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写了不想结婚的几个理由,但是内心深处还是很希望可以找到一个志同道合、心灵相通的那个姗姗来迟的人的。但是恋爱、婚姻这种东西都是听天由命的,婚姻更甚,因为这个人是你用一辈子去赌的。赢,则黄粱美梦终成真;输,则昙花一现误终身。所以啊,为了我们的终身幸福,如果真的觉得婚姻走到死胡同,已经山穷水复,真的过不下去的时候,离婚是让接下来的人生柳暗花明的一条路。而离婚无非是涉及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的问题,那我们今天就来谈一谈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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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分割,真的是被现在诸多狗血剧给带跑偏了。什么某男出轨了,你要安个摄像头 找人偷拍来搜集到男主出轨的证据,这样就可以让他净身出户,然后你理所当然的分得全部家产 。
哎呀我去,这算什么逻辑。所谓出轨,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是属于有过错方。那么被绿的一方属于无过错者,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的主体是无过错方的配偶。有人会说了,你直接说有过错方不就好了嘛。这是不行的,毕竟法律是严谨的,因为第三者是不负赔偿责任的 。
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来说精神损害赔偿也不会赔偿太多。在这里我也建议不要在离婚诉讼时向对方提出太高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因为一是判决时并不会判的太多,而是涉及财产的诉讼费是以财产要求为基数计算诉讼费的 ,别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 。
除此之外,以下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也可请求损害赔偿:
①重婚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的
③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当然还需要注意一下,如果双方都把对方绿了,那么是没有任何一方有资格请求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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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那么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有分的全部财产的情况出现呢出现呢?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发现上述情形你要在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以说,对婚姻不忠诚不一定会被扫地出门,但是对共同财产不忠诚那就等着接受财产的不忠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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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这条路是万不得已时才选择的。既然结婚了那么一路走来也一起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才会最终决定这个人就是我要牵手终身的人儿啊。所以说千万不要再冲动之时就去再领一个离婚小本本。婚姻这事啊,不像考试说你拿的证越多越好,还是希望可以一生只与一人领一证。
但是如果真的走上了离婚这条路,那么希望彼此可以给彼此留一个好印象,不要做对婚姻不忠诚的事,对财产不忠诚的事。因为曾经那么要好的两个人,真的不可能做到相忘于江湖。那么也许不会对一个朋友,但也绝不要多一个仇人。
最后,愿每个人都能珍惜每一段感情,珍惜陪你走进婚姻的那个人。世界上有70多亿人,两人于茫茫人海中相遇已是不易,那么相爱的概率又是微乎其微。所以一定是特别的缘分才可以一路走来成为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