不在家的时候,给孔子送去一只蒸乳猪。孔子也打听到阳货 不在家时,前去拜谢。当时,要是阳货真心诚意地先去看孔子,孔 子难道不去拜见他吗?曾子说:‘耸起两个肩头,做出一副讨好人 的笑脸,这真比顶着夏天的毒日头在菜地里干活还要令人难受 啊!’子路说:‘分明不愿意和那人谈话,却要勉强去谈,脸上还 做出羞惭的样子,这种人不是我所能够理解的。’从这里看来,君 子是怎样修养自己的,就可以知道了。”
【读解】
这里一方面是对《论语•阳货》所记“阳货欲见孔子”(17• 1)一章的补充说明;另一方面又是对孔子所说“巧言令色,鲜矣 仁”(《论语•学而 )》)的进一步发挥。
所谓“胁肩诌笑”,就是“巧言令色”。包括子路所不理解的 那种“未同而言,观其色赧赧然”都是类似的行径。说穿了,就 是两个字--虚伪!
说到虚伪,那可就真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话题了。一方面, 它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世上几乎找不到什么人不深恶痛绝, 把它作为人类的恶行败德而加以口诛笔伐。也就是说,似乎是一 个勿需讨论的问题了。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分明感觉到自己随时 随地都生活在虚伪的包围之中,世上几乎就找不到什么没有虚伪 存在的净土。所以,这似乎又是一个很有必要深入研究的问题。正 是这两个方面的二律背反使“虚伪”突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不 仅令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而且个圣贤们也困惑不已,所以有反复 论述。(仅仅关于“巧言令色”的论述,在《论语》中就有三次, 分别见于《学而》、《公冶长》、《阳货》三篇。)
至于孟子在这里为什么又说到这个话题,则是从“诌媚”引 起的。因为学生公孙丑提到为什么不主动去拜见诸侯的问题,孟 子在回答时说到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是像段干木、泄柳那样, 过于清高,过于孤芳自赏,似平也没有必要。因为儒者凡事反对 走极端,而主张中正平和、恰如其分。另一方面就说到诌媚的问 题了。虽然他这里没有明说,但我们可以揣测到,他所指的“胁 肩诌笑”之徒,正是那些逢迎、巴结各国诸侯的纵横术士们。而 这些人,因为是他反复鞭挞的对象,这里也就没有明说了。
从诌媚到虚伪,或者换句话说,诌媚本身也就是虚伪。有人 说:“虚伪及欺诈产生各种罪恶。”有人说得更为干脆:“虚伪乃罪 恶之源!”
问题还是在于,认识到这些以后,我们又拿什么来与之较量, 怎样来清除这人类的“罪恶之源”呢?
这恐怕就不是能够“毕其功于一役”,甚而至于“毕其功于一 代”的事了吧。
下一篇(偷鸡贼的逻辑)
滕文公下
偷鸡贼的逻辑
【原文】
戴盈之①曰:“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②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何如?”
孟子曰:“今有人日攘③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注释】
①戴盈之:人名,宋国大夫。②兹:年。③攘;偷。
【译文】
戴盈之说:“税率十分抽一,免除关卡和市场的征税,今年内还办不到,请让我们先减轻一些,等到明年再彻底实行,怎么样?”
孟子说:“现在有一个人每天偷邻居家的一只鸡,有人告诫他说:‘这不是正派人的行为!’他便说:‘请让我先减少一些,每月偷一只,等到明年再彻底洗手不干。’——如果知道这种行为不合于道义,就应该赶快停止,为什么要等到明年呢?”
【读解】
好一条偷鸡贼的逻辑!
好一则偷鸡贼的寓言! 这条偷鸡贼的逻辑就是改错分步,明明认识到不对,但就是不愿意彻底改正,而以数量减少来遮掩性质不改的问题。
这则偷鸡贼的寓言生动幽默,看似荒唐可笑,实际上是人心写照。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是戒烟、戒赌、戒毒,还是“反腐倡廉”中披露出来的一些案子,其当事人不是多少都有一点这个偷鸡贼的心态和逻辑吗?
改恶从善,痛改前非。好一个“痛”字了得!
