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在微博上有这样的一个投票活动。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规定1到2年级的小学生,每周劳动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其他年级不得少于三小时,问家长觉是否有必要。
投票结果显示 ,大部分家长和我一样都是觉得这个规定是有用的。很多家长在下面留言感觉形式大于内容,但是这总比连形式都没有要强吧。我甚至觉得把三年级以上孩子劳动时间都订为每周3小时是有点少的。
现在的孩子们学习压力真的很大,在很多孩子家里一切事情都可以为学习让路,不干家务不是再正常的不过的事情吗?然而其实越是这样,孩子就越不爱学习,因为他们体会不到除了学习之外的成就感和快乐。
樊登在《陪伴孩子终身成长》一书里提到,让孩子参与家务和家庭事件的决策可以有效地提高孩子的自身价值感。他会体会到自己并不只是一个学习的机器,他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为他人,为家庭,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这咱成就感会让孩子觉得有价值。
当一个人拥有价值感时,他会知道自己是值得被爱的,他的内心会充满能量,他对未来会充满期待,对人生拥有极高的热情度。这种价值感会促使他好好学习,他可能会为了做出更大的贡献,为了获得更大的价值感去努力,这种动力是自发的,是不需要外界督促和刺激的。
从另一方面来说,学习是很重要的这一点无法否认,但是无论怎么样,学习都只是一个阶段性的任务,我们也看到过不少的学霸,学习是很好,可是一点生活经验和自理能力都没有,上了大学什么都不会,我们应该不想让孩子成为这样的人吧。
在劳动中去锻炼生活能力,培养劳动意识、奉献精神、感恩意识是其实是比学习更重要的部分,因为这些品质都是伴随我们一生的。老祖宗就告诉过我们:先学做人再学做事。对于孩子来说,学习是属于“事”的范围,而优秀品质的培养都是“人”的范围,不可本末倒置,至少我们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