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忆起往事

三年前,那个夜晚,是在一个夏天,繁星点点,晚风很大,吹走了白天的闷热,公路两旁的树叶沙沙作响,风中夹着花的香味。
那样的夜晚,走在空旷的街道上,甚是凉快。
华灯初上,A市的夜生活还没开始,路上行人依稀。
那时采薇刚从图书馆回来,手上捧着几本书,其中有一本爱情小说“偏偏喜欢你”,还有几本大专教材,采薇正在上夜校。因为晚风太凉快,以至太留恋这样的夜晚,采薇慢慢的走着,还拿出耳机听着歌,嘴里轻声跟着哼了起来:“都怪雨下着那么急,都怪没有地方躲雨,才会一头撞进了你的怀里,跌入你深深的眼里。”
采薇很喜欢这首歌的歌词和节奏。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突然半空轰隆隆一声,一场又急又大的雨,倾盆而下,好像天空突然破了一大坑,一时间,周围全是雨水声。
采薇急忙往前方站台跑,由于走得太快,雨水太大,还有怕淋坏了怀中的书,一头撞上了一个东西,手中的书掉了一地……
抬头一看,怔住了——那是一个男人,她一头撞进了他的怀里,她的视线正对上一双深沉如这夜色的眼眸。由于被撞的突然,男人双眸深深的定定的望着她,一时也没反应过来。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回过神来的采薇连连道歉,尴尬极了,这是在拍那首歌“遇”的MV吗?简直是歌里前几句的情景,哎,以后都不敢听这首歌了。
可是,还能再窘吗?老天有时也耍流氓,偏偏这时歌声再次响起:“都怪雨下得那么急,都怪没有地方躲雨,才会一头撞进了你的怀里,跌进你深深的眼里……”
不是带着耳机吗?
耳机不知什么掉出来了,也许相撞那一刻也许是书本掉下的那一刻。歌声从扬声器里轻轻扬扬的飘出来,雨水在耳边嘀嗒嗒。
听说,夜晚,雨水和音乐更配哦。雨夜,男人和女人更配哦,雨中相遇,多诺谩地,可是,采薇此刻却一点浪漫都感觉不到。
“都怪梦境太过迷离,都怪你身影太清晰,才会听见雨水耳边嘀嗒嘀,忘不了你温柔表情。”
歌声如雨水般在敲打着这带着噪动的雨夜。
还好,他没有发怒,还温柔的弯腰帮我捡书,一本两本,全部捡起,借着微弱的路灯,他看到了最上面那本小说“偏偏喜欢你”,摇摇头轻叹一声接着低声失笑,又翻开第二本第三本,是大专教材,然后抬下眼眸,眸色如沉湛湛的夜色。
夜,很黯淡,只有不远处星星点点的路灯,在无限延长,虽然很近,但看不清他表情。
突然一辆车出现了,在他们身边停下,嘀一声。他礼貌的把书递回给她,什么也没说,快步拉开车门钻进了后排,车子发动,呼的消失在了这样在一个雨夜,只留下采薇一个人,怔怔的看着车子消失的那个方向,好像是一个梦,一个迷离的梦。
如果不是周围还萦绕着男人身上那淡淡的香水,采薇真以为作梦了。
记得他手上拎一个公文包,一身西装革履,是刚出差回来还是刚议生意出来?站台旁是一家高级商务酒店。
此后采薇没有见过他。
也是,那只不过是一场际遇,不着实际的际遇。
那时采薇正在一家高档西餐厅——恋恋不忘西餐厅当服务员,来吃饭的都是老外,周边写字楼的白领,更多的是来这里恰谈生意的商务人士。
采薇总想像着自己有朝一天,着一身正式套装,手拎一个公文包,踩着油亮的高跟皮鞋,坐在高档的商务桌上,对面坐着几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点几杯饮料,恰谈业务。
经理也总说:采薇,你不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好好干,以后一定能当主管。
采薇工作表现很好,来这里的熟客百分之九十九都和她很熟,每天挂着春风般的笑容,很多客人来到第一句都是:“釆薇,怎么天天那么开心”第二句“例牌”。
其实,采薇打从心里喜欢做服务行业,觉得和客户交谈也蛮开心的,比在工厂里做着机械的流水工好多了。
常来的客人每天吃什么,她都知道,所以很多客人懒得重复,总是丢两个字“例牌”就做起他自己的事了,剩下的采薇帮他们按排。
采薇是个爱幻想的女生,总会幻想那些人当中,有没有哪个会是她生命中的那个人,或者某天会不会突然蹦出一个人,买单时来句“采薇,我喜欢你,你什么时候下班?”
嘿嘿,前来吃饭的大多是年轻才俊呢,可是会看上她吗?她只是一个服务员,前来的都是高文化高水来平的白领,老总,不过,做下梦也让人开心点,不是吗?
