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要在耳朵里单曲循环上随机的一首轻音乐,接上一杯水,就着准备好的宁静下来的心情,再翻开《乖,摸摸头》的话,还是不可避免地被周遭的损友们咀嚼着矫情意味了一番。
奈何,我还是这样就着自己难得矫情的性子这么进行着。然而终究奈何不了的,失态。
或许是因为沉静的翻开纸质书本已经距我忙碌的大三生活太过久远,又或许是因为准备好接受一段段故事必须要像喝着烈酒般呛出泪来才真切,更可能是婉转伤感的轻音乐给了我一个沉浸其中,又有些不可自拔的诱因吧。
以前,我爱摘抄,爱去硬生生地找寻有些刻意的共鸣。现在的我还是忍不住记下那么一两句,没有因为这句话是否是多么经典,多么深刻,只是单纯地想通过这句话,就能加深我阅读这段故事的瞬间,因为我有些健忘。
很久前,朋友就说起过这本书的作者,大冰。我没有太在意,不知道是自己又健忘了,还是书页里的那个大冰,包装的太man,侧脸也着实有些俊俏,俊俏得让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大冰,是下图这个家伙。这个早期综艺节目还没这么泛滥的时候,我看过它在山东卫视主持的节目,印象是很深,但是同样记不得具体叫什么。可是节目里的他爱笑爱闹,张着招风耳,些许还有些贫嘴。怎料这家伙这么文艺,这么让人失态。
我打算从我现在大脑皮层最呼之欲出的一个故事,说起。怕憋坏了这记忆里还算深刻的一些细枝末节。
女孩与流浪狗。
在此之前我不得不说,我其实不太喜欢动物,但硬要我选,我还是会说,那就狗吧!这只流浪狗不是因为流浪才变成流浪狗,它,不像人。人的流浪往往带着一种对自由的追求,再而才衍生出无奈。它们不是自己的主人,所以他们的流浪大多都是无奈,而没有所谓的追求。
大理的这只狗,因为病了,所以被弃;又因为怕惹得人也病,所以被棍仗。人们因为它脏,没主人,所以带着一种证明自己那点急需被认可的优越感和存在感,以一种俯视又嫌弃的姿态去踢它踹它。很少去揣测一条生灵心情的我,都不忍心去构建那样一双无神又落寞的眼神。这时候,我理所当然地的失态了,因为,在我的记忆里,似乎看到过这么一种无神又落寞。
它是怎么来到我家里的,我已然不记得,只是深刻的知道,它长不大,妈妈说,是一条“耍狗儿”。到现在我才觉得,原来,“耍狗儿”这三个字有多么刺耳。俗套地给它取名“乖乖”。我那时候小,小学还没毕业,觉得别人家小朋友家里都有小狗是很快乐的,所以也觉得自己应该乐呵呵地欢迎它的到来。然而,我并不知道,我这种表象的欣喜下原来会冷淡它到如此地步。
我不爱摸它的头,不爱给它挠痒痒,不会给它洗澡,连带它遛弯儿都是鲜有的事,总之没有所以有狗的小女孩那些所谓的种种。可我还是说着我很喜欢“乖乖”这样的话。
小时候,它很活蹦乱跳,机灵鬼一个,见着人就上窜下跳的,两只前爪不停地拨弄。来往的邻居都径直地朝我家门里迈,留它一个,张着两颗圆滚滚的眼珠在那里望。那时候的我,也那样。一放学,它听到我回来的动静就开始兴奋,然后童年还挺快乐的我,也常常是一路小跑哼着歌带着笑地直冲客厅,不是找吃的,就是开电视。甩在背后的除了一两声兴奋的吠叫,还有那些个被人忽视被人遗忘也被人牵制又束缚的无奈吧!
