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小王子》还是在高中时期,那时只是觉得故事索然无味,小王子在我的印象中只是一个奇怪的、人性的小孩子。而那时的我,只是一个患有深度中二病的普通高中女生。
第二次读《小王子》就是最近的一次,由于工作的需要,自己重新拿起了这本书,里面让我想得更多,读了一段,就有一段的反思,读了一段,内心就有一种钝钝的疼痛感。
我知道这种感觉的由来,不是因为小王子迷失了自己的玫瑰,也不是小王子和地球上的狐狸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而是我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作者在童话开头时指出的那样:我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个孩子。
年岁渐长,按照社会学的术语,我逐渐被社会驯化,变成了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做每件事都要事先想好这件事对我来说有什么用?这件事在大家看来是不是正经事?忘记了做事的意义——追求美。
我开始变得对数字敏感,追求一切量的提高。在读书这件事上,我都会列出一个计划,例如今年我要读三百本书,然后把读过的书划线,有一种快感;在其他事情上就更别提了,步入社会第一件事问他人就是他的收入了、年龄了,仿佛可以通过这些数字知道客观的信息,因为至少这些信息不会造假。
而我的这些,按照书中的观点,就是没有认识到事物的本质。
我追求自己的知识丰富,像书中的小王子一样奔波于生活的浪涛中,每到晚上照照镜子,才会注意到自己疲惫的神情。
于是我变成了那个爱下命令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醉生梦死的人、一个开始算计的人、一个喜欢呆在空中楼阁的人,哦!天啊,我变成了什么啊?这不是双面人,而是多面人啊!
我遗失了自己的玫瑰,那个任性的、单纯的、臭美的自己。从而变成了一个“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