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手机掉了,在昨天。我今天知道的。捡到的人没还回来,电话也打不通了。说实话,这很正常。由此我想起了一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其实算是做了件好事,但我一直没敢讲,今天拉出来讲讲。
大概在去年年末的某天下午,我在宿舍楼下捡着个手机,一乐视。当时第一个想法就是把手机还给失主,但我没有立刻就开始找失主,因为我要去外面买晚餐。然后我就把手机放兜里,去外面买晚餐了。让我一直不敢讲这事的点就在这。离开宿舍楼去外面的路上,我把手机开机了,想看看锁屏是什么,以便失主指认,看看有没有密码,到时让失主当我面开锁什么的。手机开机,没有密码。在买晚餐的路上,我想到我可以不还失主手机。我可以自己用,也可以把它卖了还钱——这么做我可以获得比物归原主更高的现实利益。我差点就这么做了。还好是差点。我想了一路,回学校的路上快到食堂门口的时候,我清醒了。我开始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愧,但我依旧在挣扎。直到有一刻我跟自己说:今天你做了,可能你这辈子就是这种人了。
然后我去广播站发通知,我说明来意后听广播员说:第一次见有人还手机的。
手机最后还回去了,失主是一个学妹,我还见过,初霜(社团活动)上穿唐装的一个妹子。特别庆幸。
我是一个很爱现爱标榜自己的人,但这件事我一直不敢讲,因为从这件事我看出自己在人性面前是多么弱小。今天说这事,一是我爹手机丢了这个契机,二是我已经可以接受有不正确思想的自己了——即便我想过不正确,但我做的是正确的。
最后应该从我个人的特殊上升到大众的一般了,但我困了,不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