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曾经将人生分成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重境界。
国学大师冯友兰也将人生分为四个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一个人做事,可能只是顺着他的本能或其社会的风俗习惯。就像小孩和原始人那样,他做他所做的事,然而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这样,他所做的事,对于他就没有意义,或很少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自然境界。
一个人可能意识到他自己,为自己而做各种事。这并不意味着他必然是不道德的人。他可以做些事,其后果有利于他人,其动机则是利已的。所以他所做的各种事,对于他,有功利的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我所说的功利境界。
还有的人,可能了解到社会的存在,他是社会的一员。这个社会是一个整体,他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有这种觉解,他就为社会的利益做各种事,或如儒家所说,他做事是为了“正其义不谋其利”。他真正是有道德的人,他所做的都是符合严格的道德意义的道德行为。他所做的各种事都有道德的意义。所以他的人生境界,是我所说的道德境界。
最后,一个人可能了解到超乎社会整体之上,还有一个更大的整体,即宇宙。他不仅是社会的一员,同时还是宇宙的一员。他是社会组织的公民,同时还是孟子所说的“天民”。有这种觉解,他就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他了解他所做的事的意义,自觉他正在做他所做的事。这种觉解为他构成了最高的人生境界,就是我所说的天地境界。
而我不才,没有太多的人生阅历,但就近段时间自己的思考,将自己到目前为止所走过的路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信徒阶段。在这个阶段,我就像一个虔诚的信徒,始终坚定地信仰道德准则,精神上确乎存在一个全能的“神”,而且迷信的相信因果报应、天堂地狱等等信条,我的行为,受到这个“神”的指引,这个阶段的我,内心有明确的是非标准,所以做任何事都笃定,内心也因为虔诚而单纯安定,无忧无虑像个孩童。
然后,我进入了无神阶段。在这个阶段,我意识到道德并不是至高无上的“神”,而仅仅是社会形成时自然产生的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只是它不同于法律条文,没有形成明确的文字条款罢了。此时的我,第一次如此彻底的感受到灵魂的自由,像所有无神论者一样,在摆脱了道德捆绑之后,我的行为可以纯粹的出于自由意志,即完全的功利化。但是隐约中,你会意识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必然导致他人利益的减少,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虽然并不和我现阶段的哲学冲突,但是内心的平静已经不在,每次通过损害他人利益而获得自身利益的行为,总是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尽管良心对于这个阶段的我来说已经死了。
不断受到良心拷问的我,再一次意识到“善”的存在是绝对的,这和道德无关,而是内心对于是非判断的绝对准则,我深刻意识到作为社会的一员,从全体利益出发将得到超额的个人利益,这种利益不在于物质,而在于精神,崇高感可以作为一种超越功利的获得,我的一切行为都遵循社会责任,我的内心有一种使命感,他让我自觉地肩负社会责任,做出部分的自我牺牲以换取更大的社会利益,此时的我,内心重新回到平静,那正如王国维所说,“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燃珊处。”我将此阶段定义为“圣人阶段”。可以说,现阶段的我,离这个“圣人”阶段还很远,但是我会继续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我想,在圣人阶段之后,还会有一个中级阶段,正如冯老先生所说的“天地境界”,我认为一旦到达那个阶段,便成了“神”。在下不敢妄语,就到此为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