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不当得利,就得先明白它的概念,明白什么是不当得利,在平常的考试中,会更倾向于考察不当得利之债的问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的利益,此时应负返还的义务,简而言之就是一方收益,一方受损,且二者存在因果关系。比如说,在买东西付账时,收银员找零时少找了钱,那么此时超市就构成不当得利,或者在路边捡到了东西且不归还,据为己有,那么也会构成不当得利。构成不当得利之后,受益人是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的,但返还也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当不当得利的原物还在时,返还原物,第二种,当原物已经不存在了,那么就按照物品价值作价偿还。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且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1.若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2.受益人恶意的。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取得利益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3.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是善意的而后为恶意的利益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