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天的工夫,发型弄好了,衣服买好了,容若的日常生活用品也购置齐全了,林晓梦和容若的手里都提着大包小包的,吭哧吭哧地往回走,容若虽然是贵公子,可是却一点也不娇贵,抢着拿重的东西,不多一会,俊俏光洁的额头已经是密密的汗珠,容若腾出一只手来,掏出随身携带的手帕悠悠地擦着汗。容若很随意的动作,可是在林晓梦这个铁粉眼中,那也是迷人之至。看着身边这个自己一手打造的现代美男子,举手投足之间却是浑然天成的古典、贵族气息,林晓梦一边感叹造物主的偏心,一边又庆幸自己能有与人间极品相遇、相处的机会,这样的风流人物不管在哪个时空,都注定是褶褶生辉的大明星。
“晓梦,辛苦你了,为我跑前跑后,还花了不少的钱财,在下真的是感激不尽。”容若一边感激地说着,一边很有爱地帮林晓梦擦着额头上的汗。
林晓梦顿时又石化了,这简直比偶像剧还偶像剧啊,何德何能,能让美男为自己擦汗啊。林晓梦盯着眼前的俊颜,心想多么美妙的时刻啊,时间就在此刻静止吧。
容若一看到林晓梦这种表情,知道林晓梦又被自己迷住了,心里很开心,故意捏了一下她的脸颊:“我们快点回去吧,太阳这么大,别把我们晓梦的小脸给晒坏了。”
天哪,“我们晓梦”这四个字竟然是从男神的嘴里说出来的,林晓梦顾不得小脸被晒坏了,更加恍惚了,男神是不是开始喜欢自己了,以前一直称呼她为林姑娘,很礼貌可是也很有距离感,现在这个称呼林晓梦很是喜欢。
容若看着这个时而干练豪爽,时而又很小女人的林晓梦,心里再次感激上天眷顾,遇到这么一个可爱又有趣的人儿。
这么美好的两个人,站在大街上,深情地对视,羡煞了过往行色匆匆的人们。世事纷杂,人心浮躁,现在的人更注重的是财富的累积和职业的提升,很少还有人能好好地花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喜欢一个人。能遇到一个心意相通、彼此一直喜欢的人,真的是一件挺稀罕的事。所谓,只羡鸳鸯不羡仙,应该描述的就是这种理想式的情侣。
痴痴地看了一会容若,手上的东西沉得要命,林晓梦终于回过神来了,赶忙打起哈哈:“对对对,六月的太阳已经很毒了,我们赶紧回去吧。”说完,拎着东西埋头走路了。
还是提着东西走路的两个人,可是这么对视之后,俩人内心都起了小小的涟漪,连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变得暧昧甜腻了。
终于到家了,林晓梦放下东西,赶忙到冰箱里拿来冰镇可乐喝了起来,一仰头,一口气喝下大半瓶,好凉爽好惬意啊。
容若看着林晓梦喝得那么豪爽,也打开一瓶可乐,抿了一小口,微微蹙了一下眉,既来之则安之,想到此,容若又试着喝了一小口,苦涩中带着丝丝甘甜,容若又学着林晓梦仰头灌了一大口,爽口舒适,通体凉快,果然还是应该多多接纳,而不是一味排斥、拒绝。
林晓梦为了让容若在这个房子里生活得更舒适,一边跑来跑去、忙前忙后地收拾他的东西,一边还不忘作各种说明,俨然一个善解人意的小姐姐,容若不时地点头应和着,眼睛随着那个娇小的身影四处转动,看着这个为自己忙碌操心的可人儿,心中的涟漪越起越大了,人生苦短,要是就这样,两个人天天守在一起,也是挺不错的。
林晓梦费了好大的劲,终于帮助容若把衣物以及各种生活日用品整理、摆放好了,看着各个房间的物件又变得井然有序,这才长吁了一口气,环视屋子里的一切,因为没有跟异性独自相处的经验,心中依然有点小忐忑,希望容若会喜欢住在这里,最好永远地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