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定要玩游戏?

多图预警。欢迎交流。有空再更。

让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要玩游戏。

The time you enjoy wasting, was not wasted.


我曾游荡在破碎干涸的鲜血荒地,只为了远远的瞟一眼安达利尔的面容,那时我右手无名指上拿各的戒指闪闪发亮;我也曾见识过阴暗堕落的高阶天堂,握紧手中的次元碎片,守护着泰瑞尔的力量。那时的我不过是一个渺小的人类法师,却击退了巴尔和他的兄弟迪亚波罗,守住了人类的希望,当我回到罗格营地再见到那位饱经沧桑的老人——迪卡凯恩——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还没结束,还远远没到值得庆贺的时候。维特的尸体孤独的躺在崔斯特瑞姆,耳边似有低语传来:这就让你感到自豪了吗,年轻的法师?

《暗黑破坏神》

多年过去,我又和伙伴一起踏上了新的旅途,惩罚了堕落的天使马萨伊尔,不过那都是以后的故事了。

时光荏苒,最终我离开了这片没有光明的土地,游历到了遥远的东方,又开始了新的冒险。我不想告诉这些人们我的故事和那遥远的寒冷和黑暗,是的,他们生活在一个有太阳的世界,这简直太棒了。这里的人们也像阳光一样温暖,他们不追问我的过去,只是简单的端起一碗酒,豪气的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来!小虾米兄弟,咱们干了这碗酒!

没错,我的兄弟们都爱叫我小虾米。这片大陆和我来的地方不同,我失去了我的魔法力量,学起了东方的武学招式。我的段誉兄弟待我极好,于我最穷困潦倒之时助我一臂之力。后来他因一个叫做语嫣的姑娘离我而去,我不怪他反而时时念起他的好,更不曾去无量山洞打扰他的幸福。还有一位断了右臂的长发汉子,我不晓得他的年纪,只知他叫杨过。我用断肠草治好了他的情花之毒,在绝情谷底见证了杨龙二人的十六年之会。我得承认,这位小龙女冰肌雪肤,确似天仙下凡,杨过兄弟端的是好运气交了这么一位结发之妻。可是不知怎的,看到小龙女的那一刹我却想起了千里之外的段誉兄弟,不知他的语嫣姑娘是否也是这般冰清玉洁,天仙也似?

后来的故事都是打打杀杀没什么值得我讲述的了,只是很多个夜晚我从噩梦中惊醒,连忙去看自己的双手,仿佛依然沾满了鲜血。是的,我杀了人,我记得其中有两个功夫最好的叫做金轮法王和欧阳锋,他们还是敌不住我的野球拳,当他们仰天倒下去的时候,我也觉得有什么信念离我而去,仿佛那个五脏俱损的人该是我。也许他们,真的是坏人吧。我没有一丝丝成就感,相反的,我的灵魂却时时遭受着拷问。

《金庸群侠传》

只不过后来,我也不常想起他们了,因为我又回到了我来时的地方,却发现那里早变了模样。这片暗黑的大陆早已不再暗黑,这里的人们也不再分为德鲁伊,亚马逊,野蛮人等等。他们似乎都失去了自己的天赋,怎么说呢,他们现在都是一样的人,嗯,人。

现在不再有天使和恶魔,但人们自己却争斗个不休,真是太可怕了。“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远处跑来的一个手持长枪的士兵冲我喊,“因为金子啊,那可是金子!”我不懂,金子不是以前也有吗,为什么现在为了争夺金子要让这么多人送命呢?士兵似是看穿了我的想法,冷冷一笑:“早就变了天啦,冒险者。现在的人们眼里只有金子,有了金子就能募集更多的军队,打下更大的地盘,挖出更多的金子!”他见我不说话,只好摇了摇头跑开了,我抬头看着天上的云,他们仿佛也在注视着我,注视着苍穹下每一个渺小的生命,我从未感觉到白色会那么刺眼,除了那一刻。

当我移开我的目光,低下头的时候,我的眼里不再有犹豫不再有怜悯,只透出凶狠和坚定的光。就让我,再来拯救一次这个世界吧!Baal都被我击败了,没有谁会阻止我,战争将被我终结!

很快,我身边就聚集起了一批朴实的农民,他们不懂我的梦想,却相信我能带领他们活下去。因此,他们每个人都卖力的工作,圈羊,伐木,采集浆果,开采铁矿,还有,金子。渐渐的,慕名而来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只想活下去,我能给他们希望。可是好景不长,周围的部落似乎注意到了我们的繁荣,开始派出部队劫掠我们的村庄,村民们奋勇的战斗击退了敌人,却在田野上留下了十五具再不会歌唱的尸体。我长久的伫立在他们身旁,脑海里出现的画面不是刚刚的战斗,却是千百年前那个野蛮人手持巨剑冲向裂开的王座的背影。我是在怀念这样的生活吗?我也不知道。

