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羞于坦白的爱好

不想看书了,各种公式在脑子里流窜,一片空白,无法抓住,无法记住。

不如做一些加减法,比如一个下午加一朵云等于一滴夏日清晨的露珠。

又比如一滴夏日清晨的露珠加一支可爱多等于我失去的脑子。

比如我失去的脑子加一只猫等于拉普拉斯变换。

比如拉普拉斯变换加一张扭曲的自画像裙子等于一面穿越时间的镜子。

不妨再随意一点。

一首深夜的歌减去哭泣的人等于看不见的虚无。

看不见的虚无加上螺蛳粉等于大堤那边的夕阳。

大堤那边的夕阳加在迷宫中困了一生的将军等于一生只要开口就只会流眼泪的狗。

只会流眼泪的狗加地久天长的友情等于突然忘记的记忆。

记忆再减去玻璃晴朗等于橘子辉煌。

再比如我加上爱好等于玩手机。

从小到大总会有很多地方需要填特长或者是爱好。因为我没有特长,所以我一般会填爱好。但是爱好好像分高雅和低俗,这倒没有人特意教过我,但从别人的情绪中我大概能意识到。于是我从来只写两样,读书和听音乐,如果要三样,那就再加上看电影。所有人都会干的两件事。

我觉得有些东西不能太暴露出来,比方说我真的喜欢玩手机,感觉好低俗哦。人好像是下意识就会想要伪装自己,让别人看到自己更好的一面。当然并不是说我就不喜欢读书听音乐和看电影,我觉得自己失去了这几样东西会无法呼吸,因为我始终觉得,这是我提高自己的精神层次和审美的最好方法,我想要成为一个更好的更优秀更有内涵的人。这种事情仿佛是内心中有一种力量去督促着我去做。

但在这种意识沉睡的时候,我最喜欢玩手机,当然,在更小一些没有手机的时候,我喜欢玩,玩任何与知识无关的东西。比方说发呆,在太阳下奔跑,看蚂蚁搬家,或者只是单纯地将泥巴揉成一种又一种形象。

我知道这得归于我后期的教育,让我下意识将自己颓懈的一面藏起来,但现在又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就只想说,我最爱就是玩手机,我喜欢睡觉,喜欢虚度光阴,我喜欢翻着无聊的消息,虽然很困还是下意识继续翻着猎奇但也无聊的新闻。这是一种直面的坦诚,也是一种妥协。

我感觉到自己一些不愿意妥协的东西在慢慢妥协,比方说在我十五六岁的时候始终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平庸,似乎一旦平庸我就不能再活下去了,我就要死了,我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了。但我现在很乐意承认自己的平庸,我真的很平庸,和别人听差不多的歌,追差不多的剧,考学差不多的东西,经常犯错,喜欢流泪也喜欢大笑,我看不出来自己有什么特质和别人不一样。世界上只有那么多种元素,已经决定好了,我们的构造,过去的万千年时间。

高中的时候抄过一句话,忘记是谁说的了,“所谓故乡,也只是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罢了。”

我在洗澡的时候仔细琢磨这句话,想来想去,这个罢了似乎在说故乡没那么重要,但对我来说很重要,就是很重要,因为我在这里长大,一定程度上说,是我在这里度过的时间对我很重要。

奥尔罕的《白色城堡》中就是一个关于找到自我的故事,前几天翻看自己的朋友圈又找到了当时读完书写下的东西。(我真的很喜欢写东西发在朋友圈里。)其中我引用了帕蒂史密斯的一句话,“这一切将通向何处?我们将成为什么人?这是我们年轻的问题,年轻的答案也已揭晓。一切通向彼此,我们成为自己。”

我想小时候经历的一切就已经给自己烙上痕迹,我将成为一个平庸的人。我现在坦然接受,但我明白我的特质组合是在世界上历史上再也不会出现任何另外一个人的,这是我的自信,也是叶子和雪花的自信。

我接受自己十分平庸的事实但又给自己束上枷锁,我不能让自己堕落。

这是我读书听音乐看电影的目的,而我在兴趣爱好中填上这些事也是这种思想下的驱使。

这是教育带给我的,是后天才建立起来的,但我能够突破这种固定的思想坦然接受自己的平庸,而不是在社会现实的鞭打下哭着接受,是阅读带给我的。

当然,我现在要说,我最爱玩手机,最乐意的事情是什么也不干。

我很乐意在爱好中填上睡觉两个字,就好像我很乐意接受自己平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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