下一篇(廉洁与酸腐)
滕文公下
廉洁与酸腐
【原文】
匡章①曰:“陈仲子②岂不诚廉士哉?居放陵③,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4),匍匐往,将食之(5) 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孽⑤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7)之所筑与?所食 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路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屡,妻辟垆(8),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9)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 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10):‘恶用是轻轻(11) 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 ‘是轻轻之肉也!’出而哇(12)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及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注释】
①匡章;齐国名将,其言行见于《战国策•齐策、燕策》和《吕氏春秋 •不屈、爱类》。②陈仲子:齐国人,又称田仲、陈仲、於(Wu)陵仲 子等。③於陵:地名,在今山东长山县南,距临淄约二百里。(4)螬 (Cao):即蛴螬,俗称“地蚕”、“大蚕”,是金龟子的幼虫。⑤将:拿.取。 (6)巨擘(bo):大拇指,引申为在某一方面杰出的人或事物。(7)盗跖: 所说是春秋时有名的大盗,柳下惠的兄弟。③辟垆(lu):绩麻练麻。绩 麻为辟,练麻为垆。(9)盖(ge):地名,是陈戴的封邑。(10)频顣 (cu):即颦蹙,不愉快的样子。(11)轻轻(yi):鹅叫声。(12)哇:吐。
【译文】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廉洁的人吗?住在於陵这 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金龟子的幼虫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拿过来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复了听觉,眼睛才恢复了视觉。”
孟子说:“在齐国人中间,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他么能叫做廉洁?要推广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能办到。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他所吃的粮食,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 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路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还是不知道 。”
匡章说:“那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草鞋,他妻子绩麻练麻,用这些去交换其它生活用品。”
孟子说:“仲子是齐国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陈戴在盖邑的俸 禄便有几万石之多。可他却认为他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财而不去吃,认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义之产而不去住,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这个地方。有一天他回家里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给 他哥哥一只鹅,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做什么呢?’ 过了几天,他母亲把那只鹅杀了给他吃,他的哥哥恰好从外面回来,看见后便说:‘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东西的肉啊!’他连忙 跑出门去,‘哇’地一声便呕吐了出来。母亲的食物不吃,却吃妻 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却住在於陵,这能够算是推广他的廉洁的操守吗?像他那样做,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够办到。’”
【读解】
这一章可以当作讽刺文学来读。
陈仲子是齐国著名的“廉士”,可孟子却认为他的作为并不能算是廉洁,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广他的这种作为。为什么呢?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做得太过分了,是一种走极端的行为。孟子尖刻 地讽刺说,要做到他那样,除非把人先变成蚯蚓,只吃泥土,喝 地下水,这才能够做到彻底“廉洁”。而真正要用这种“廉”的 标准来衡量,就是陈仲子本人也没有能够做到。比如说,他住的房屋,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人建筑起来的 哩;他所吃的粮食,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 人种植出来的哩。何况,他离开母亲,不吃母亲的食物,但却还是要吃妻子的食物;他避开哥哥,不住哥哥的房屋,但却还是要在於陵这个地方来住房屋。这些行为,难道能够说是彻底“廉洁”吗?不是!说到头,只能算是一种沽名钓誉,一种酸腐,用 我们今天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假”,一种虚伪。而用朱熹引范氏的话来说,就更为严重:“仲子避兄离母,无亲戚、君臣、上 下,是无人伦也,岂有无人伦而可以为廉哉?”(《孟子集注》)
在“反腐倡廉”的今天,也的确有一个对廉洁的认定问题。廉 洁并不是谈钱色变,拿得越少越好;也并不是生活越俭朴越好,人越清贫穷酸越好。其实,按照孔子、孟子的看法,廉洁就是“见 得思义’”(孔子),就是“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 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孟子)所谓“真理再往前走一步 就成了谬误。”廉洁做过了头,“当受不受”,比如说你该领的工资不领,该拿的奖金不拿,那就不是廉洁,而是酸腐,是“虚伪”, 是沽名钓誉了。
所以,廉洁与酸腐的界限还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当今这个经济问题时常引起人们困惑的时代。
最后回到讽刺的问题上来说几句。除了以蚯蚓为喻辛辣讽 刺外,孟子说:“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臂焉。”这里的讽刺更是不露声色,一箭双雕。一方面以“巨臂”讽刺陈仲子,另一方面却由于陈仲子之所以可以称为“巨臂”,是因为“于齐国之 士”,也就是说,像陈仲子这样的人,已经算是齐国人中最好的了, 那其他的齐国人真不知有多酸腐,多糟糕呢!此外,就是开始一 段匡章之口对陈仲子的描述,也是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而关 于陈仲子吃“鸵鸵之肉”一事的整个描写,简直就可以直接放进《儒林外史》的篇章里面去。
本篇以论立身处世的“出处”、气节等为主,很富有哲理性, 当然也仍然离不开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