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喜欢的人,也致自己的青春。

毕业一周了,这三年,我的青春,刚好有你。

这三年,我喜欢了一个男生整整三年。

他长得挺好看的,是那种耐看型的,阳光成绩超棒。好像很多女生喜欢他,而且他的性格是我喜欢的那种。其实也不是一见钟情,但也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喜欢了 。

可搞笑的是,我的宿友,居然也喜欢上他。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炸了,当然我不喜欢和别人争什么,更何况那是我的宿友,所以我一直装着不知道我宿友所喜欢的人是我喜欢的男生,可最后,她们奇迹般知道我喜欢那个男生,我不知道我明明没有任何表现,藏得那么深,可她们就是知道了,我们没有突破那层膜,我们依旧是室友,因为我知道,我们的友情也来之不易。

17岁的年纪最美好,但现在并没什么轰轰烈烈的开始,更是悄无声息的结束。

我为了告诉那个男生我喜欢他,大费周折非绕着给全班同学写的离别信,每一封都写着认识你真好之类的,虽说不是特地写给他们,但我也很真心通过四个多月的相处把对每个人的感受通通表达了出来,字不好看,文笔特稚嫩,但高一的那年,却是真心相待。

60多封信,却也只是为了那一封信,我不知道我有多傻,反正谁的青春没傻过几回,没为着喜欢的人执着,尽管不知道是否有回报,的确我不是个上天眷顾的女孩,那封信就了无声息,我心里轰轰烈烈的暗恋,明恋,像把火熊熊燃烧,可是就偏偏有像一辆装满水的汽车浇灭了它。再也不是杯水车薪,再也不是熊熊燃烧,我心中的那把火,烧得心疼,又被水浇得生冷。可这只是开始。

我随着失恋般的节奏,接踵而至的大堆事情,烦得觉得自己也那么烦人。有人说情场失意,职场得意。这简直就是屁话。我原本一个考上重点中学的人,成绩一落千丈不说,身体也经受不了烦闷的春夏秋冬,自身免疫力本就不高,惹来了大病小病,以致后来在高三前咳嗽了整整一个半月,瞬间瘦了八斤。而这八斤,还是我用了整整三年才有上升的体重。又矮又瘦又事多恐怕就是我高三的形象了吧!

但我,现在想想挺傻的,因为我的信中,写的是,如果你真的喜欢我的宿友,那么就好好待她,如果你不喜欢,那么也请别伤害她。而我自己,从头到尾只告诉他我喜欢他,但告诉他告白不是为了让他喜欢我,我也不敢奢求他能够喜欢我。就好像,那封信,不是告白信,而是分别信,斩断了我的思念和自以为是,祭奠了我很傻的一次青春。

可我原以为分班了,不同班那也好,看不见也断了思念。在高二以为基本忘了他,可我高三发现,我根本就没忘了他,我还是会关注他,关注他的成绩,关注他在哪班,关注他……我发现还是喜欢他 ,而且是一直都喜欢着 ,我真的太没骨气了,我恨自己的傻和执着,也恨自己这般伤痕累累的喜欢,更狠成绩一塌糊涂的我。他和我上下楼,我们之间,隔了一层天花板,也隔了联系。

但我,和他唯一的联系,是每年我生日,都会拿一瓶酸奶给他。第一年是放在他的桌上,他在扣扣上跟我说生日快乐,我在那里傻开心。第二年我是叫我同学拿给他,我在教室外,等来的消息是一句他叫别人跟我说声生日快乐,觉得他对我也只剩下敷衍了吧。

第三年,鬼斧神差的被我同学叫去亲自拿酸奶给他,我心一横,好吧,死就死,反正最后一年,以后也没机会见面了。然后我去他的教室,那是傍晚六点多,天空很是可爱,进去一看发现他在班里,退了两步不敢进去,硬是被我同学拽着进去。然后我拿给他酸奶,他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生日快乐”。心中挺喜悦的,可能,大家,面对高三,有着不明的压力,可能,高三,也是分别的终点站,所以,彼此比较珍惜,比较伤感,比较宽容。

