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得从母亲的那只银镯子说起。
从我记事起,我就知道母亲收藏着一个传家宝。但不是跟父亲结婚后婆家给的,而是她娘家-我的姥姥家传下来的。
那是一只银镯子,一只粗犷的形体中有着精致的线条勾勒,厚实饱满的银镯子。那上面布满了暗黄色的氧化物,但丝毫不影响它给人的那种精致感。那上面雕刻着非常精美的“喜鹊登梅”的图案。两只喜鹊双双停在梅枝上,长长的尾巴高高翘起,那小小的脚爪抓住梅枝,真是栩栩如生。梅花朵朵,仿佛是谁撒上了鲜花,虽然并无颜色,却生动的让人好像可以想象到那鲜艳欲滴的花色。
镯子是母亲从她的老楸木箱子里拿出来的,层层叠叠包在一块红绸布里。展开那块红绸布,在桌上泛着幽幽的岁月的光。
不知它曾经经历了多少人之手,又不知有多少嫩藕般手臂的少女曾经戴着它沐浴过爱的洗礼呢~
“娘,这镯子是我姥娘传给你的吗?传了几代人了啊?”
“娘,这镯子是你结婚时戴的吗?当时一定很抢眼吧?”
我看着这承载着无数光阴和记忆的银镯子,心里好生感叹,伸手轻抚那些梅花和那小小的喜鹊,仿佛一用力就会把花儿摸散了,把鸟儿惊飞了似的。
母亲微笑着摇摇头。眼神里有一种让我说不清楚的复杂情绪。那一年,我26岁了,初为人母,粗浅的经历了爱情,婚姻这些人生大事。
那个下午,母亲给我讲了关于那只银镯子的故事。那是她的父亲,我姥爷年轻时的事了。
(一)
丑儿来到林家时,也就是三四岁的样子,黑黑瘦瘦的,头发倒是好的很,黑黑亮亮的一大把,可是大概因为长时间不梳洗的缘故,有些毛躁,凑近一看,还有些若隐若现的白点子。
“这头上还长了虱子哪!”林三娘皱起了眉头,不无嫌弃的说道:“这孩子能干啥?也就是多张嘴吃饭罢了!”又叫“胖婶,把这孩子带去好好洗洗!”
胖婶儿应声来领着丑儿去了,林三娘望她瘦小羸弱的背影,叹了一口气。她想起丑儿的娘,那可怜的快要病死的女人,临走前望着她的那哀求和期盼的眼神。世道不太平,南来北往要饭讨食的灾民数不胜数,再慈悲的心肠,也可怜不过来啊。
三娘是个精明人,过日子惯会精打细算的,这样的年景下,花两块银元买下这么个不起眼的小丫头,她自有她的打算。
林家是远近闻名的书香世家,到了林三爷这辈子,不知是什么缘故,却无子嗣。林三爷兄弟三个排行老三,他饱读圣贤之书,做事温文尔雅,借祖上的荫庇,家里有田有宅颇为殷实。他的两个哥哥都在外经商,只有他在家乡教私塾,经营着祖传家业。
林先生36岁这一年,眼看求子无望,就从二哥那儿把他四个儿子中最小的那个,少诚过继了过来。
这一年,少诚8岁了,跟着父亲在私塾里念书。
过继少诚,三娘原本是不怎么情愿的,七八岁了,啥事都明白记得了,怎么会跟她亲呢?奈何她说了不算,过继养子,那是林家的事情,自然是林家兄弟们商量,轮不到她这没生养的女人插话。谁让她肚子不争气,三爷没娶小的,就算是对她有天恩了。她也知道二爷家儿子多,外面的生意这几年又不好做。二爷觊觎三房的家业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三娘整天郁闷着,可巧丑儿跟她那病恹恹的娘就送上门来了。把这小妮子养大了,这是自己的人,百依百顺,逃不出她的手掌心。到了年纪,跟少诚圆了房,既花不了多少娶亲的钱,又无需任何陪嫁,自己还多了一个臂膀。少诚再想着偏向二房他亲爹娘,也没那么便当。三娘这样想着,心里忽然觉得畅快了许多。
梳洗的干干净净的丑儿被带来拜见爹娘兄长。原来是个非常清秀可人的小姑娘。黑亮的眸子,小巧精致的五官。叫一声“爹,娘”又叫一声“哥哥”声音稚嫩清脆,透着伶俐,让林三娘心里升起一阵喜欢。把孩子拉到近前又仔细看看,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到:“谁给你起这么难听个名字,本来又不丑,都叫丑了!”
