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当兵,百里选一。
一般的女方是老师或是医生才能找个当兵的对象,当兵的吃香。
实际上当时当兵的每月才挣6元,我老公手又大方,回趟家走的时候连路费就没了,我都是从我妈家拿出15元钱给他,(实际上他回家身上有多少钱我也不知道,我对钱也没概念。)真是个穷当兵的。
我去部队两趟,只记住吃饭的时候与所有军人在一起吃,经常吃大米焖饭,白菜炒肉片,肉炒土豆丝,鱼鸡蛋也是很多。洗澡很方便,从军营坐军车去城里买东西。还记得早晨的军号响起一首军歌反复地唱着,我都学会了,歌词是:彩霞飞舞红旗扬,风吹树叶哗哗响,我们的步伐多雄壮,歌声嘹亮走向练兵场,一天不摸抢我手指就发痒。一枪没瞄准我吃饭都不香。苦练巧练铆着劲的练哪,嗨,才能打胜仗。
到现在我想起部队那场面,我身上有股暖流,兴奋?高兴?用语言表达不清楚。反正是美好的记忆,与所有军人相处数月。
在那里学会了剪衣服,用高级缝纫机做高档衣服。还学会了,全国各地的家乡饭。
现在老公经常给我讲他当兵时立过功,夺过奖,我见过奖章,也见过复原证获奖那一栏多条的奖项。
现在老公身上有军人的良好的习惯,被子叠的一直是豆腐块,爱做饭,爱洗衣服,还是顾家。全家人的衣服你只要给他他就给洗,在老公的带动下,全家不分男女都主动洗衣服。
今天是八一建军节庆祝老公当兵时的辉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