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意外,我跟随着交警进了县看守所。
还不是很热的天。
记得是农历二月初。属民事而非刑事拘留,是一个二十来岁小伙撞上我的手拖,后来才知道不治身亡。
属于交通事故。我不得不进看守所。
第二天清晨,我接到的第一项任务是洗床单和被单,满床单和被单的污秽物,混和着乙醇所散发出的恶臭味令我作呕欲吐。但我不得不执行任务并完成之。
据说这是某所长前天晚上开怀畅饮的胜利果实,而这一伟大战果的善后任务光荣地落在了我这个在家几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身上。
农历的二月,天气确实不热。接下来每天的工作就是洗菜,种莱,给菜施肥。种菜施肥倒无所谓。只是每天的洗菜都是泡在冷水里,而所有的菜每天至少上百斤,是到市场上去卖。每天的手都不得不在冷水中泡上两三个小时,以至冷到麻木无知觉。但相对还自由,在有人陪伴的情况下可以出所门去饲弄蔬菜。
其间进来又出去几个伴。是所里为完成任务所带来的战利品:某一因为烧稻草被抓,七天。某二则因晚上偷县城垃圾桶一个,关押一周:某三摸女性基本点,耍流氓,规定小住一星期。都比我后到但先出所。
这是外牢,相对还自由,虽然吃的差点,但能饱,也可以自由进出食堂,饭菜不限量,也缘于我本就胃口较小,摄食量不大。也可以吸烟。还不时可以抽几支管教散过来的芙蓉王或中华。
挨打是常事,虽说我未亲历。但我亲见,其时有一个在押者,因揣了管教遗在食堂吸剩的几支烟。当时只有我们俩。管教先问我,我莫名。再问某,其则否认,待在其口袋中找到后,即被管教一脚踹飞是踹飞在地,并在腰间猛踹,晚间就听见某听来带伤的咳嗽声。
十五天后,案情未决,我被转入内牢,变性为刑拘,事态稍加严重。
那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地方。一个长应该不到五米,宽不到三米的地方是我们生活起居的全部,十七人睡在这里,说挤并不过份,我简直都挤不下去,幸好我苗条,当晚几乎想到了自行了断。除了一扇紧锁的铁门,还有一扇高过肩的紧闭的小窗,那是用来送饭的地方。
全天门窗紧闭。除下午开门出外放风十多分钟外,门不会打开。窗的打开也只是饭点。吸呼空气都有几乎是在抢的感觉,何况我从来都散漫不受拘束。
衣裤晾在露天空场上,若遇雨天,衣裤就别想干。
每间房都有一个坐庄的,并有三五个随行,见谁不顺眼,使个眼色,那三五人则齐扑那个倒霉蛋。
我比较老实,未受皮肉之苦。却少不了每天洗刷厕所并替坐庄的洗碗筷。每天还得去干点手工活,但我每每都完不成规定的任务。
那是个戒烟的好地方,在里面呆五天,吸过两次,每次只一口。虽说进内牢时管教偷偷让我藏了两包烟,但他悄悄让我孝敬给坐庄的,我当然知道,也如数上交。坐庄的这两回是高兴,留个烟屁股给十几个人每人嗫一口。
吃饭是自已掏钱,办饭卡。自已不可以保存饭卡,你知道的。卡上的钱也会莫名的不知去向。
在廿天总的拘留期的最后一天,也是我正处绝望的时候,在妻子四处挪借凑够对方提出的金额后,在同学的陪同下,我总算见到了来接我出所的妻子。
在听到管教叫我名字的那一刻,我犹如重生。双手提着没有皮带的裤头,带着一头蓬松的头发和自已的身体,逃也似的冲出大门,把所有的一切统统都留在大门内。
看守所廿天就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