时令已经过了端午,天气一天天热起来了。院子正中间的大合欢树正盛开着一树粉色绒球样的花朵。风一吹,满院子飘飘洒洒粉色的绒球,梦一样的美。
林三娘想了一下,说“以后就叫合欢吧!”三爷听了微微颔首:“嗯,‘人有悲欢离合’,有出处,合欢这名字不错!”
少年老成的少诚若有所思的看着这新来的妹妹,心里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对于大人们之间的彼此算计,他原是不甚了了,不过他看的出来,在他的养母林三娘眼中,他这个过继的养子和这个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小女孩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二)
也许是大户人家的饭食养人,小小的合欢,就像一株供上了充足养分和水分的花儿一样,越长越舒展了。才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高了胖了,脸颊也红润起来。
在这不大的院落里,除了三娘,长工胖叔和厨娘胖婶,平常走动的就是少诚,合欢兄妹两个了。少诚慢慢开始喜欢上了这个伶俐可爱的妹妹。
三娘每天亲自给合欢梳头,把她乌黑油亮的头发梳的很紧,对她管的也很紧,还依照老规矩给合欢缠上了脚。给她在湖水蓝色的溜金缎上描上花样子,让她自己学着给自己做小绣花鞋。
小小的合欢每天像个布偶一样,脚趾被三娘硬生生的窝向脚心,然后用长长的白布一层层紧紧的裹住系起,先穿上一层软的鞋壳,再套上尖头的绣花鞋。
合欢感到撕心裂肺的痛,但是不敢叫喊,怕三娘训斥。“闺女家,没有双好看的脚,将来谁会要!”那种语气,似乎只要有一双裹好的小脚,哪怕长一脸麻子,那都是不影响颜值的。
每天,合欢忍受着万箭穿心一样的痛楚,安静的坐在炕上小大人儿似的绣她的鞋面子。太阳升起来之后,就开始了安静的移动,从早晨到正午,有多少事在明亮的阳光下开始了,又有多少事圆满或痛苦的结束了。但没有任何事能打扰太阳的安静,它周而复始地走啊走啊,仿佛是牵着时间向前的一只手,让时间像水一样无法斩断。
合欢唯一期盼的就是哥哥放学回来。
少诚是很憎恶裹脚这回事的,他小时候经常看见祖母和母亲当着他的面无所顾忌的解开裹脚布,露出苍白畸形的粽子样的脚,因为总是捂着,空气里会飘散出一股隐隐的令人恶心的味道。
他觉得被裹起来的那种病态的脚只能属于祖母和母亲这样的老女人,而不是稚气可爱的妹妹合欢。
少诚从学堂里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去合欢那里,瞅着母亲不注意,赶紧背起她出了大门往南边跑。林家宅院的南边紧邻着乌河,清清的乌河水哗哗流过,河底的卵石历历可数。少诚把合欢放在一块平整的大石板上坐好,就帮她一层层脱去鞋子,解开裹布,把她被挤得紫淤肿胀的脚摁进清清的河水里。
沁凉的河水一下漫过火烧火燎疼痛的脚,别提多舒服了。合欢顿时觉得幸福的不知所以。
初夏的风轻柔的吹过河两岸的树梢,杨树叶子唰唰作响。“磨剪子来——戗菜刀~”远处有隐隐约约的吆喝声传来。不知谁家开始生火做饭了,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柴火香气。
“哥,你见天在学堂里都念些啥?”
“四书五经啥的,都有。”
“合欢两个字怎么写?写出来好看不?”
