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科特勒将营销分为4个阶段,营销1.0解决企业如何更好地实现“交易”问题,即从产品到利润;营销2.0以消费者为导向,不仅需要产品有功能差异,更需要企业向消费者传达感情与形象;营销3.0 则是以价值观为驱动;而到了营销4.0,企业将营销重心转移到与消费者互动,让消费者更多参与到营销价值的创造中。换句话说,营销是为企业创造价值而诞生的。它在带来利润的同时,也通过感情与价值观的传达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缔造了深度联结。
营销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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