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涵的赡养之战已经打了好多年,近日,内地娱乐圈又有一场赡养风波浩荡起来。
李先生官司未打,先上节目,不愧为明星之父,令我辈不禁大开眼界。
原来打官司也需要先期铺垫,甚至“路演”。
血肉相连的至亲何至于会弄到这个地步呢?
据李先生说,这是因为此女明星先前跟他关系很好,一阔脸就变,不认他了。
女儿这么多年从没有关心过他,一件礼物都没有送过。
女儿现在都身家数亿了,却拒绝拿赡养费,就连他去探班,女儿都拒绝见面。
如果真是这样,那索要的确应该,可是你上电视为哪般?
正规渠道走完了吗?你就先来这么一下?
爱护女儿,不会用这么有影响力的手段,分明是要把她搞臭,看上去却又半抱琵琶犹遮面。
这到底是哀莫大于心死,老死不相往来的节奏,还是啥?
这到底是女儿给我五雷轰顶,我就还之以五马分尸,还是啥?
这样的父爱,多乎哉?
而且你张口5000万的天价凭哪条?
这到底是索爱,还是索钱?
这莫非又是一人得道,赡养费升天,你不让你爹高兴,我就要抱着钱过个奢侈晚年的意思吗?
我怎么越看倒越像是知其凭脸,蛇打七寸,漫天要价,坐地还钱的碰瓷勾当呢?
所以这事一出,网友们就基本都一边倒地炸了锅。
这明星女儿是不是叫樊胜美?
不养你你为什么不想想为什么?
一个不缺钱的明星为什么会冒着身败名裂的危险,连赡养费不拿?
一个好父亲会上节目来声讨女儿吗?
想象力丰富的网友们代入感极强,一下子为女明星找出星星一样多的理由,就跟真什么都知道似的。
有些还以身说法,大倒苦水,意思不给就对了。
但是不给5000万可以,不给合理赡养费可不行哦,就是父母没有养你,没给你留下什么钱,甚至有过一般的伤害,也不行,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这叫赡养、抚养不能“等价交换”。
所以也有网友本着法律与道德,以及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则,出来劝解,那毕竟是你父亲啊,再怎么说他也生了你。
这意思就是说,你来不来地球,愿意不愿意来地球,虽说了不算,但他给了你生命,你就得懂得感恩。
他再怎么整你,你都必须很女儿。
法律不让,道德不让,这事还真是无奈。
网友们要说“生父”,这是因为根据种种迹象,猜测这女明星是毛晓彤。
毛晓彤之所以姓毛,是因为一岁的时候,就跟了离异的妈妈,随母姓。
今年三月份的时候,就有网友爆料,说毛晓彤的父亲李先生要将她告上法院。
毛晓彤也30岁,也主要演古装剧,这除了是不是真有几个亿之外,其它什么的,都对得上号。
然而这女明星到底是不是毛晓彤,这对父女之间的矛盾到底是何种性质,因为缺乏回应,和更多的爆料,现在还不好说。
我们现在其实基本是堂吉诃德大战风车,自己在跟自己扯淡。
但是因为这件事,我倒想起了我身边的一件事。
我很想借此问问,是不是你生了我,就一定有权力做父亲呢?
人之所以为人,是不是指所有的人?
抚养、赡养不能做等价交换,但是情感呢?
它的基础是不是最该是情感?
真以为血脉万能,人人都是圣人,血脉就代表绝对权力、绝对情感,再无任何条件啊?
亲情都到了开足马力谈钱的地步,还说什么不能等价交换?
爱本来也不是完全的等价交换,但是你已经绝情,凭什么还要我来爱你?
无爱的抚养、赡养,与孤儿、孤寡何异?
亲人间需要的难道不是有温度的钱?
我认识的这位陈女士,也是位带着女儿的离异人士,所不同的是,她女儿不是明星,也依旧没有改姓。
陈女士当年离婚,是因为丈夫出轨,这件事起初本来是过去了的,但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陈女士却怎么也放不下。
最近看一部片子,《爱国者》,女主角的恋人是一个叛徒,她曾说起自己当年跟恋人参加学运时,衣服上沾了油漆,怎么也洗不掉。
男主角说,这得用汽油洗。
女主角摇头,不行,我沾的是另一种油漆,它把我整个身心都污染了,用什么都洗不掉。
陈女士就是这种感觉。
陈女士是在女儿三虚岁的时候离婚的,家产没有要,刚上正规的工厂也没有要,只要了女儿和债务。
我听后很有点气愤,曾问她,你带着女儿净身出户,他居然还要给你债务?
陈女士说,他当时可能是希望我回心转意吧,故意要这样做。
这世上有种人,就是不肯以恶意揣测别人,人家再婚后,你不是也得还债?