少诚用指头蘸了水在合欢坐的石头旁边干燥的地方,写下合欢两个大字。
“哥,我的脚撒开了,裹不起来了,娘会打我的~”
“别怕,咱等爹回家了再回。”
“哥,脚放大了,我就没鞋穿了~”
“我给你描花样子,你学着做大鞋穿。”
“哥,娘说,闺女脚放大了就找不到婆家了”
“那咱就不找婆家,在家里过一辈子,我养你。”
清清的乌河水哗哗流淌,火红的夕阳就要被西边的树林全挡住了。河边有了一点暮色的气息。少诚觉得无限的寂寞。他的记忆里,慈爱的母亲,亲密的兄长,倔强的父亲都越来越模糊了。眼前的生活就是每天这样冷漠无味,幸好来了这么一个小妹妹,又唤起了他对家的温暖那种强烈的感知。
(三)
合欢花开了又谢了,春去秋来,十年的光阴就过去了。少诚变成了颀长健壮的青年,合欢也长成了窈窕秀美的大姑娘。
兄妹俩天天一起出入,感情好的像亲兄妹一样。合欢姑娘家心思细腻,每每兄妹俩一处里咕哝咕哝说什么事,合欢望着哥哥的眼神都是晶亮的。说着说着,脸颊还会飞起一朵红云。这些细节,三娘都看在眼里。
这些日子,少诚心里很不痛快。他已经不再念书了,三娘觉得,念了这些年的书,打理家里的木器铺子,还有几十亩田产收租子已经足够了。男孩子心野,她委曲求全这么多年,费钱费力养大这个儿子,是为了给她养老送终,不是为了让他硬了翅膀飞走的。所以,当少诚提出去济南上洋学堂时,不等三爷发话,她就干脆的拒绝了。
“是时候给这俩孩子圆房了”三娘这样忖度着,私下里也跟三爷说了说,三爷不置可否,算是默许了。看着少诚那一股子要振翅远飞的劲儿,也许娶媳妇儿是唯一能栓住他的法子了。转年再生个一男半女的,心也就慢慢沉静下来了。
三娘有了这心思,便有意无意的闲谈话语间露出个一二。胖婶知道了,见了合欢就道喜,她是真的替这闺女高兴呢。她总算是亲眼看着合欢从那个生了一头虱子,黑瘦羸弱的小丫头长成这样俊秀标致的大姑娘,如今又要嫁人成少奶奶了。虽然林家早已不是头几年的兴旺,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庄户人家里,这还是殷实的大户人家。况且跟少诚又是打小一块儿长大,少诚又是那样一等一的人才,虽然不是三爷亲生,毕竟是独子,是这份家业唯一的继承人!
这闺女定然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过几年再给林家生下后,活该是享后福呢!
胖婶儿一边跟合欢道喜,一边感叹着日子过的好快。合欢红了脸,但那眉眼间却是难以掩饰的快乐。
三娘开始忙着张罗圆房的事,都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只要安排的场面好看热闹就行了,聘礼嫁妆啥的一应都可省了。此刻三娘才感觉出十年前她那两块银元花的有多值。她,林三娘,绸布庄掌柜的出身的女儿,算账的本事绝不是浪得虚名!
虽然娶和嫁都是自己说了算,肥水不流外人田,但毕竟林家也是书香门第,大户人家,场面上的事该讲究的还是一点不能少。
三娘找了个安静的午后,把合欢叫到里屋,从她的镏金首饰匣子里取出一只雕刻了喜鹊登梅图案的银手镯,郑重其事的给合欢套在了手臂上。这镯子,既是聘礼,又是嫁妆。于三娘而言,从哪头儿算起,她也不吃亏;于合欢而言,这便是少诚给她的定情之物了,她于是激动的心突突突的跳个不停。
沉浸在幸福憧憬中的合欢不知道,此时的少诚,却仿佛浑身浸在冰窟里了。他的生母,林二娘得了俗称崩漏的绝症了。下面恶露不止已经两个月余。
自从十年前过继给了自己的叔叔婶婶,少诚就被强迫斩断了和亲生的那个家庭所有的亲密关系。虽然就隔着两条街,平素里因为担心三娘的忌惮,没什么事他是不会回去的。抛开大人们的心思,少诚自己也并不愿意回去,对父亲林二爷,他心里不可能没有一点怨恨。他怨恨父亲为了图谋三房的家业把他当做一个筹码押出去,丝毫不体谅他的感受。一个七八岁小小的孩童,离开了母亲慈爱温暖的怀抱,他曾经多么孤单甚至是惊惧呢~
