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真正的朋友》从播出起就吸引了一众关注。毕竟娱乐圈毒舌女王,美容大王,摇滚魔女,随便拎出来一个都足以支撑一个新节目。相比其他三位,“真朋友”的另一位主角阿雅,存在感似乎没有那么强。相比大S的强势,小S的敢说,范晓萱的活泼,阿雅总是淡淡的。在节目收官后该节目又一次强势登录微博热搜是因为网友认为“大S欺负阿雅。”
从节目的片段中的确可以看到大S在与阿雅的交谈中有些言辞过于激烈,没有人会喜欢被这样对待,性格直接是优点,但如果这种直接成了伤害对方的利器就不值得被原谅。有人会说,既然不喜欢为什么不直接的怼回去,反而还能做二十多年的朋友,说明这些话对于“被攻击者”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可是未反抗并不代表可接受!要知道这世界上是有这样一类人存在的:她们或自卑,敏感,怯懦,害怕自己过激的言辞会失去身边的朋友,经历过你所不知道的经历,最终屈服于生活,打磨出了她逆来顺受的柔软性格。
古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能流传至今是有它的合理性的,它能总结百分之七八十的状况,但对于剩余的百分之二十来说不那么恰当。我始终对于那些不敢直接说“不!”的阿雅们“恨”不起来,如果能够强大到从心,谁又喜欢成为别人眼中的“怂”呢?
贰
近两年来网络上出现了一个流行的用语“塑料姐妹花”
塑料姐妹花,是网络流行词,意思是形容一些女生之间勾心斗角,虚与委蛇的面子社交,特别虚假不走心。该词源自于之前微博上的一个段子“好姐妹的感情就像塑料花,特别假,但是却永不凋谢”,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五个女人能建六个群,因此产生网络语“塑料姐妹花”。
但无论是真朋友也好,塑料姐妹也罢,先不说两者孰优孰劣,体现的都是人类对友情这一情感状态的需求。
我曾有个朋友,父辈奋斗多年小有所成,他从十多岁便混迹生意场,我认识他时他二十三岁,有着超越同龄人的社会气。他大学毕业后就回家帮忙,虽已算是个小老板,但平日里除了生意还要亲自做许多体力活,手掌粗糙的如同四十多岁为生活奔波的中年人。
他曾在下雪的凌晨爬起来干活,也因身上没钱在大年三十的下午啃面包就凉水填饱饿了一天的肚子。
他有着我敬佩的毅力,吃过的苦很多人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经历。但在二十多岁的年纪,再成熟也难免会有些不甘。他给自己的奖励是吃喝玩乐按摩养生,身边纠集了一群一起洗澡谈论技师的朋友。他们对他以总相称,酒桌上称兄道弟,前呼后拥,填满了年少时的虚荣心。
他喜欢听好听话,哪怕他知道这些话都并非真心。他用从不兑现的承诺毁了一个以十二分真心对他的姑娘对于爱情的信仰,其中少不了这些兄弟的推波助澜。他朋友说:姑娘多的是,转身给他推了一个又一个的微信,是用钱就可以打发,各取所需的姑娘。
所以啊,对有些人来说,只要满足了情感上的需求,其实真朋友或塑料朋友都是没什么所谓的,更不用费心去考虑真心与否!
可作为旁观者来说,总觉得有些可悲。
叁
那么什么样的朋友才算真朋友?或者说怎样才能找到真朋友呢?
所有关系的前提是双方处于一个平等的位置。一个很现实的情况是,能够做朋友的人客观条件上都是差不多的,所以“平等”主要就取决于双方的主观情绪。
在平等关系为前提下,才能去寻求真正的朋友,但恰恰也是客观上的平等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此形成阻碍,这来自于人类的情绪多样性。人类有一种微妙的情绪叫嫉妒,这种情绪在面对比自己层次高很多的人时会转化为羡慕或崇拜,但在面对和自己差不多层次的人时如果控制不好就会时不时跳出来作祟。
以上这些需要双方各自克服的问题解决后,下面就进行到了双方面对面交流解决问题的阶段。在这一阶段要求双方有共情心,感同身受这个词太过浪漫主义,这就表明了其可实现性并不高,因此能做到百分之六十的共情就足以为一段真挚的友谊打下基础。而在任何一种关系中,陪伴本身就足以超越一切可说不可说的东西。
作为真朋友有一点最重要的就是要适时适度地做一个“泼冷水”的人,这项工作危险系数极高,稍有不慎,轻则伤筋动骨,重则断情绝爱。喜欢听好听话是人的本性使然,而说场面话似乎已经成为现代人交际心照不宣的规矩,说真话就成了尤为珍贵的选择。
肆
历经重重考验成为真正的朋友以后,想要成为老友,中间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常对陌生人礼貌有加但在面对亲近的人时情绪控制能力就会直线下降。两个陌生人随着时间变得熟稔,随之消磨掉的还有边界感。我始终认为无论何种关系,都要有明确的边界感认知,如果失了分寸,就很容易爆发出不可调和的矛盾。
《真朋友》里大S被一众网友“讨伐”,与分寸感有很大的关系。虽然阿雅在澄清时说节目中表现出的只是他们很小的一部分生活,他们能有二十多年的友谊是有许多众人没有看到的温情部分。没有人否认他们友情的真诚,大家只是不喜欢这种毫无分寸感的直率而已。
有一期《奇葩说》里说到:“善良没有长出牙来就是懦弱!”但长了刺的直率就是一种放诞。
人生这堂课,每个人都是在摸索,如何维持一段长久且稳固的关系就是在之后的岁月里面对的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课题,这个题目说难也难,说容易也还算容易,只有时间才能给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