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翻出了以前的歌单,偶然听到陈奕迅的《十年》。在我过去的十年里,不得不提起一位很特别的人。算上今年,我们认识已经十年了。从12岁到22岁,从青涩稚嫩,渐渐长成大人的模样。
十几岁的时候,我们在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青涩稚嫩,试探卑微,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他,连背影都那样生动可人。于是我常常欢喜雀跃,去偶遇,去经过,去遇见,去听说,旁敲侧击,自得其乐,独自偷欢。在走廊上不经意和朋友交谈,余光里满满都是他,跟别人动了嘴,对他动了心。交谈的内容早已飘到九霄云外,朋友说了一句很浪漫的话: 你提起他的时候,注视他的时候,我甚至能听见你的心跳声。最初的最初,只是希望能离对方近一点,不惜窥探对方的生活。很纯粹,说不清,道不明,瞬间的心动。我们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早恋了,但我对他的喜欢,是在告别中完成的。
这些年相处的过程其实不算美好,最剑拔弩张的时候,我毫不犹豫把他删除了,因为他不爱我。后来他没放弃我这个朋友,于是我心平气和,心安理得地和他当朋友,只是朋友。在很亲近的时候,我很清醒地问:我们是什么关系?他打着马虎眼说:我们的关系这么复杂,我要怎么说呢?我说:是,你是我初恋,曾经的白月光,唯一表白的对象。我只想知道,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他说:很好的朋友。我回答:好,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如果是朋友,那我会做到的。他当时说很慌张,怕我像以前一样删掉他。我矢口否认,怎么会呢。
前些年我一直暗恋,我觉得没有他,再灿烂的日子都是索然无味。我一度很执拗地认为,我们要么红着脸,要么只能红着眼。怎么可能相互寒暄,他夸我独立自主有理想,我说他从来都是好榜样,太不甘心了。所以我删过他,我怎么可能看着他女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就这样停留在他不远不近的方圆几里呢。
然而,若干年后,真的只是这样。可能成长会让人越来越温柔,少了一些执拗和尖锐,所幸他依然把我当朋友。节假日不期而至的问候,生日如期送上礼物,订蛋糕,平时偶尔打打电话,开开玩笑。
他喜欢身高一米六左右,体重两位数,最好九十斤左右,长得好,衣品好,性格内向,沉稳安静。说真的,跟我完全相反的类型。我性格跳脱,生性浪漫,清汤挂面,素得像白开水一样。也没有勤奋到为了他,去刻意改变。去本就是南辕北辙的两类人,也慢慢明白我们之间是真的不合适。只可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不可携手做枕边人。
等我自己抽身而出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些年我没有看到的,他的幼稚,以及按耐不住的寂寞。我们聊完不痛不痒的日常,平静地说着染发,养生,穿衣,跟无数老朋友一样,寒暄问候,谈笑风生。
他问过:你是不是还喜欢我?我回:你别问,这个问题我不想知道。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从来没细想过。
我可以在他失恋的时候陪他打上接近六个小时的电话,安慰他下一个更乖,在情人节祝福他跟他喜欢的女孩子,娓娓道来我心动的男孩子。
不可否认,他是特别的,特别好,特别重要。但不至于为了这个特别的人,放弃以后值得的人。我知我会有新的生活,执手某个值得的人,共度半生。以后各自成家各自安好,我能做的是,在这之前,珍惜这个特别的朋友。最初,我想要的,只是想要离对方近一点,不过今日,以别的方式做到了,没什么遗憾。
有些人,冷冷清清地隔岸观火,也很好。我对他没有成年人的恶意,也没有曾经的炽热,更为平淡了一些。就这样吧,如果我们都能幸福的话。
如今我二十来岁,对待感情,没有初恋那样的青涩,也不那么热烈,更为平淡,不太显山漏水,羞于言爱。像微风吹过,湖面荡起的涟漪,那一点点的柔情似水,最是长久。这是我现在能想到的,喜欢一个人的感受。无妨爱我淡薄,但求爱我长久,如爱人,也是如此,平淡而长久,愿与对方经历最后一次的刻骨铭心和此后无数的平淡流年。就如张爱玲形容与胡兰成的一段话:房间里有金沙金粉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波云诡谲,风雨难测,而这一刻,我心里满满的只有你,只有和你在一起的今天。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