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践和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村居是基层治理的基础,是清廉建设和推动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神经末梢”。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的战略要求,也是当下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清廉村居建设是适应形势要求的必然举措。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之举,在社会治理中起着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开展清廉村居建设,既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创新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选择。

推进村(社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全覆盖。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综合运用清风宣讲、庭审教育、全媒体等多种手段,将警示教育覆盖到每一名村(社区)干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基层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纪律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学习、工作、生活。

推进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坚持“内容深化、指标量化、台账简化、监管强化”的原则,明确组织领导体制、党的组织生活、村级班子建设、民主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社会管理服务、党员教育管理等七个方面,理清小微权力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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