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的讨论

今天晚上不下班了!老板,你别拦着我啊!

最近有个新闻很火,说有一个程序员下班之后被老板叫回去加班,结果在公司猝死了。哎,那最后这个程序员的家属拿到了 1,200 万的赔偿金。

这下全网炸锅了,都开始讨论要不要把下班写进法律里。有人就说了,这哪行啊?人家公司又没逼你加班,是你自己愿意加的呀!对,就是自愿加班,但是我觉得吧,这种自愿是建立在生命为代价的前提之下。

所以呢,我就想说,要不咱们把下班写入法律吧,因为这真的很重要。你看,现在很多人都觉得下班回家之后,只要人还在家里,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但其实很多老板他都是通过各种软件来监控员工的电脑,甚至手机的使用情况。

你说你想刷剧吧,不好意思,他能知道你看的是什么;你想玩游戏吧,不好意思,他也能知道你在玩什么游戏。更可怕的是,如果你不小心点了一个链接或者下载了一个 APP,很有可能你的个人信息已经被窃取了。

所以,如果把下班写入法律的话,是不是老板就没有权利去窥探你的生活了呢?

当然,有人说,就算把下班写入法律,那也基本上没啥用。确实,咱们国家目前的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每天不能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能超过四十小时,但问题是,有几个人能够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呢?

而且很多公司还经常性地采用一些变通的方式,比如说他们给你安排了很多的工作,但实际上却只支付你固定工资的一部分,剩下的奖金部分则需要你自己额外加班才能拿到。而一旦你不干了,去找劳动仲裁的时候,对方还会拿出厚厚的加班申请单据让你证明自己没有加班过,你能搞得过来吗?

所以说,如果真能把下班写入法律,我想那应该会有很多人支持的吧。关注我,咱们吃各种瓜!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