我开始训练我的村民,这些善良可爱的人们最终还是跨上了战马,拿起了长枪啊,我这么想。地平线的尽头,半轮残阳如血。几年之后,我有了一支强力的武装,修起了箭塔和城墙,没有人再敢来侵犯我了。可是,逃难而来的人越来越多,我的土地负担不起这么多人的给养。原先繁茂的黑森林如今只剩下光秃秃的木桩,稀疏的年轮仿佛在哭诉着这片森林委屈的过往。我想要更多的粮食,想要更多的土地养活我的人民,他们眼神中的渴望和信任,终于又一次把我推到了刀山火海之上。

我开始意识到金子的重要性。终于,还是有什么东西,在我内心深处,崩塌了。

既然战不可免,那就以战止战吧,我心里这么想。我从远方召集来大量的僧侣,想靠他们虔诚的吟唱获得远古的力量,保佑我的战士不要受伤。同时我还派遣他们云游四方,收集上一个时代的圣物带回来好好保存。属于我那个时代的遗迹不多了,能存下一些是一些吧。直到有一天,有一名衣衫褴褛的僧侣带回了一双破旧不堪的手套,说是从最艰险的峡谷中找到的。而我的目光却再也移不开了,我认得这手套的样式,是当时最流行的法师之拳,曾几何时我也有过一双。天边仿佛传来跨越千年的幽幽目光注视着我,应该是那位修女吧,我默默地低下头努力的想记起她那白皙的面庞,可是我做不到。

我受不了这种回忆的煎熬,只想战斗,战斗,不停的战斗。

出征!

很快,这片土地上布满了我的长弓手的足迹。势如破竹,所向披靡。终于,当投石车抛出的巨石划过完美的弧线,击碎了对方最后一个城堡的城墙时,我听见了身后战士们的欢呼,还有僧侣们低沉的诵唱。我也长舒了一口气,结束了吗?我不知道。我只看到眼前这支离破碎的土地上流淌了太多的鲜血,远处着了火的村庄和火光中村民的苍白的面庞,还有他们眼神中流出的麻木和绝望。我的心突然被揪住,想起了以前迪卡凯恩讲给我的故事:屠龙的勇士再也没有回来,他们最终也都变成了恶龙。

我为我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难当,我只想逃避,远远的逃避,逃到天涯海角去,我不想成为那恶龙。

《帝国时代2》

于是我,又逃回了东方,听说现在的时空是东汉末年,我不明白。我只知道这同样是一个战火蔓延的时代。我什么都不去想,也不想去想。我只想做一个隐姓埋名的普通人,让时间埋葬了我的一切。我不在乎现在究竟是青天黄天还是苍天,我已经背负了太多的杀戮,放过我吧这一次。就让我织席贩履,安度此生。

可是他们不让。他们不知道我的来历,便去谣传说我的祖先是高高在上的中山靖王。我一笑置之,不去理会。可安稳的日子不长,该来的还是会来。黄巾之乱爆发后两个月,惴惴不安的人们惶惶不可终日,我却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遇到了两个最傻的傻子,翼德和云长。那天的酒真是佳酿,醉了我整整四十年,而那天的桃花也开的很旺,让我想起了桃花岛和程英姑娘。可是她,还记得我吗?

我没有再去思考,因为战火已经烧到了我的家乡。从年轻人看向我的眼神里,我恍惚间又看到了那些跟随我的同样朴实的农民,还有燃烧在他们血液里的,一样的,对活下去的渴望。这一次我没有退缩,即使最终成为了恶龙,那我也要成为恶龙里最善良的那一条龙。于是我一路踉踉跄跄的走了下来,即使在最危难的时刻也不曾抛弃我的信仰,礼贤下士,爱惜百姓,人人见了我就敬称一声刘豫州,算是他们对我的认可和赞赏。

终于有一天,我来到了南阳,认识了改变我一生的那个男人,诸葛亮。经天纬地之才,实不夸张。在他和元直、士元、孝直的帮助下,我联合了公瑾,击退了不可一世的曹阿瞒。是啊,阿瞒,那还是我初见他时对他的称呼。没想到一别数年,他也变了模样。他退兵之时曾远远的望了我一眼,我知道他是在看我。因为,他是和我一样的男人啊,我们流着同样的血,眼神里泛着同样坚定的光。

只是我没料到,那竟是我们的最后一别。他们说,告别的时候一定要用力一点,多说一句,说不定就成了最后一句;多看一眼,弄不好就是最后一眼。可是我却没机会和他好好告别。两年后的那个春天,我击败了我的同族刘璋,总领了益州牧。同年秋,我北夺汉中,子龙和孟起大战三百回合后反成了生死之交。至此,天下三分,我和阿瞒的对弈拉开了帷幕。

后面的故事你们也都猜到了,八年之后,即公元218年,我统一中原,称帝于洛阳,改国号为唐。

《三国志11》

后来的后来,我厌倦了无止的杀戮和争斗,疲倦的我选择了沉睡。只是没想到,这一睡,再醒来,世界已变了模样,但又好像没有。这时的人们已不再迷恋金子,但每当他们谈论起石油,眼睛里躁动的火焰一如一千七百年前那些偏执、疯狂的帝王。这一次,我不想再去当什么大人物,只是想从最底层也是最灰暗的视角,去领略这庞大战争的残酷和普通人的无助。