然而,我印象中,还是有过,它挣脱链子的画面。大人在打着麻将,满地的瓜子和果皮,还有一些散落的饼干,芝麻屑儿。估计那是它渴望的一种味道吧,又或许是我根本无法猜测到一些原因,且多为后者。
高中分科后,固执得不想去记那些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而选择理科的我,被班上男生慢慢甩在后面,一向不太服输的我拼命追赶也吃力的时候,我是很烦躁的一个状态。一周一次的回家,就显得多么玻璃心了。许是一种想念,它老爱反常地来我脚边蹭我,或者更试图大胆地跳起来,这样反复赶不走的玩闹加上我的气急败坏,往往换来的先是一记飞腿,一小声唬叫,一次逃离。而后再是我脚下满满的愧恼和若无其事地低头。
这样的状态持续不久,但我并没有因此而反常地疼它,偶尔看它一下,又忙于做自己的事情了。
高二下,我整个人渐渐过得平和,即使作业是更多,排名提升的空间也没有明显缩小的迹象,但想要去营造一种宁静,想要抛开周一至周六都反复充斥的事。
在自己房间安静的闲一闲,有时候坐着一待一下午,听听歌,抄抄歌词,翻翻同学录,摆弄摆弄小玩意儿,小声地哼哼歌……宁静的时候,心无旁鹜,没有空闲去想哪道题自己做了好几次还是错,也没那时间去想心生情愫的谁谁谁怎么怎么着。
打开窗,恰好可以看到“乖乖”的窝,它还是那么小,或者说其实也长大了一丢丢,但还是不能用大来形容,连中等大小都称不上。它不那么爱跳了,我以为是今天天气不好。妈妈说,其实它老了。怔了一下回想过来,才真的发现时间真的太快。但因为它小,就忽略了在变老的现实。蜷在自己的小窝里,就这么有些无奈地一天一天。我看它的眼神有意无意地想合起来,又有个小动静就立马睁开,可已经明显没有以前的圆滚滚了。
闲着没事干,解下链条,带着它去遛弯儿,准确的说,是它带着我。我其实没有主动这样去遛过它,在此之前。或许是这个原因吗?它才那么兴奋地奔着奔着往前跑,害得我还一路小跑起来。像是它在带我去那些它很熟悉的地盘,摆出一副地陪的架势,让我很是哭笑不得。
别人都说,狗和主人呆久了,是越来越像的,我自认我并没有和它共同待过多长时间,但却依然从邻居口中听到了说,“乖乖”和我有些相像的话,无论你信或不信吧。
听到这话的时候,无明地有些开心。虽然我并没有那么那么地觉得和一条狗像是多么光荣的事。
日子越往后,我就越无意识地瞥到它那懒懒的样子,和有些无力的眼神。没有交流,也依然觉得多少有些落寞和伤感,不明白它在忧愁个什么,也不明白怎么就被一条狗给影响了,可就是那样,心情不那么美丽,天空也是。
再后来,所预料的结局就如小说中的那只流浪狗一样了,只是不一样的是,女孩亲眼看到了这个过程,而我没有。我不知道,那样撕心裂肺的场面来得难过,还是没有道别的离开来得伤感。
那时候,应该快初夏,学校规定穿着的校服因为温度的上升而让我格外燥热。邻居一路都在平淡又有些急促的说着,“乖乖”不在了的消息。我没有加快脚步,尽管他们有些急得让我快回家看看。这条路并不长,按着平时正常的速度,是完全让我做不了亲耳听到这个消息的准备的。平静如往常的“我回来了”,没有迎来家人对这件事的解释,做饭的做饭,等着吃饭的等着。一眼不看的冲回房间,放下书包,换了拖鞋,关上门,再看过去,然后就泣不成声。铁链没有了,小窝没有了,喂狗用的碗没有了,干净地感觉那一整片都亮了。
吃饭前,家里还是没有人提起,我也没有心情和力气去问,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个晚饭,吃得有些过于安静和慢。我想我妈他们在不断找机会和我解释吧。还是试探性地说,病的吗?还是老死的?我想无论是哪一个,我都可以接受,因为我已经知道它不像它的身体那么小了。
爸爸心直口快地说,最近狂犬病太多,被卫生什么防疫局的给打死的。我当时不知道是愤怒多,还是难以相信来得多。只知道除了埋怨了就是去那儿望着。好像在期待找回那个曾经望着我的圆滚滚的大眼珠,或者就算是那似合又非合的眼睛也行。
我不知道,那些人怎么能这样残忍地下得了手,也不知道那个时候它是什么眼神。是不是也像小说里那样,想要回头看看疼爱自己的那位姑娘。然而我深切的知道,我这位姑娘并没有那么疼爱它。
记忆里为它做过什么呢?除了一次拿着我那年代久远的婴儿被和鞋盒给它做窝,还被我妈骂的事情之外呢?还是一样的没有摸过它的头,没有给它挠过痒,没有给它洗过澡。最多的应该就是给它喂吃的,以及无数次用眼睛或者余光去扫一扫吧。
都说,狗是最记情的,无法去奢求它记得我的好,因为连我都记不得。但能不能奢求我,去记得。记得每一条狗,其实都是有灵性的。虽然,我还是没有养成特别疼爱小动物的习惯,但如果我要养它,我必定要以我愿意学着去疼它的初衷出发。
现在,有太多人领养了珍贵的名犬,给它美容,叫它宝贝,自诩妈咪爸比。不是为了疼爱它们,而更多的是为了自己有面儿,把它当作爱心的标榜,或者身份的象征。我不这样,希望你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