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4日,李文星的尸体在天津市静海区G104国道旁的一个水坑里被发现,“传销”这个久治不愈的顽疾再次进入在公众视野。
李文星去年刚从东北大学的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毕业,毕业后的他不愿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故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寻求“跨界”机会。
5月,李文星通过“BOSS直聘”平台拿到了一家名为“北京科蓝公司”的Offer。然而家长和朋友发现,去该公司“报到”后的李文星频繁失联,多次借钱。
7月14日,李文星的尸体在天津静海区被发现。
李文星死因:溺亡
7月14日,环卫工人清晨打扫时发现了他的遗体。
7月1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犯罪嫌疑人祖某某、刘某某、王某某依法刑拘。
张超死因:由于中暑严重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殒命
湖南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大二女大学生林华蓉7月11日去湖北后,再也回不来了。
她的死因,经家属和警方证实,和死于天津的大学生李文星一样,均系陷入传销组织。
林华蓉的父亲说,女儿今年20岁,今年暑假后,本想回老家,后接到学长卿某崇邀请,“到湖北钟祥市去打暑假工,到奶茶店上班”
8月4日,也就是林华蓉被骗入传销组织25天后,这位湖南长沙的大二女生投河身亡。
林华蓉家里有一个一米高的小书架,上面放着从小学到高中的教科书,旁边,是她自己写下的一句话:学习是灯,努力是油,要想点燃,必须加油!
林华蓉死因:投河身亡
人们在惋惜年轻生命逝去的同时,也在思考,传销究竟有多可怕?
我们先看几组数据:
据全国工商总局,2005年至2015年10年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传销案件21904件,平均每年查处2100件。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4年至2017年7月,一审判决结果涉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2772件。
据国内某新闻媒体统计,近5年来,法院判决的因传销引发的血案,以故意杀人罪定案裁判的至少有15起。
传销为什么要人命? 从公开的一些案例可以看出端倪:
2013年3月,石某被网友骗至天津市西青区一传销窝点。4月11日,传销人员将其带至某建筑工地“考察”,并劝说石某留下,石某被迫同意留下考察,石某趁传销人员放松警惕,跳入河中逃跑,在逃跑过程中溺水死亡。
2015年3月25日,蒋某被骗到江西樟树市的一个传销窝点,随即被两人看守并限制了人身自由。因为是新来人员,并且不愿意加入传销组织,蒋某至少遭受了6名传销人员的轮流洗脑和长时间的轮番殴打、虐待和折磨。最终导致蒋某因全身软组织严重挫伤致挤压综合征引起急性肾衰而死亡。
福建女子李某,因其未婚夫余某多次拒绝与其一同前往安徽省合肥市参加“阳光1040工程”传销一事,而心生刺杀余某之念,用水果刀将余某刺伤,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6年6月9日,宋某被其相亲对象骗至无锡市滨湖区的传销窝点,在身陷传销窝点一个半月后的1月25日晚,宋某乘隙从阳台窗户逃离时坠楼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