可是我未曾预料的是,我虽然不想去创造历史,可是历史却亲手挑选我作为他的见证人。你们或许听说过我的名字。在零下四十度的冰天雪地中,我守卫着贞洁的斯大林格勒。三年之后,也是我,在柏林德国国会大厦的楼顶,亲手插上了我们的镰刀旗,奏响了伟大的苏联国歌。我,就是苏军第62军的列兵迪米特里·彼得连科。


《使命召唤》

这一刻的我无比的坚定:炮弹激起的尘土和阴霾终会再落下,阳光终究会倾洒在这片坚强的土地上。同年末,我回到了我的家乡,不同的是,这一次,我是胜利者!虽然现在,苏维埃人民目之所及尽是萧索和疮痍,但我知道,不出五年,这里又会生意盎然,生命的韧性让我痴迷,也让我敬佩。

六年之后,我离开了这个国家,继续着我的游历。山川之壮美,人文之纷繁,我流连忘返于这人世之间,终于在有一天,我忘了自己是谁,却又觉得自己可以是任何人。

我曾管理过一座海岛,那湿漉漉的海风就像大海的呼吸韵律,让我着迷。每天清晨我都会在海浪的拍击声中苏醒,我的房子建在山崖边上,出门前行几步就看到铺天盖地的一片蔚蓝。海岛事务不忙的季节,我就每天坐在这里,从日出到日落,轻盈纯白的海鸟在我头顶盘旋却不发出声音,我想,她们大概也懂这宁静的夕阳吧,多么聪明的小生命。不过后来我还是离开了这里,海岛的繁荣已不需要我,没有为什么并且我也不后悔。

《Tropico5》

我还在传说中的自由国度生活过一段时间。这里的人们确实浪漫自由,我很佩服他们。仅开着街上抢来的跑车,他们就能完成各式各样的任务。我不得不说,这样的生活方式我从没见过。这不像是自由,反而有些为所欲为。我走在这繁华的街上,街旁大厦的玻璃干净明亮,可是反射而来的阳光却是那么刺眼和冰冷,让我感受到这个城市自由背后的无情和冷漠。我感到迷茫和不知所措,这是我面对大海时也不曾有过的感受。这里真的是自由的天堂吗,还是欲望的都市。我不知道,所以我选择离开。

《GTA5》

后来我还做过许多职业。

我曾成为一名优秀的篮球运动员,把我的每一滴汗水和泪水都奉献给了这块十米见方的球场,所幸的是它也不曾让我失望。投进绝杀的那一刻,时间忽然就停止,球迷的喧嚣和呐喊都离我而去。我看着篮筐,它又让我想起了那湿漉漉的海潮气息。此时的篮筐,在我心里就像大海一样宽广。

《NBA2K11>

我也曾成为一个造梦公司的干事。有一个伟大的顾客——请允许我这么称呼他——Johnny Wyles,是他让我第一次感受到我的工作的意义。用冰凉的机器去编制温暖的梦想,让那些已走到尽头的生命,能够在熟睡中实现那个本来遥不可及的愿望。是真是假都已经不重要。人生不过是大梦一场,不留遗憾的离开和不带着期待而来都是生命的纯净。我的工作就是保证生命的纯净,每当这么想的时候,我都会快乐的要飞起来,希望我的搭档Eva 也是这么想的吧。


《TO THE MOON》

我还去外太空航行过,那些迷失在星际之间的人们,我只是想把他们带回故乡。星光还是应该被仰望,当你来到它身旁时,所有的幻想都会被打破,因为你会发现所有的星星原来都是冰冷的。冰冷会让人迷茫,迷茫会让人绝望,绝望会让人疯狂,疯狂让人永远的失去了故乡。

《FTL超越光速》

后来我还是回到了地面上,再漂泊了那么久之后,连我都有了一点点思乡。当我又一次踩在了这片坚实的土地之上,我像个孩子一样欣喜着。而要说起最有成就感的那一刻,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一刻吧:

《口袋妖怪 GBA版》

摆在我面前的不是简单的选择,也不是一段已开启的未知冒险。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就是即将实现的愿望,和即将开始实现的,下一个愿望。当我捧起这个精灵球的那一刻,我是虔诚的、小心翼翼的。因为我用尽力气捧着的,就是我全部的梦想。


断断续续的写了好多也还有好多没有写。真是感谢这么多年来玩过的这么多精彩的游戏。也很感谢爸妈的开明,在我小的时候,就没有把打游戏一味的当成浪费时间和不上进。

对于我来说,游戏的意义不仅仅是消遣。每一次游戏的经历,我都是投入的,认真的。世界可以很冷,游戏可以很暖。生命很伟大却很短暂,有太多事来不及经历或者没有机会去经历,游戏都能够带你去。相比电影、音乐、书籍,我觉得游戏的表达方式更有代入感。有些人玩游戏是为了打发时间,有些人玩游戏是为了体验更美好的生命。

The time you enjoy wasting, was not wasted.

等我以后有了孩子,我会带他/她从最古老的故事开始讲起,我想故事的开头会是这样:

我曾游荡在破碎干涸的鲜血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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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漂泊数年,

期待与你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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