陈女士离家时,身上只有随身衣物,和二百块钱,她把女儿交给自己的父母,然后就跟一个小女孩合租,开始了打拼。
从跑大街,满世界发广告,卖房子开始。
陈女士算是一位很有拼劲,也有头脑的女人,一度曾做到公司高层,但是后来因为转行不慎,收入逐渐走了下坡路。
陈女士离婚到现在已经十七八年,没有再婚主要是为了孩子,但是一个女人独自带着孩子,在城里打拼,实在不易。
吃穿住用上学医疗人情是非,等等等等,各种事情都要应付,所以她基本攒不下什么钱。
就是有收入很高的那几年垫底,现在也没有攒下什么钱。
于是她去年就遇到了困难。
女儿考上了大学,费用很高,她倾其所有之后,家里就彻底见底。
这还是初期费用,后面怎么办呢?
她那时候很想恢复当年的雄风,再次创业,但却发现自己已没有那种力气,也一时很难找到合适的入口了。
陈女士女儿很懂事,从来不为难母亲,这一次是因为担心母亲,才第一次说起了父亲。
她说,我要去找他,他不管我也可以,我起码要跟他断绝父女关系,还妈妈一个公道。
妈妈你放心,我长大了,我也可以打工赚钱。
那位父亲,却是女儿长这么大,只在早年去学校看过一次的,带着他的新恋人,和空空的两只手,一张嘴。
他这十几年里,居然连一分钱的抚养费都没拿过,尽管当初有协议。
他们早就失去了联系,就跟茫茫人海中,从无关系的陌生人一个样。
陈女士当时就为这事问我,该不该这样做呢?
我说,就是那位父亲肯与你女儿断绝关系,肯签协议,也不代表什么,他真到老了,无力自养的时候,来找,你女儿也还是得管。
陈女士说,孩子他一天没管,如果将来还要这样拖累孩子,我想想就生气,怕的就是这个。孩子现在也非常恨他。
我说,这种事发生到谁身上,也生气,但是这事还是等孩子再大些再去解决为好,那时候她或许想法会不一样。
他未必会来找,就是来找,你女儿也不至于弄到太累,这种事毕竟是有限度的,法院也会考虑情况。
再说了,你女儿这么优秀,学的专业又好,将来说不定很厉害呢,还在乎这个?
陈女士对女儿很有信心,笑了,说,我其实也这样想,真有那么一天,就当是喂狗了吧。
于是她女儿在她的劝说下,就暂时丢开了这件事。
不能不说的是,孩子其实曾去找过爷爷奶奶,两个老人倒是给了点钱。
但是他们说,你不要去找你爸了,他现在情况很不好,我们也不知道在哪。
孩子因此就拿了钱,冷冷地,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我起先以为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但是现在看到这件事,就觉得不一定那么简单,自己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之嫌了。
尽管这的确也无更好的办法可想。
如果这女孩后来也成了明星呢?
如果她将来也未必肯原谅父亲呢?
谁敢保这世上真没有这样一种父亲,就觉得我生了你,就有权漫天要价要求你?
哪怕我从来没有当你是女儿,没尽过半分义务?
只要求权力,只来摘取胜利果实这事,对某些人来说,干起来可得劲了。
你真能够只站在外人的立场上,轻飘飘地说一句,他毕竟是你父亲,给了你生命,而谴责吗?
谁他妈让他给的生命啊?
你本就是他痛快的附属品,他最后又为了痛快把你像阿猫阿狗一样丢掉了,他算什么狗屁父亲!
所以说,某种时候,这样说话的道德婊,实在应该掌嘴。
当然,我说这事与李先生无关,他们父女的事我一概不知,这只是一种由网友议论而来的想到而已。
而且这位李先生据他自己说,他有条件的时候,除了50元生活费,也还花了其它钱,做了不少事。
故,请切勿对号入座,如有雷同,也千万别对号入座,不管是外人,还是李先生,对这事,都切勿对号入座。
我发誓,我绝对不值得上法院,上节目。
哆嗦完了,咱们继续。
养不教父之过,生不养是大罪,父爱不需要理由,不必讲任何为难。
即便是忏悔,也无意义。
拿一辈子的幸福来养女儿的女人不难吗?为什么你做不到她的万分之一?
有爱心,有道德,有责任心,有担当的男人,可能做出这样的事吗?
所以,法律是一回事,道德情感是一回事,某些做父亲的人,你是否该想想,你是否配为人父?
如果怀胎是女人的事,分娩是女人的事,就连养也是女人自个的事,那这种男人是不是该刺字发配,流放千里万里?
如果某个男人单单下个种就想索爱,就想拿数千万,甚至还曾大作的话,那他这生意做的是不是就更不要脸?
对这种,我是真想这样呼喝一声的:
猴哥呢?你带上大棒子,我带上酒,咱俩商量点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