然而母亲是他的牵挂啊,他无法对那份天生的母子连心的感情淡漠视之。
他背着三娘,从街上的木器铺子里直接悄悄的去看望病重的亲娘。多年不见,娘看见他高兴的涕泪交流,他看着娘被病痛折磨的形容枯槁的样子,也心酸的喉头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每次他不敢待久了,怕有闲话传到三娘耳朵里,对娘不利。匆匆跟娘说会话,他就抱起娘换下的脏衣服去河边洗。他在河边洗着娘的衣服,看着那些缓缓流走的血水,想着娘痛苦的样子,泪水止不住的流。
他忽然想起老辈人说起,不知哪里有个孝子给他生病的娘洗衣服,喝两口脏水,跪下祈求天爷让他娘快点好起来。老天被这份孝心感动,果然他娘慢慢的好了起来。
少诚于是也捧起一些脏水喝下去,跪在那块青石板上,虔诚的祈求老天收去他娘的病。
少诚的孝心没有感动到老天爷,林二娘没有等到合欢花开,麦子刚刚袖了穗,就离世走了~
因为论起来他已经不是二娘的儿子,只算是侄子,二娘发丧那天,少诚只是同族陪孝的,没有资格跟哥哥们一起为娘抬棺扶灵。
少诚还没从丧母的悲伤里缓过来,三娘把他俩的婚期定在了五月十八。有一段日子,少诚很少回家来了,整天在街上的铺子里忙买卖,偶尔回来了,也是心事重重的,并不是合欢期望的样子。
有许多次,她想又是好几天不见他了,他该回来了。她就跑到大门口向外张望,她希望他会突然出现在胡同口,然后她就赶紧跑过去迎接他,这回她非得跟他说点什么了,放开胆子,告诉他,她很牵挂他,也很想念他,他的痛苦,难受,她一直都感受到了,一直都在默默的陪伴他。
然而终究她的担忧还是发生了,他再也不见了,许多天不见踪影,一直越过了他们的婚期……
(四)
少诚一去五年杳无音讯,他是怀着为人子的痛苦去的。他憎恶那个沉闷腐败的家庭,一切都透着虚伪和冷酷。然而他无能为力,他厌恶三娘给他安排的命运,于是他选择远远的逃离。
他跟着人流去闯关东,经历了种种磨难,家乡的一切在他面对他乡的明月时,成了模糊的影像。只有妹妹合欢,是他心头的牵挂。想起妹妹那双澄澈的明眸,他心里感到了歉疚。自己就这么一走了之,妹妹,她恨我吗?恨我的薄情与决绝?她是不是在家也郁郁寡欢了这些年呢?
少诚的担忧正是发生在合欢身上的所有真实。
少诚的失踪,让林家起了不小的波澜。女强人林三娘先是登门拜访她的大伯哥林二爷进行交涉,二爷也是表示无可奈何。为了显示他的诚意,他跟三娘说:“他三婶,我也没想到少诚这熊孩子这么不成器,担不起福分。这样吧,你看我这还有哥仨,你相中哪个就过继给你哪个,咱立时就找人写文书画押!”
三娘听了这话,啥话不答,站起来就走了。“这不是无赖嘛!还是跟我显摆你儿子多?你这仨儿子都有老婆有孩子了,我过继来干嘛?就是为了来擎受我这家产的吗?真能想便宜,哼!”林三娘两只三寸小脚飞快的倒换着往家走着,一肚子的愤懑无处发泄。
比起三娘的愤怒,合欢心里的郁闷更加难以排遣。她想不明白,哥哥少诚为什么这样做,让她一下子从天堂掉进了地狱,成了一个弃妇。她努力回想找寻自己的过错,她做什么都心不在焉,寝食难安,红润饱满的脸颊也塌陷下去,变成苍白色。
一连好些天,她心灰意冷的赖在床上,似病非病。她不知道是该怨?是恨?思慕?还是懊悔?她望着屋顶出神,想那个亲近又疏远的人。
窗外是幽暗的黄昏,光明正逐渐隐去,屋里的物件,那对青花瓷的瓶,还有刻了凤凰牡丹的半橱都罩上一层灰黄的颜色,什么都看不清了。一切都模糊了,氤氲着雾气,朦朦胧胧……
她在迷蒙中感觉少诚回来了,呼吸的热气在她颈间轻促的嘘着,听不见任何声音,一切意识终于随着黄昏沉没,她只觉得自己那么轻轻的,
像浮在水面上,向远方漂流,而不复存在……
她病恹恹的样子却令林三娘看了更加恼怒。养儿子养了个鸡飞蛋打,养闺女再养成竹篮打水,那她林三娘这日子过得也太失败了!
