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拖欠工资被处罚

大家都知道,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老板,出必开着豪车,入必豪华场所,抽着好烟,饮着好酒,对于工人工资的发放却一拖再拖。殊不知,这已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劳动法

沙县一家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吴某,在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却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理由,拖欠28名装修工人和公司员工的工资总计53万余元。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曾多次催告吴某支付,而吴某仍以关闭手机、拒接电话等方式拒不支付拖欠工人的劳动报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拖欠工资的情况在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情况下,就已构成犯罪。

拖欠工资也是犯罪。


沙县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28名劳动工人报酬共计人民币530896.8元,数额巨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到案后吴某认罪认罚,并退出工人劳动报酬20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沙县法院最终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330896.8元,以发还给受害人。

审理现场


小伙伴们也知道,出门打工不容易,咱小老百姓就靠那点工资生活。要是在从业过程中,遇到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看看业内人士支的招:

立即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并尽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够证实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或有能力支付工资的线索和材料。

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部门会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信息来源于沙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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