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铁分公司,事故并非中铁分公司过错所致,相应的返工和工程量增加也及时得到了业主的认可。还有工期索赔,让中铁分公司争取到3个月的缓冲期。避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2,合同总价款15%,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工程数量变更超过25%的子目允许调价。新增合同路段工程量单价费用调整。
3、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市快速公交线第四标段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关键,而合同管理最主要的是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通过工程量变更的权限更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有效机制。索赔的本质是实现承发包双方之间风险的再分配。
4、招标、签约、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