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回顾:《岁月,爱情的劫数》68 我们之间已经是过去式吗? - 简书
不知道睡了多久,红醒了过来。
身边有个保温饭盒,下面压着一张字条。
字条上面写首:“饿了先吃口粥,姐晚点回来给你带饭。”
打开一看,里面是粥和菜。
清粥小菜,跳棋杂志。
这是姐俩出名前,加餐的必备。
因为工作和写作爱好,姐俩经常不是按时按点吃饭。
往往是到了饭点,正好有事情或者有灵感。
有时候吃个饼干,有时候啥也不吃,扛到下午是三点以后,或者晚上九点以后。
妹妹煮粥,姐姐做个小炒。
姐俩吃完,总会看点东西或者下几盘跳棋。音乐要放古典乐。姐姐喜欢中式古典乐器的音乐,妹妹则喜欢钢琴古典乐曲。
听着音乐,翻几页杂志,聊几句天。
那种日子已经很久没有了。
红吃着微微温热的饭菜,回忆着过去的美好。
草草吃过粥,红去柜子里翻出来跳棋。
跳棋是两个人共同爱好,只是现在越来越少机会两个人下跳棋。
这副跳棋是专门订制的。棋盘是纯铜打制的。跳棋则是用白银打制的,两种开头不同的马头造型。
很贵重的跳棋,也很个性。只是姐俩自从得了这副棋后,反而都没有在一起下过。
柜子里还有一副很旧的跳棋,一看质量和做工都是特别粗糙的。
和周围的收藏品相比较起来,这副跳棋算是“另类。”
事实上,这是一副从地摊上十块钱买的跳棋。跳棋的棋盘就是一张极薄的塑料纸,纸上画着格子的黑线已经模糊不清了。
主人会选择保留这么差的一副跳棋,除了情感因素外,不会再有别的可能。
红对这副跳棋是熟悉的。她第一次和姐姐下跳棋,便是用这副。她爱上跳棋,也是因为用这副和姐姐经常下,下得次数多了,便觉得跳棋很有意思。
但是,这不是这副跳棋可以被保留的最终原因。真正得以让它保留在这里的原因是,送这副棋的主人,是一位温柔的男士。没错,那位男士,对于姐姐来说,很重要。他是姐姐的初恋,也是姐姐努力的一个目标。
初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很特别的回忆。虽然后来姐姐换过很多男朋友,但是,他们都不是真正单纯去爱着姐姐,就像姐姐并不是只爱他们一样。
感情有时候就是一种交易,但是初恋是绝对不存在任何交易和交换的念头,所以,这也是初恋宝贵和特别的重要原因。
红回到姐姐身边的时候,那个男人刚和姐姐提出分手。
就在那样的岁月里,那个男人依然陪着姐姐去把红找回来。两个人共同做了很多努力,但是最后,红回来以后。那个男人还是选择了离开。
红对那个男人的记忆,就像那副破旧的地摊跳棋盘一样,薄而模糊。
红记得那个男人个人并不是很高,皮肤很白净,脸上没有像其他青春期的男子那样有痘。嘴角旁边有一颗小小的红痣。
“明猴暗点,不如朱砂一点子。”
这句话便是那个男人说得。他很得瑟自己嘴角处的红痣。时常照着镜子摸嘴角,久而久之,那个男人的习惯动作,便是摸嘴角。这大概和一些女孩子喜欢做往耳朵后面拢头发的动作差不多吧。
那个男人还会弹吉他,会弹着吉他唱着歌。不是唱那种扯着嗓子的歌,也是很温柔的哥。细长地手指轻轻拔弹着弦。红会莫名想起来白居易的《琵琶行》,里面有两句“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红喜欢看着那个男人弹着琴——其实,她一共也就看过那么一次,那天姐姐出去了,那个男人在等姐姐的时间里,随手拿起来吉他弹唱了半首曲。
后来,红才知道,那天是那个男人过来提出来分手的最后通碟。因为他要和别人结婚了,他希望姐姐不要纠缠,把他忘记了。
两个人不能相守终身,相忘才是最好的选择。依然牵涉不清,他怕耽误姐姐找别人,也怕有损姐姐的清誉。
那个男人,真的是个很好的男人。温柔而且富有责任感。最后分手,也依然想着保全姐姐的面子。
分手的时候,他并没有直接给姐姐钱,而是送了几块金条给姐姐。这些金条后来都被卖掉了,用来现在的房子里凑钱拿去银行回收了。
