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不弃摸摸鼓胀胀的肚子,眨巴着眼睛盯着慢条斯理喝茶的凌霄,旁边的阿素撑着头看他,越看越觉得这个不弃很好玩。
“那个,凌大侠,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一饭之恩,恩同再造。”不弃笑嘻嘻地诌着。
“呸,还恩同再造呢!就一顿饭,我家少爷才不稀罕你的报答呢,是吧少爷?”
阿素从小跟凌霄一起长大,虽为丫鬟,实是伙伴,性格又比较爽朗,忍不住就抢白他。
“是是是,凌大侠侠肝义胆,阿素姑娘也是女中豪杰,自然不会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嘿嘿,不知几位接下来有何打算,要去向何方啊?”
好歹是混迹清水镇数十载,江湖行话一套一套,不弃一边套着话,一边盘算着怎么再敲诈一下这个冤大头。
“叫我名字就行,大侠什么的听着别扭。我这次是要去找...呃,处理一些事情,准备一直往东去。”
凌霄说了一半又改了口,偷偷在心里抹了把汗,要是让月姨听见了,少不得又要一顿批评,怎么这么不长脑子呢。
不弃脑子飞快地转着:“这凌公子一看就是个没出过门的富家大少爷,这么容易就让我套出话来,看来比较好骗,那个阿素也是个傻丫头,月姨看来不好对付,但是看起来挺不耐烦,小心点不惹到她应该就没问题。这么好的机会,可不能错过了。”
“凌大——哦,不,那个凌少爷,求求你带上我吧!你看我这么无依无靠的,又流落街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实在是太可怜了啊!你发发慈悲吧!我可机灵了,端茶倒水什么都会,夏能遮雨冬可暖床,居家旅行必备啊!求求你收留我吧!” 不弃说着就滚到了桌子底下,抱着凌慕轩的大腿就干嚎起来。
凌慕轩被他突如其来的反应吓到了,坐也不是,推他也不是,连连摆手:“你别,你快起来,我是有事在身的,没法带你上路啊!你好好说话,好好……哎呀你不要拽我衣服,你别哭了,我……阿素你快拉开他,哎呀你听我说,我,我带上你还不行吗?你倒是先起来啊,这里这么多人,这……”
“谢凌少爷收留!”
不弃立马爬了起来,变脸比翻书还快。
凌慕轩从来没见过这么瞬息万变的人,完全被他牵着鼻子走。他从来就没在江湖中行走过,不太习惯应付这种场面,被不弃折腾得头疼不已,一想还要去跟月姨解释这件事,就更加头疼了。
“阿素,带不弃去好好洗个澡,买身干净衣服,打扮一下,今晚住下,明天一早启程。”凌慕轩看不弃笑嘻嘻地坐在那儿,挠着头无奈地上了楼。
阿素拿春葱似的食指点着不弃的鸟窝头:“呐呐,我们少爷可是大好人,你可算是烧了高香了,我们少爷从来不摆架子,脾气又好,换了别人可不会可怜你,但是你得听我的话才行。你赶紧跟我去洗个澡,身上都臭了,衣服又好脏,我们可是要去见我们家老爷的,让老爷看到你这么脏可不行。还有啊,你不要惹月姨,她可是老爷身边的人,功夫很厉害的,她可容易生气了,每次瞪我的时候都好吓人。你名字叫起来好别扭,我叫你小七好了,小七我跟你说我们少爷喜欢吃蜜饯,喜欢吃各种甜食,但是他睡眠不好,可不能被打扰,要不然也会很吓人的……”
不弃耳边满是阿素唧唧喳喳没完没了的唠叨,想想接下来要被这个啰嗦的小丫头每天唠叨个没完,也是有点怵,不过好歹是碰上个有钱的主,有新衣服穿,有饭吃,又不用忍饥挨饿,还是决定走一步看一步,先多蹭点再说。
洗完澡换好衣服出来,守在门口的阿素愣了几秒,大叫一声冲到凌霄的房间,“少爷!少爷!你快看小七啊!你看看那个不弃啊!”正发着呆的凌慕轩被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问出了什么事,就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淡蓝色长袍是凌霄的衣服,有点大,把他整个人都包在了里面。可能是从小营养不良的原因,看起来整个人小小的。
好不容易才搓掉灰垢的皮肤有点苍白,被水汽蒸出了一点粉色,头发狗啃似的杂乱,只能在脑后扎个小揪,眉毛细细弯弯,小脸才巴掌大,鼻子小小,嘴巴小小,唯独眼睛大大的,装满了水似的晃着,才十二三岁,还没到变声期,声音也透着一股清亮,倒是有几分像女孩子,长大了可还了得。这种模样要是卖到戏班子,调教几年后肯定颠倒众生。
我这是……捡到了?凌慕轩也有点懵了。
第二天,清水镇全体老少爷们眼珠子都掉到了地上,二牛更是连抽了自己好几个大嘴巴。
谁也没想到混迹在清水镇的小无赖小乞丐居然摇身一变,成了秀气无双的少年,更没想到的是,这小子居然中了狗屎运,被富贵帅气的有钱公子相中,带走了。
大家既羡慕不弃以后吃香喝辣的好日子,伤心有钱公子居然真的相中一个小乞丐而不是他们,又惊艳于不弃的容貌,腹诽那张脸怎么就没长在自己身上,更有甚者,开始暗暗恶毒地猜测,有钱公子会不会有什么特殊癖好,所以才一眼就挑中了不弃。
不管清水镇的人们怎么议论纷纷,不弃还是跟着凌霄一行人上路了。
日子总是要照旧,不弃也很快变成了他们茶余饭后偶尔才会想起的存在,多年以后,老态龙钟的二牛还是记得,那个小小的少年出现在众人前的惊艳,只是,却再也认不出那张曾经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