那是这三年来他亲口对我说的生日快乐。也是第一次我们面对面的看着彼此。我听完说了声谢谢,撒腿就溜了。其实,我只是太紧张,只是面对着自己喜欢的男孩,说不出一声再见,说不出一声永别。

再距离高考只剩五天的时候,我偷偷拿了一份往年高考资料给他,并写下2017最后一份联系。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去看,也不知道他是否知道了我的小把戏,我想,他应该知道吧,他其实挺聪明的,特别帅的男生,本就比较腹黑。这个是事实。(别打脸,你们帅的人别找我哦)

其实,除了装傻面对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生,好像这就最明智吧。这比给你一颗糖再扇给你一把掌要好得多吧,这比渣男对你暧昧不清却又有女朋友的人更好吧,还好,我的眼光,不算太差。他的明智,我的清楚,无声无息,却又如此明了。那么,我们的青春,就此别过吧。没有了你的出现,或许我会活得很精彩,但正因为有你的出现,我的生活也有了一点波澜,有了偶像剧般的青春,尽管没有好的结局。

那是我的青春,也是我唯一表白的男孩。有时候,我也挺生气自己的执拗,总问自己傻不傻啊,从小都是别人追的女孩,别人家口中果断的女孩子,撕过男孩给的情书,拒绝过男孩的追求,就因为不喜欢。可到头来,妹子,你活得如此狼狈,喜欢了三年的男孩,也不见得多看你一眼啊。而你响亮亮的青春,只是以一场既是明恋又是暗恋的独唱一台戏而结束。问我后悔吗?有点,因为他,好像自己错过了对自己很好的人,但是再问我一次的话,我应该不后悔吧,经历过的青春,不管是狼狈不堪,还是绚丽光彩,但也终究还是我的青春。

再说,高考可谓是分手季。毕业了,有可能一辈子再也见不到了。郭敬明曾如此形容过毕业,“毕业就是一窗玻璃,我们要撞碎它,然后擦着锋利的碎片走过去…”虽然好像很血腥很无情,但也的确如此。

他,成绩那么好,人那么好看(暂且就这么形容的),我和他的距离,不仅仅是一面墙的距离,是一整个青春的距离。所以,我决定放弃了,放弃了自己的执着,放弃了自己的自卑,我要重新活好我的人生。而我的人生 ,也再不会有他的出现了吧。就算是出现,也不会再是那个,躲在某一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躲在某一地点,想念一个站在来路也站在去路的,让我牵挂的人。

我不是在最好的年华里遇见你 ,我也不会为了你改变什么,但我会变好,尽管现在的我一塌涂地,我也要用自己的努力去过我想要的人生,而你,就算多年后遇见我,喜欢上我,我也不会轻易妥协。(喜欢上我这不大可能,但我不会再在一棵树上吊死了,哈哈)

那是我十七岁那年遇见你,二十岁我们分道扬镳,就算我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也要有炸毁一座城的骄傲。

我曾说,过去十七年的骄横与霸道,还有未来八十年的未知与可能。我这三年,或许活得狼狈,但,我的人生,也只有这三年狼狈了。我选择遗忘,选择放弃,选择重来,我有那么多选择,可就是没有一个选择会是你。

记忆像腐烂的叶子,那些清新那些嫩绿早已埋葬在时间刻度的前段,惟有铺天盖地的腐烂气味留在时间刻度的尾部。 我不会去停柱,亦如你,从未停留。

三毛曾说“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所以啊,我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只希望未来的那几年,在那时候我只是一个每天都抱着一堆书在图书管和宿舍之间来回穿梭的人,不为谁,只为积淀自己。难免会有小插曲小意外,我也会如获珍宝,倍感亲切。

那个男孩,是你,在我并不美好的时期出现。当然,我最好的年华,即将开始,我始于青春的到来,终于才华横溢的自己。愿你我的世界,尽是精彩。我也会,赶上脚步,去揣度时间的奇妙。

致我青春里喜欢的男孩,也致给自己并不闪耀的青春。

图片发自简书App


你们好,这是我高考后最想要做的一件事,为了祭奠我的青春,为了埋葬我十八岁的记忆。我是铃铛女孩。由于我的名字有一个字与铃铛有关,所以叫做铃铛女孩,请多多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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