三娘在胖婶的引领下,拎着点心匣子去拜访了媒婆。托人家给她这没骨气的女儿找个婆家嫁掉,省的让她看着烦心!或许找了婆家,换个环境,她的魔怔慢慢也就好了。
媒婆不几天就回了话,近处是不行的,都知道底细。离这儿20里地有一家,门当户对,家境没得挑,也是儿子身体不大硬朗,找媳妇成了亲冲冲喜,也许就好了。
“三娘,我看这就不错呀,人家大体知道咱这边的情况,也不嫌弃合欢有这病巴。”好似这门亲事,还是合欢高攀了人家。
那是少诚失踪的第六个年头了,22岁的老大闺女合欢嫁到了20里地外的一个村庄,因为之前有过婚约,照规矩,这已经不算是初婚了。三娘没有给合欢准备额外的嫁妆,仍旧就戴着那只刻着喜鹊登梅图案的银镯子,也没有人送,就那么冷清清的出嫁了。
(五)
当少诚千里迢迢,千难万险回到家乡时,已经是他离家出走的第八个年头了,时别八年,家乡的景色,一切都没变,院子当中的那株合欢花又到了花季,粉色的绒团一样的花朵在细雨中纷纷飘落,铺了一院子浅浅淡淡的粉红~
不同的是林三爷去年已经故去,没有儿子兜罐子摔盆儿,只能是侄子们取代,送走了三爷人世间最后一程。
三爷走了,三娘的锐气一下了损耗了多半,就像一只绵了爪的老虎,没有了昔日的威风,却变得知道亲人了。那一日,忽想起她那出了嫁的养女合欢,三爷过世之日,病恹恹的还回来奔丧哭爹,最近也不知怎样了,遂打发胖叔套上骡子车前去探望。
不料去了听到合欢婆婆一顿的数落。说当初娶了合欢是为了给儿子冲喜的,谁承想,自打进了门,这媳妇就没开过笑脸,“天天吊着一张脸,简直就是丧门星,眼见着我儿子的病是越来越重了!”那老女人唾沫星子四溅的发着牢骚,愤愤不平的说:“这还不算,自打今年,庄头社戏,她是场场不落,竟是迷上了个唱小生的戏子!”
三娘走进屋去看见她的养女合欢,人瘦的脱了形,不禁悲从中来。再看看老女人的病儿子,瘫在炕上,透过帐子,清楚可以看见那细溜溜软绵绵的面条似的两条腿。三娘抱住女儿,落下泪来,她这可怜的女儿,历经了两段婚姻,至今还是个大闺女呢……
合欢在她的第二个婆家生活了三年,抱着一幅那个唱小生的戏子的照片又回到了林家。
少诚站在合欢的病榻前时,合欢已经在弥留状态了。她仿佛睁开了眼,也仿佛哼哼的答应了少诚的呼唤,可是她什么都不知道了。床头放着那幅小生的照片,那眉眼,那脸廓,嘴型,那分明是另一个林少诚呀!少诚的眼泪噗噜噜滚落了下来~
少诚亲自扶着棺木送别了妹妹合欢。他的脑海里过影像一样一幕幕闪过他和妹妹的每一个过往,他扑在那棺木上哭的昏厥过去,他的心里,已不是简单的悔恨二字就可以概括。他那时候太年轻了,太自私,不体贴,如今他懂了,不知妹妹冥冥之中可体会到了他的心意……
因为是被休回娘家的闺女,照规矩,合欢是不能进祖坟的。少诚在离祖坟不远的一片树林里亲自为妹妹选了一块栖身之所。从此每年合欢花开的时候,他都会准备几样清淡小菜,到妹妹坟上,跟她说说话,哭上一场。
后记
故事里的林少诚的原型是我母亲的父亲,我的姥爷。
合欢的原型,是我小时候经常听母亲提到的姑姥姥。
这个故事,在今天看来,实在有些不可思议,但在那个年代,一切就是那么理所当然的发生着。
姥爷后来娶了小他五岁的姥姥,养育了五男二女七个子女。姥姥后来先他而去,姥爷活到87岁无疾而终。临走前的日子,他留下话,等他走了之后,要把姑姥姥迁入祖坟跟他和姥姥合葬。并要把姑姥姥放在东边,因为东为上。
时隔半个多世纪,姑姥姥终于有了名分,姥爷郑重的认可了那是他的第一个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