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为实这个词语在判断日常事务上面,特别是在学习工作的时候,别人看到的就很容易成为了他所认为的事实。可往往实际上的情况却也可能是天差地别的,因为我们看到的可能只是一个角落、一个部分、一个片段罢了。
昨日领导在批评一个同事,说他上班时候在干其他事情导致自己的工作出问题,而那个同事辩称自己是无辜的,他没有在做其他事情。虽然最后也只是口头上说了下,但在双方心理都留下了阴影,因为彼此之间因为这事情有了间隙。
而我看到的事实是,这位同事日常工作中确实有做过其他的事情,但同样他也在工作中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内容,并没有因为在干其他事情而导致工作出问题,如果说这次的问题是因为他干其他事情,那其实倒也是说不过去的。
当然也许我看到的也不是全部的事实,毕竟我也不可能上面时间都在盯着他的。我只是因为这件事想阐述自己的想法,毕竟眼见为实这件事确实是适用于自我判断事物上面,人都是一样感官为准,特别是视觉感官就是最为庞大的判断接受信息的媒介。
那么如果说在领导的角度来看,工作上看到同事在干其他事情,而他的工作确实也是出问题了,那么基本可以判断这件因果关系的成立,在如果加上询问我的看法,比如我看到的情况,那么大概率是可以判断同事的工作问题的。
只是这由我作出的佐证好像也并非完全正确,即使是再找另外的同时还是有失偏颇,这就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那到底如何才能算事实呢?好像这样来看即使眼见为实加上旁人佐证,似乎也并非为事情的真实还原。
这点上我就开始想到自己日常对人的判断了,好像我也在很多时候通过看到的听到的直接判断一个人的好与坏,然后最多也是找些人来佐证,定义便由此产生了。其实这类的判断也有着问题的,也是不完整的判断。
看来我以后在判断一个人的时候还是要多去否定,多提出对此看到事情的疑问,然后多想想到底是否为事实,找到因素来提升对人事的判断,这样才能提升接近事实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