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禹曾是个杀手。
作为一个羯族人,他肤色白皙,头发枯黄,除此外,他的相貌再普通不过。
越是长相平常的人,越适合当杀手。
他杀人的时候很少用刀,通常是从背后扼住对手的脖子,将脑袋扳过来与自己对视。当这些人看到他的脸时,也就此失去呼吸。
他不愿意见到血。
或许是因为害怕鲜血沾到自己心爱的牛皮靴子上,有时他要刷上半个时辰,才能把那些血迹清理干净。
他喜欢酒,喜欢赌,喜欢美食,喜欢女人,偶尔也喜欢做梦。
但更喜欢研究杀人不见血的方法。
至少在二十岁之前,他一直在潜心研究这件事。
杀了许多人后,有个问题便开始困扰侯禹,他也始终没能想明白。他不知道的是,那些人的脑袋转过来时,究竟能不能看清他的脸。
他们到底是先死,还是看到后才死?
可惜死人们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后来侯禹失业了,因为他从没想过有些人的脖子,可能不那么容易会被扳断。
他接最后一单的时候,对手是个居住在高平镇的敕勒人,生得又矮又壮,两条胳膊比侯禹的腿还粗,走起路来犹如一座晃动的小山。
而且脖子也短。
侯禹一开始是犹豫的,他不太确定自己的手到底能不能卡住敕勒人的颈部。但当他从城楼上跃下,只一击便将敕勒人砸晕在地后,他还是决定试试。
一个杀手最可贵的品质,就应该是像他这样,不忘初心。
然后敕勒人醒过来了。
侯禹的右手还压在敕勒人的后脑勺上,原本抓在下颚上的左手却被紧紧捏住。他失神了那么一瞬,腹部便如受雷击,被敕勒人一脚踢开!
他整个身子如同一片破瓦朝后跌飞,就像有人拎着他的腿往后拖一般。直到他停下来的时候,脸部被地面的石子蹭得火辣辣地疼,腹部痛得难以爬起。
抬起头来才发现,他已经被踹飞了四五丈远。
同时他也猛然意识到一件事——雇主的情报有误。
对方不但脖子粗,一身横练功夫也非常人能及。
敕勒人不知为何竟愣住了,好一阵才拔出刀来,一声咆哮,声如洪雷。他三步作两步冲至面前,这时侯禹仍躺在地上,任刀尖顶住后背。
敕勒人骂道,“哪来的小杂种,也敢杀我?”
“他们说你命很硬,我想试试。”侯禹趴在地上懒得动弹,也不反抗,仿佛已见惯生死。
敕勒人一楞,“这就是你想杀我的理由?”
“杀人就一定要有理由?”
敕勒人皱眉想了一会,叹了口气,“不一定。”
“那就对了,人活一世,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如果死的时候非得要个理由,岂不是做鬼也很没趣。”侯禹闭上了眼,“直接点吧,让我死个痛快。”
“做鬼有没有趣我不知道,你倒是挺有趣。”敕勒人收回了刀,抬脚抵住侯禹的腰,把他的身子翻了过来,“我胡谌的命硬得很,不是你想杀就能杀。走吧,别让我再看到你。“
侯禹起身时,周围已经有几十个闻讯赶来的敕勒士兵,一个个拔刀相挺,横眉怒对。只怕他稍有异动,不用胡谌动手,这些士兵就能让他横尸于地了。
“为什么不杀我?”他问道。
“我不杀没有武器的人。”胡谌停顿了一下,继续道,“尤其是像你这种要杀人却连把刀都不带的蠢货。”
“杀人不一定要带刀。”
“那至少要带脑子。高平镇是敕勒人的地盘,而我是敕勒人的酋长。在高平镇杀胡谌?就算杀得了我,你又走得出高平镇?”
侯禹默默低下了头,他向来觉得杀人是件简单的事,从不在乎去谁的地盘杀谁。如果每件事都要想那么清楚,岂不是活得很累?何况他之所以来高平镇杀胡谌,主要是因为这里的胡辣汤最正宗,而他恰好想吃点辣味。
他不想回答胡谌的问题,而是道,“那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当然。”
于是他忍着腹痛,拔腿便走,但还没走出几步,左脚忽然感到一阵嗖凉,紧接着剧痛从脚上袭向全身。他脸上陡然失去血色,一个趔趄,再度倒在地上。
他回头朝左脚看去,胡谌的刀狠狠砸在他的脚背上,牛皮靴子裂成两半,鲜血正从裂口处汩汩涌出。
“当然不能白走,毕竟你是一个杀手,如果就这般放你走,我的脸面又往哪里搁?”胡谌在后面悠悠道,“纵使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是莫折刹生派过来的。回去告诉他,真要想杀我胡谌,就得带几千骑来攻破高平镇,而不是只派一两个杀手过来。”
侯禹强忍剧痛,“你连谁派我来的都知道?”
“不然我也当不上一族酋长。”胡谌一脸自得地从侯禹脚上拔出刀。
“那你有没有想过,一个没能完成要求的杀手,还会回到雇主那里自取其辱吗?”侯禹咬牙狠狠呸了一口,愤怒地盯着胡谌。他不止是为脚伤感到愤怒,更是因为自己被砍坏了的牛皮靴子。
空气仿佛凝固起来,四周也逐渐安静,只听得到侯禹低低的呻吟声。
胡谌脸色一暗,“把他抬出去!”
等到侯禹被扔出高平镇的时候,他的杀手生涯也宣告结束。
一方面是因为他刺杀胡谌失败,失了声誉,一方面也是因为他的左脚废了。即便请来朔州最好的大夫,也不能让他恢复如初。
很多年后,侯禹酒后对着满座的友人说起陈年往事,“羊颔算什么,不就是飞檐走壁,他能从三丈多高的城墙跳到别人家的屋顶上,再绕着满城的宅子跳来跳去吗?想当年在北地诸镇,我整天都是这样,就差长双翅膀飞上天了!”
“你不是瘸子吗?”有人问道。
侯禹沉默了一会,将杯中的酒一口饮尽,才幽幽说道,“我也曾是个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