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丢三落四,表示一个人记性不好,或马虎大意,总是忘了拿取该拿的东西,或忘了做某事。
可是为什么是三和四,不是一二五六等其他数字呢?
直到最近读诗经,似乎是明白了这一点。原来三四都是来自于诗经。
《诗·豳风·七月》中有句话:“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
翻译过来就是:正月里农闲的时候把农具拿出来整修一下,二月开春的时候就能下地干活了。
稍微解释一下,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分别代表夏厉的十一月十二月正月和二月。三之日(正月)天冷,没有农活,可以整修农具,为农耕做准备,四之日(二月)拿着趁手的农具下地干农活,这是很好的安排。若是正月不修整农具,二月农活受影响,错过农忙劳动,收成就无法保障。在粮食非常匮乏的古代,这是很要命的失误。
所以丢三落四是很致命的,奉劝诸君不要丢三落四。
个人歪解,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