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听说“Book Thief”这本书,还是三年前女儿申请中学的时候。美国各学校的推荐书单差别很大,但也会有一些书目高频出现,比如《芒果街》和《偷书贼》。这些书目和国内学校要求的必读书和选读书不同,是拿来当教材用的。孩子们要在规定时间内读完整本书,然后会有讨论和写作。这种方法很值得推广,因为文学和艺术一样,不可肢解为片段来学习和欣赏,只有作为整体才有真正的意义。如果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节选一段,看起来如同呓语。但在全篇中,却直击人心。木心说《红楼梦》里的诗词,就像鱼缸里的水草,放在水里是好看的,捞出来,便差之千里。没有文学家或艺术家的作品经得起断章取义,但这却是我们语文长期的教学方式。对于文字的信念,我一直觉得和数理化不同,数理化需要循序渐进,但文字的输入在于启蒙就要水准高。不存在孩子水平低,就不能学全文、只能学片段的情况。断片式的学法会让小孩子有很多文字的碎片,对逻辑发展和文字品味的形成都有很大害处。傅雷曾经说过,taste是很重要的。taste一经形成,就会在以后的阅读经历中不断自我捡择和更新,淘汰掉不适合自己口味的书,向着高的地方去。家长和学校都很关心孩子的阅读范围,担心内容不健康的书出现在孩子的书包里或者网路上,与其各种防,不如从小让孩子们读到整体的好作品,日后对口味糟的作品难以下咽。
这个开场很长,很说教(嘴脸可憎),但《偷书贼》需要这样高屋建瓴的开场。因为这本书确实在技巧、内容、表达方式上都非常值得向孩子们推荐。而我最怕的情况,就是认为“这本书很好,孩子时间紧张,读个章节就好啦”。文学作品,要么“全部”,要么“全不”。
《偷书贼》用第一人称叙述,这个“我”是死神,描写的是死神在1939——1942年间的德国慕尼黑一个小镇的所见所闻。这个题材并不新,二战中的德国,受迫害的犹太人,饱受战争之苦的普通民众。写的视角也不新,以一个小女孩的经历为主线,透过小孩子的感受去写战争和种族歧视的苦难。这种书很多,比如《穿条纹衣服的小男孩》。如果愿意在图书馆的少儿部分多停留一会儿,会发现这类书几乎俯拾皆是。一战、二战,似乎是英语文学世界里永恒的题材。但《偷书贼》写得与众不同,作者讲述了一个故事,不是苦难的故事,而是锁定了一条主线——文字怎样开启了一个小女孩在苦难中爱和成长的道路。如果爱是对人生的信仰,文字则是对世界的信仰。
通常不喜欢特别有指向的作品,似乎整本书带着一个使命而来,非要说明什么,表达什么观点,更要push读者去接受潜在的植入。好作品是有人见山,有人见水,就像《红楼梦》,有千万个人,就有千万种不同的阅读体验。但在有指向的作品中,《偷书贼》明显是上乘之作。
1939年,二战爆发的时候,小说的主人公莉赛尔9岁。父母因为共产主义倾向受到迫害,母亲迫不得已将莉赛尔和弟弟送到慕尼黑小镇莫尔钦一户人家寄养。在去莫尔钦的火车上,莉赛尔的弟弟死在了她身边,以后她将在午夜的噩梦中不断回现死去的弟弟。他们将弟弟葬在路途中,偷书贼莉赛尔偷的第一本书,就是掘墓人无意中掉落的《掘墓人手册》。莉赛尔带着这本书,和母亲永别,成为养父母家里的一员。
莉赛尔的养父汉斯给予了小女孩无限的耐心和关爱,当莉赛尔午夜在噩梦中惊醒,汉斯一直陪在她身边。后来,他们开始用这段时间识字,唯一的教材就是《掘墓人手册》。开始用砂纸,后来砂纸用完了,汉斯就用自己做粉刷匠的工具把字母和单词刷在地下室的墙上,这就是莉赛尔的启蒙教育。莉赛尔开始上学时完全不识字,只能和最小的孩子同班。后来不仅能阅读,还迷上了阅读。全书十章,绝大部分章节名目都来自莉赛尔偷的书。
莉赛尔的书有三个来源,养父母送她的礼物,好朋友犹太人马科斯写给她的作品,最主要的,是偷来的。从开始的《掘墓人手册》,到在火堆里偷来的《耸耸肩膀》,后来的书是从镇长夫人的书房里“偷”出来的。来自镇长夫人的书,与其说是“偷”,不如说是镇长夫人的礼物,送给在乱世中寻觅书中桃花源的小姑娘的礼物。
