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初中的时候模仿韩寒的文风写过一篇关于头发的文章。因为模仿的功力不够,直接导致了现在擅长从生活中提取神经质元素的话痨文风
而最近我脑袋上的头发有些回归大学时代的趋势,以至于我觉着难受碍眼了因此在家的时候拿了老婆的发箍尝试着把刘海箍起来。其后果就是被老婆看到后一阵狂笑。然后勉强挤出三个字——挺帅的。
我一直觉着做人直率点总比委婉点要更具有人道主义关怀。因而我听到“蛮”、“挺”、“不错”、“可以”此类的字眼的时候总会较为敏感。
后来她又说了三个字:头好大。
一直觉得自己思想境界挺低,做事情有时候毫无道理。比如头发,比如别的什么,总有些没来由的执念,按照所谓的习俗,我需要过了爷爷的五七后才能剪掉,即便是奶奶允许我如果嫌长随时可以剪。然而作为一名坚定的无神论者和反传统人士,我此刻却坚定地要遵循这个习俗。或许觉着我没在爷爷生前为他了些什么,至少去世后在一些方面尽尽孝道。
然而当我在大学时代的时候,我却为了一些low的不行的理由留长发。其后果就是在火车站多次(着重号)被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排查。而路上的行人估计也没少在背后要求孩子不要变成这样的社会青年。好在我向来是个不喜欢小孩的人。若是我对小孩如同对小动物那样,那一定会有小孩子哭喊着有怪蜀黍然后从我身边飞速跑开,于是我的名字就会被列在警察的人贩子嫌疑人的名单上。并且名字中一定会被写错一个字。
后来我觉得需要扮演好一个正常人的角色,于是我把头发一直保持在一个别人的概念中定义为“短”的程度。然后正常还是蔓延我的全身,比如工作后的发福。从当年高中大学躺在浴缸水能没过肚皮到现在人镶嵌在浴缸里,肚皮却如同火山岛屿在水面起伏。按照以前学过的枯燥的心理学知识。我的本我、超我一直还在,但是它们剩下的一个兄弟却被我弄丢了。
一直觉得写作是我为数不多的能保持自我的行为,只有写作和洗头的时候我的脑袋是清醒的。我的手指穿过各种媒介、从诺基亚的按键到ipad的触屏,从笔记本经常失灵的键盘到噼啪作响的机械键盘,几年来一直传承着。同时我的大脑在飞速的运作,好像洗头时流在脑袋上的冷水,醍醐灌顶。并且我潜意识里似乎一直希望通过写作把聚光灯打在自己的身上,希望别人能够看到我的故事,然而嘴上又说这是写给自己看的随性而发死不承认。因此造就了一大批隐晦无聊的东西。努力让自己正常地说一件事,然而又变成了这样的大段流水账。希望能有心人看完。因为我一直觉得,能够自己写想写的东西真的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啊。