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育儿补贴政策
1. 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家庭,可以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金;
2. 按政策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家庭,可以获得4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金,同时每月还能获得不少于200元的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三周岁。
近日,宁夏卫生健康委和宁夏财政厅共同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育儿补贴金发放实施方案(试行)》,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该方案规定,自2023年1月1日零时以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夫妻双方均为宁夏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育儿补贴金:
1. 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并落户宁夏的家庭,可以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金;
2. 按政策生育第三个孩子并落户宁夏的家庭,可以获得4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金,同时每月还能获得不少于200元的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三周岁。
此外,方案还明确规定了多胞胎家庭领取育儿补贴金的具体情况,措施细致周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领取育儿补贴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夫妻双方均为宁夏户籍的城乡居民,已依法办理了婚姻登记;
2. 必须是2023年1月1日起出生的第二、第三个孩子;
3. 孩子的户籍在宁夏。
值得注意的是,婚外生育的子女、收养的子女及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均不在补贴范围之内。复婚夫妻可以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政策刚刚出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财政部门正在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填写《宁夏育儿补贴金申报表》,由村居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提交,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发放。
该政策试行两年,即方案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两年后,自治区将综合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是否延续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