莉赛尔有三段主要关系,和养父汉斯的,和藏匿在汉斯家里的犹太人马科斯的,和青梅竹马的朋友鲁迪的。汉斯同情犹太人,后来因为犹太人受到惩罚,被征召入伍,侥幸复原后死于盟军对慕尼黑的轰炸。马科斯在汉斯家不能再藏匿下去后,为了不连累汉斯一家,一个人逃亡至斯图加特的途中被纳粹抓到集中营,战后劫后余生的他找到了莉赛尔。那时,他们都已在战争中失去了所有亲人,两个孤零零的人,面对战后的苦难和废墟,见面后的拥抱里,多少不能言说的惨痛。如果说汉斯是全书中最温暖的角色,那么鲁迪就是最闪亮的。这个大男孩,通体都如透明一般。他崇拜黑人欧文斯,希望自己可以跑得像他一样快,就用黑炭将自己全身涂黑,在奔跑中感觉自己就是欧文斯。他始终如一地爱着莉赛尔,渴望得到心爱姑娘的亲吻;他爱护有残疾的伙伴,为了保护伙伴一直受排挤、被委屈。不管书中叙述的调子多低沉,只要鲁迪出现,就像阳光透过层层黑暗。最后鲁迪的死,让死神也为之落泪。他终于得到了莉赛尔的亲吻,在他死后,在他无知无觉地倒在轰炸后的烟尘中的死后。那一段只敢读一遍,泪流满面地读一遍。美好的消逝,不忍卒视,不忍卒听。
书中最美的高潮来自在地下室藏匿、终日不见天日的马科斯。为了送莉赛尔一份礼物,他把《我的奋斗》一页页撕下来,用油漆遮盖了杀死犹太人的屠刀般的文字,在上面为小姑娘写下了自己的故事,还配上了图画。“我是从你的脸颊上得到那颗种子的吗?”他们因为对方,最终都成为撷取文字的人,用阅读和写作为自己在人类残酷的战争中、在生离死别中造了避难所。他们一同在死亡的幽谷中走过,他们一同分享战争带来的噩梦,一同去拥抱苦难中的爱和希望。在幽暗的地下室里苟且偷生的犹太人,在养父母庇佑下的孤女,在文字连接的世界里成为知己。就像马科斯写给莉赛尔的书里写的:“Now I think we are firends, this girl and me. On her birthday, it was she who gave a gift to me. It makes me understand that the best standover man I’ve ever known is not a man at all……”在马科斯离开汉斯家时,他把自己的素描本留给了莉赛尔,在他最后讲的故事里,他称莉赛尔是“撷取文字的人”。马科斯对文字的功能认识殊深。希特勒写有《我的奋斗》,如果没有语言文字,希特勒不会有那么多的追随者。反过来,一样的文字,也可以组合成大灾难中的避难所,让汉斯、马科斯和莉赛尔这样苦难深重的人活下去,且在其中寻得爱、温暖和希望。
莉赛尔还拥有一本不是偷来的书,就是她自己写下的“偷书贼”的故事。“偷书贼”可以看自己写的书了,也能在躲避轰炸的时候为大家阅读。死亡的阴影虽然如影随形,但却不可能遮蔽全部的生活。在地下室墙上用油漆书写的文字,最终搭成坚固的城堡,庇护了苦难中的人。
《偷书贼》最好的技巧在于细节描写。从情节的角度说,似乎总有刻意和俗套之嫌,但配上这样精湛的细节描写技巧,就完全不同。《活着》、《在细雨中呼喊》,都是这样。还有《平凡的世界》。当一个作者能在细节上处理如此巧妙得体的时候,情节就不重要了。细节的描写很难,也是非常见功力的部分。试过很多次,这个部分我是完全不及格的。细节描写也许是文字能力的分水岭。在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的时候,真的完全倾倒。陀思妥耶夫斯基能用寥寥数语,就把整个细节完全呈现。他写那么多人物,时隔几年,闭上眼睛去想,那些人物还是如此鲜活。而这些人物的出场和退场,在书中只不过是一闪而过。即便这样的一闪而过,还是让人刻骨铭心。这种细节描写的功力,只能仰望,不知其所从来。
这部小说读了整整一天,这篇读后写了整个早晨。好的书激荡到内心和意识深处,不吐不快。写完了,算是和莉赛尔、和汉斯、和马科斯,还有最光明的鲁迪告别。有多苦难的人生,就有多闪光的生命。愿每个人都可以在文字中找到另外一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