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孙海洋的事情刷屏了。电影《亲爱的》中原型人物之一孙海洋的儿子14年前被人拐走,孙海洋与高龄的母亲开启了漫漫的找寻之路。可喜的是,孙海洋之子孙卓终于在近日被寻回与父母相认。认亲的现场,父亲发泄般的痛哭,母亲小心翼翼的语气,一幕幕都深深触动着每一个人。
母亲半蹲在地上,想紧握又怕弄疼孙卓,想抱又不知道如何摆放的手,红着眼睛仿佛千言万语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的局促,最后都化成了一句话。
“你的妈妈对你还好吗?”
看着孙卓点头后,母亲轻轻点了头。低声说了句,那就好。
怀胎十月的生母,此时的她,如此卑微。满肚的委屈,不敢抱怨,没有发泄。她谨慎的控制着自己情绪,怕吓到这个失而复得,但是又似乎没有得到的孩子。
孙卓跟随父母回老家认了亲,但最终还是想回到养父母的身边,在山东完成学业。看似人间团圆的结局,又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遗憾。
说到孙卓就不得不提到另外一个孩子,符建涛。也正是因为他的指认,警方才在他家附近找到了疑似被拐走的孙卓。符建涛的寻亲之路,相比于孙卓来说,要治愈很多。
小小年纪的他凭借着惊人的记忆力,记住了自己的被拐细节,带着对母亲的思念隐忍的生活在养父母家中,却一直不忘长大后要寻找生母。而符建涛的母亲也从未放弃对儿子的寻找,并且十几年从未搬家,深怕儿子回来之后找不到家。符建涛与母亲的双向奔赴,让很多人为之动容。符建涛曾说要回山东完成学业,以后学习法律,之后想陪伴在生母的身边,陪她漫步看夕阳。
在替他们团聚感到喜悦的同时,我也真的呼吁,对于这种收买被拐儿童的家庭,严加立法和执法。拐卖儿童有罪,收容儿童无辜么?所谓的“养父母”的养育之恩,不过是将幸福建立在别人痛苦身上的道德绑架。
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以收买拐卖儿童的父母不能因为养育之恩,就抹去犯罪的事实。
我知道,整个事件中,孩子一定是最大的受害者,是此刻迷茫的人,需要顶着巨大的压力在父母中去做选择。
我同情这些被找回的孩子在本该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年纪去做这种痛苦的抉择。一边是”养恩”,一边是生恩,看似辜负谁,都是一种愧疚。但是,情不能立于法之上,就算是“养父母”也不能因此而免责。法律是庄严神圣,如果因为“养育之恩”容情,那便是对立法的亵渎和对亲生父母的不公。再者,“养父母”收买拐卖儿童是出于一定的目的性,所以到底是否是”养育之恩“,我觉得也有待探讨。
符建涛与孙卓的“养父母”均已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无论最终是否判刑,最终他们也会从此事之中得到应有的惩罚。
符建涛的母亲说,“我不能出谅解书,因为我根本没有办法原谅”。
有些人却说,”不管怎么样,也养了孩子这么多年,应该谅解“。我想说,我们没有资格替任何原谅,也没资格劝任何人原谅。坏人就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被拐家庭的父母孩子,承受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骨肉分离。在找寻之路中,在午夜梦回时,内心从未得到过安宁。
孙海洋采访时说过一句话我至今不能忘怀,”我终于不用在找孩子了“。
我们凭什么让这些生活在几十年痛苦和折磨中的人,去原谅。
我希望被拐的孩子都能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这是对他们最大的公平和正义。回到所谓的”养父母“身边的且大肆报道的,必定会对社会价值观带来不好导向。觉得犯了法,用“养育之情”就可以抵消犯罪的处罚,使之产生一定的侥幸之心。犯罪成本的降低,这对拐卖儿童和收容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都是变相的纵容。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用公平正义去让这个世间更加美好。
最后,希望坏人都能得到惩罚,希望世间无拐,希望每个个家庭都团团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