所以,姐姐也会时常提起来这个男人。特别是再没有遇到过,比这个男人更好的男人。姐姐总是会感慨一番,每次交了新男友和前男友们分手,姐姐更是感慨。
从姐姐零零碎碎的感慨中,红慢慢地更多了解到这个男人的情况。
爱情是件很没有道理的事情,而且,人们也不能预计会在什么地方遇到什么人,就会产生爱情。
在找到红之前。姐姐曾经并没有和父母住在一起,而是住在一所技术学校附近。因为那里离她上班的地方很近,只要步行五分钟,便可以坐进办公室的椅子上面。
那个男人正好住在姐姐的隔壁,而且是姐姐的房东。
老旧的连体楼,是临街的。分为三层。整幢楼房,前二层都是商业,只有第三层部分房间是对外出租的。
姐姐租住的便是三楼最里面那一间,极小的房间,也是房租最便宜的一间。
这幢连体楼的主人,便是那个男人的父母。不过,老人并没有住在这里。这里太吵,经常凌晨两点多,楼下都会营业着小吃摊。不是太适合老人居住。
那个男人原本也并不住在这里。后来,他成为附近一所技术学校的老师后,为了方便上下班,便也住在自己家的出租房里。他正好住在姐姐的旁边——那是比较大的一个房间,算是套间。
在这所城市里。有这么一幢出租楼,虽然不是多富有,但是绝对也是小康偏上的人家。
更何况,这个男人是那么优秀。
姐姐已经不记得具体是怎么认识这个男人的。
或许是每天进出总能看到彼此,所以,两个人开始点头示意。
慢慢变成问一句“您好,上班去?”“下班了?”“吃饭没?”
再后来,姐姐那个男人家里作客——就是隔壁的小房间里。吃着男人亲手做得煮方便面,配着五角钱一袋的咸菜。
姐姐以前也不会做饭,总是凑合着吃。面条、方便面或者盖饭为主,偶尔要个小炒改善生活。每个月底公司会有聚餐,那是解馋的大日子,姐姐总会吃得饱饱的。
生活就这样过下去,也是很不错的事情。
但是,姐姐决定要改变。她不希望那个男人,她喜欢的男人也像她一样,天天吃着泡面和盖饭生活。
姐姐并不知道那个男人是房东的儿子。只以为和她一样,也是这里的租客。租这里房子的人,都不是有钱人。所以,姐姐先入为主,认为这个男人和她一样,是个一年挣不了几个钱的普通员工。
姐姐甚至于鼓励男人去兼职,和她一样,兼职给私立的培训学校做管理和招生。
那个男人便和姐姐一起去了。星期六,两个人捧着一大叠传单,从上午九点钟一直发到下午三点多。
午饭是回到出租屋后,姐姐做的。她那时候已经可以把土豆条炒得很不错了。只可惜,她刀工不好,土豆条长短和粗细都不一样。不过,这并不影响那个男人的食欲。他吃光了一大锅的土豆条。
时至今日,姐姐最拿手的菜是土豆丝。细细的土豆丝,配上虎皮尖椒,加上半个圆葱头,炒得有滋有味的。
可想而知,当年,这道菜做了多少次才能有如今的成就。
简陋的单身出租屋,两个年轻人,带着梦想和憧憬,就那样幸福的相守在一起。
红曾经问过姐姐,假如时间会倒流,姐姐会不会选择回去到当年,不要让这份感情发生。或许,那样就不会有后来的痛苦。
姐姐却说,假如回到当年,我一定备加珍惜那些日子。就算是痛得更深一些,依然想在更加珍惜。
不过,说到底,红应该感激这个男人。
是他,帮助失去了父母的姐姐找到了自己。
正是因为他,才让红过上不一样的生活。
姐姐有次失恋,告诉红说,她特别感激那个男人,那是她生命里第一道曙光,给她带来太多的希望和想象。正是因为拥有他,她成为世界是最幸福的女人;而正是因为失去他,她成为了作家,写出了那么多痛悟的句子。还是因为他,让她懂得了分寸和地位。
于是,他是一个天下最好的男人,却也是最坏的男人。他的温柔和残忍,都是那么恰到好处。
这个男人,说是最喜欢姐姐,却是最让姐姐伤心。
他也让红伤心。因为姐姐伤心了。
红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那个笑起来很温柔的男人,温柔得嘴边那颗红痣也像在对她微笑。
红的心底,一直没有勇气和胆量承认,这个男人也算是她的初恋——她始终暗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