嘿嘿,这就是采薇,一个19岁女生的少女情怀,乐观开朗,天天挂着春风般笑容的她。
前段时间餐厅一个男服务员喜欢她,还巴结和她玩得很好的闺蜜,连她有那么一刻耷拉着脑袋发呆,他都以为不开心,他就开始紧张围着她哄上哄下,他真的蛮紧张她。
可采薇看着他,却没有一点点心动,她想要的男人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服务员,她想要的是顶天立地,阳光帅气,够强大,在商界有一席地位的男人,采薇知道现在的她配不上,所以她上夜校,不断给自己充电。
每当采薇这样说时,郑芸总笑我:“小女人,我们只是一个服务员,那些男人怎么会看上我们,找我们当一夜情差不多,如果有一个这样的男人找我当情人,我也愿意。”
郑云是采薇出来工作结交最好的同事,虽然现在她们没有在同一家餐厅上班,但交情非常好。采薇讥讽的白了郑芸一眼:“没出息。”
郑芸说:“我们还年轻,再说了我除了青春,什么都没有,没有高文凭,也没有什么技能,除了当服务员,以后升级当个部长点点菜,还能干什么。那些男人,不可能找我们当女朋友,娶你?那简直是痴人说梦话。”
“我是这样想的,只要他对我好,宠我,当情人又如何,当几年情人,也能捞点钱,情人永远比老婆值钱。”
郑芸这一席话,听得采薇很是受益匪浅,不得不承认,郑芸的话很现实,也很有道理。看餐厅同事阿燕就知道了,20岁,还是36杯,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可她却和餐厅一吧台男同事拍拖,甚至还意外怀孕而流产过一次,俩人还小,男的没事业没钱现在也不想结婚,只有流产了,可惜的是最后还是分手了,阿燕因此也辞职走了,至于现在过得如何不得知了。
为什么同一地方上班的男女拍拖,分手后离开的都是女人?
而另一同事林琳就不同了,同样美女,同样20岁,杭州人,都说杭州出美女,看到林琳就得知了,大眼睛,身材高挑,皮肤白皙,虽然没有36杯,又如何,她跟了一个香港男人,50岁左右,简直是把她宠到了天上,除了不能给她一纸婚约,其它的如首饰,包包,还有宠爱,还有每月5位数字的零花钱,一有空出入的是高级美容院,高级会所。
采薇当初听说阿燕失恋了,心里很难过,替她不值,可是又能怎样,阿燕流着眼泪伤心道“俩人合不下去,只能分手。恋爱容易,相处难,俩人一起久了就会厌倦了,还不如当一个情人,永远有人疼。”
采薇没有拍过拖,体会不了。不过,采薇觉得,爱就要轰轰烈烈,所以她要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迎接那个完美的另一伴。
然而,采薇还没有变到最好,那个他就出现了。
再次见到他,是一个美好的早晨,鸟语花香的公园里。
采薇英语要考一个听力小试,每天早晨都要去公园里练习,其实她也习惯了每天早上晨跑。
采薇边带着耳机听着听力边小跑着,迎面跑来一名男子,身着一套白色运动服,手腕上别个蓝色护手腕,右手臂上带着一个运动手机臂套,很是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啊,是他,那个雨夜那个西装男!是他吧,天,他不会以为她跟踪他吧。
有没有人说,运动中的男人最撩妹!
采薇的心砰砰砰的跳,10米,5米,3米,距离他只有一米,最后很遗憾的擦肩而过。
小说里说当一名女生见到一名男生,心砰砰砰跳,那是喜欢上那名男生了,只记得当时采薇的脸不自觉刷地又,红了起来。
今天的他,阳光帅气,那天的他沉着很男人。“哦,着魔了,江采薇!”采薇席地坐在草地上,双手握拳轻轻敲打着脑袋瓜子,腿上放着一本英语资料书,怎么满脑都是他?
“怎么了,哪里不懂?”一道清悦男声响起,如同夏日清泉般贯穿耳膜,动听极了。
采薇倏地抬头,对上一双亲切的眼眸,剑眉飞扬,嘴上挂着微笑。他发梢有些湿了,额头冒着汗水。
如果他知道此刻的她对他发花痴,不知他怎么想?窘……
“啊……”采薇薄薄的嘴唇像被空气冻结似张着大大的,她想她那是大脑抽筋了。
他诙黠一笑,似是习惯了。想必也是,应该很多女人在他面前都迷失自我吧。
“你,你怎么在这里?”采薇生平第一次口吃了,话一出,她就后悔了,他为什么不能出现在这里?而且她开口的居然不是“是你?”
那么说他会不会觉得雨夜邂逅,她一直想着他……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他反唇相问。
“……”采薇脸倏地又红了,好像意识到什么又拼命点点头,又摇摇头。哦,天,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花痴……
他看着她那泛着红晕的脸,瞪着大大的双眼,摇晃着脑袋那傻样,轻声叹口气,闷声笑了笑,温柔的拍了下她脑门,起身转身走了。
这是几个意思?下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