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爱情的大学生活是残缺的。
此言既出,并非危言耸听,乃有醒世之意。前日与旧友十数人小聚。席间众人忆旧叙新,酒酣耳热,好不热闹。忽当本人与一昔日同桌言及至尽未尝二人世界之趣时,蛙塘般场面顿时寂静,吾莫名其妙而环顾左右,方见诸位目光全聚于我。有作摇头叹息状,也有作扼腕不止状,还有瞠目结舌状,更有夸张的悲天悯人状。仿佛我是被扒光了衣服钉在十字架上受难的耶酥。可我没有耶酥那么镇定。早已“两股战战”了。于是台上智者道出了第一句话来。
酒尽人散,仍心有余悸。却也感觉到恋爱之必要性。细想来,大学至今未近女色,却非本意。我不是修身养性之人,也绝无生理心理问题。每见恋人耳鬓厮磨,卿卿我我,飘飘然擦身而过;又见甚者视校园如公园,学院如影院,教室如卧室而为所欲为时,或轻蔑,或怒责,如正人君子。其实心里满是一股子酸味——葡萄酸那种。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要收获爱情,就要恋爱。前者是原理,后者便是方法论。蠢蠢欲动,跃跃欲试而奋不顾身,纵入水中。才发现恋爱之难,甚于企图进女生宿舍之难。
恋爱是两人的事。一个巴掌拍不响。但若是拿巴掌往死猪肉上猛掼,我看也没什么戏。恋爱就如同一场拳击赛,此话言之有理。在这场二人战争中,非得双方势均力敌,那才有看头。如对手太强。那是自讨苦吃;但太弱的话,又定会有降了自己身份之感。John Lyly在《Euphues》里的一段感慨,有同样烦恼:
她如果贞洁,必定拘谨;如果轻佻,必定淫荡;如果我爱一个美貌的,必定引起嫉妒;如果我爱一个貌寝的,又会使我疯狂;如果生育频繁,则负担有增无减;如果不能生育,那我的罪孽愈发深重;如果贤淑,我会担心她早死;如果不淑,我又会厌恶她长寿。
当然我们没那么多烦恼,今天自由多了。被“套牢”的风险小多了,恋爱一样。若不看准就下手,便会血本无归。在小小的校园了找适合做自己暂时的另一半确实不易。故在校园内,“天鹅并乌鸦齐飞,美女与野兽共舞”的现象并不鲜见。也许其本人是信仰但丁的,但于整体考虑,就有影响校容校貌的罪过,那自是“不兼容”的恶果了。
梁实秋说过:结婚这件事,只要成年男女两相情愿就行了,并不需要而且也不可以有第三者的参加。恋爱有相同之处(不同的是今天未成年的早就“大行其道”了)。但你会发现受干涉最多的也是恋爱。本人一向木讷,不善交际,因而与女生“人约黄昏后”的机会就像大熊猫数目一样。一两次的,因公,因私,朋友,同学,上司,下属,本校的,外校的,总是难免的。按理说是坦坦然的。可若被某些同学撞见,那便大祸临头了。有好事者必来打听探询,更好事者添油加醋,最好事者已经天花乱坠了。我百口难辩,真理本是越辩越明的,这里行不通。似乎我非得承认与那姑娘有非同一般的关系方罢休,才遂了愿。每陷其中,定苦恼无比。数次之后,便不敢与异性来往,。有必不得已时,你若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不仅要冒被曝光之风险,那女生也会认为你居心叵测,好方法是:前呼后拥,成群结伙,以示清白。而见面时,一帮饿狼个个目露淫光,时时准备“择而噬之”,哪有机会往浪漫方面想!
网络的春风吹遍了象牙塔。于是个个如春天里发情的小松鼠一样,上窜下跳,坐立不安。台湾的痞子真会煽情,一本书让诸位像得了热带病似的往网上扎,去搜寻自己的“轻舞飞扬”。有多少成功的不得而知。但上当受骗的新闻屡见报端。看来网恋之路也非光明大道。“迷失“之忧,李寻欢绝不妄言。(《迷失在网络中的爱情》李寻欢)因为在那脆弱的防火墙后面,谁也不知在打字的是春笋般纤纤玉指,还是粘乎乎的青蛙爪子,抑或是裂嘴淫笑的恐龙呢?
罢了,再写下去,困难更多,烦恼更多。犯了打击群众积极性的错误。就此打住,以免被“群起而殴之”。唯物者是不怕困难的,最后引王进喜之语与各位单身而不甘于现状者共勉“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此处动词不宜作引申解释,否则有教唆犯罪之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