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段目标与内容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写话」、「习作」)、「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课程标准还提出「综合性学习」的要求。
第一学段: 1、2年级(写话)
1.对写话有兴趣,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真情)
2.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积累)
3.根据表达的需要,学习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规范)
第二学段:3、4年级(习作)
1.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愿意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
2.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
3.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交流。
4.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
5.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根据表达的需要,正确使用冒号、引号等标点符号。
6.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第三学段:5、6年级(习作)
1.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
2.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
3.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能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学写读书笔记,学写常见应用文。
4.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根据表达需要,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5.习作要有一定速度。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关于写作教学的建议
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积极向上,表达真情实感。
关于「写作」的目标,第一学段定位于「写话」,第二学段开始「习作」,这是为了降低学生写作起始阶段的难度,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
在写作教学中,应注重培养学生观察、思考、表达和创造的能力。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并且抵制抄袭行为。
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鼓励写想象中的事物,加强平时练笔指导,改进作文命题方式,提倡学生自主选题。
写作教学应抓住取材、构思、起草、加工等环节,指导学生在写作实践中学会写作。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
要重视写作教学与阅读教学、口语交际教学之间的联系,善于将读与写、说与写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关注作文的书写质量,要使学生把作文的书写也当作练字的过程。
积极合理利用信息技术与网络的优势,丰富写作形式,激发写作兴趣,增加学生创造性表达、展示交流与互相评改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